株洲市天元区应急管理局2022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布时间:2023-01-11 10:02浏览次数:字体:[ ]

 

一、总体情况

(一)主动公开我局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要求,坚持“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的工作原则,加强政府信息公开审查工作,今年以来,我局通过政府网站发布应急管理和安全生产相关信息共计139条。

(二)依申请公开。2022年我局未收到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

(三)政府信息管理。为确保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有序推进,我局成立了局长任组长、其他班子成员任副组长、各股室负责人为成员的政务公开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政务公开工作办公室设在局办公室,并明确专人负责局政务公开日常工作,落实政务公开的各项要求,做好牵头协调和监督检查工作。同时,我局把政务公开工作分解到单位内部各股室,形成"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直接抓、股室专人抓落实"的工作机制。

(四)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坚持区政府门户网站是政府信息公开第一平台,"新区发布APP"开设天元应急板块,公布单位简介、应急风采、政策法规、办事指南、行政执法、事故警示、应急科普、风险预警等相关内容,向社会各界积极宣传应急管理工作。做好驻行政审批大厅窗口服务工作,及时完善更新审批服务事项、办事指南、办事流程等信息公开内容。

(五)监督保障。严格执行信息公开三审制度,真正落实“涉密不上网,上网不涉密”“谁上网,谁负责,谁审批,谁负责”的相关要求,进一步保障了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内容的安全性。定期开展政务公开工作推进和落实情况自查,将信息公开工作融入应急管理日常工作。自觉接受社会监督,全年未收到有关信息公开工作方面的投诉。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45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72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0

0

0

0

0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我局在今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上虽然取得了一定的成效,但也清醒地认识到工作上还存在一些问题和不足:一是信息质量有待提高。二是在信息公开的及时性上有待加强。三是政策解读宣传不到位。针对上述情况,2023年我局将采取有力措施,确保信息公开工作有力推动。一是加强工作人员培训,提升工作人员专业水平和技能,持续关注省、市、区相关政务服务事项公开标准文件的出台情况,切实提高公开信息的质量和水平。二是加强监督指导,提高工作质量。严格按照政府信息公开相关文件要求,进一步加强监督指导,按照"应公开,尽公开"的原则,推进工作落实,做到信息公开数量充足、更新及时、内容准确。三是将政策文件解读工作落到实处,加大宣传力度,切实保障社会公众知情权、参与权、监督权。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2022年未向申请人收取信息处理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