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元区民政局2022年度信息公开年报

发布时间:2023-01-11 11:00浏览次数:字体:[ ]

  按照区委、区政府关于深入推进我区信息公开工作的要求,我局紧抓落实,现将今年以来,我局信息公开工作情况报告如下:              一、总体情况
  (一)主动公开情况。我局严格按照《条例》要求,坚持“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的工作原则,加强政府信息公开审查工作,对于涉及群众利益需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在规定时间内及时公布,我局积极主动对2022年有关信息进行公开,共公开政府信息68条。其中:组织机构2条,部门文件2条,资金信息2条,人事信息1条,行政行为1条,部门动态60条。对涉及民政局职能职责的行政审批、行政许可、行政服务事项通过区电子政务平台和政务中心电子政务网进行了及时公布。这些与公众密切相关的信息发布,有效提高了政府的公信力,提升了透明政府、服务政府的形象。
  (二)依申请公开情况。畅通依申请公开渠道,健全依申请公开答复机制,规范依申请公开事项办理程序,严格登记、审核、办理答复归档流程,及时依法向群众公开申请内容,群众的知情权得到全面保障。
  (三)平台建设情况。持续加强集约化管理,统一在区政府门户网站平台发布信息,认真抓好门户网站建设,确保网站信息更新频率和时效性,及时发现和报告网站存在的问题,降低网站运行风险。
  (四)政府信息管理。我局认真落实国家、省、市、区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工作的决策部署,贯彻落实株洲市天元区2022年政务公开相关工作要求。
  (五)监督保障情况。加强日常工作督促落实,完成定期公开信息任务,做到网站规范化、精细化、常态化管理。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36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0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0000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0000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0000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0000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0000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0000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0000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0000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0000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0000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0000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0000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0000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0000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0000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00000

  2.重复申请

  0

00000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0000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0000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0000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0000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00000

  3.其他

  0

000000

  (七)总计

  0

00000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0000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0

  0

  0

00000000000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一)存在的主要问题。一是政府信息公开目录内容需进一步充实、完善;二是政府信息公开途径还不够多,渠道还不够畅通,民政部门和城乡群众之间的信息互动还不够。
  (二)改进的措施。一是加强政府信息梳理。按照“公开为原则,不公开为例外”的要求,加强政府信息梳理,完善政务信息平台建设,及时发布、更新内容,合理布局网页,做到图文并茂,保证页面质量,方便群众查询。二是加强长效管理机制建设。把信息公开工作纳入局内绩效评价内容,进一步完善内容审核、保密审查、更新维护、定期分析、考核评估、工作年报等工作制度,不断促进信息公开工作的经常化、制度化、规范化。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2022年未向申请人收取信息处理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