株洲市天元区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2022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布时间:2023-01-12 17:04浏览次数:字体:[ ]

  本年度报告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国务院办公厅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办公室关于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有关事项的通知》等有关文件要求编制。全文由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主要存在的问题及改进情况、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等六部分组成。本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时限为2022年1月1日至2022年12月31日。本报告发布在“株洲市天元区人民政府门户网站”,欢迎查阅。
  一、总体情况
  2022年,区城管局在工委、管委、区委、区政府的正确领导下,认真贯彻落实《条例》精神,进一步加强政务信息发布和政策解读回应,按要求开展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工作,不断提升政府工作透明度,扩大公众参与度。
  (一) 主动公开信息情况
  区城管局通过区政府门户网站实时更新本单位的机构信息、财政信息、人事信息、重点领域信息公开等信息,2022年全年在区政府门户网站主动发布各类信息331条。
  (二)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办理情况
  2022年度区城管局共收到信息公开申请0件,通过公开窗口当面提交的0件,同意公开的0件。
  (三)政府信息管理情况
  区城管局严格落实信息公开“三审”制度,按照“承办人员初审、承办部门负责人审核、单位行政负责人把关”的流程。明确信息审核签发程序、健全信息任务管理,完善信息进度通报工作,依法依规推进我局的信息公开工作。同时进一步健全保密审查机制,全面开展涉及个人隐私信息排查工作,
  (四)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情况
  区城管局在持续抓好在区政府门户网站自身相关板块更新的同时,充分利用视频号等新媒体渠道发布自身信息,推动了政务新媒体互联互通、协同联动。加强网络防护措施,落实监管责任,加强自查自纠,筑牢网络安全防线,促进了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健康有序发展。
  (五)监督保障情况
  为确保我局各项政务公开工作落到实处,使信息公开工作不流于形式,不走过场,我局着眼于建立信息公开长效机制,使信息公开成为一种自觉的意识和行为。通过严格落实政务信息公开“三审”制度,严格落实信息安全审查工作,规范信息公开平台的信息发布和管理,明确了信息公开的初审、复审及终审负责人员及相关流程,推进信息公开平台信息发布工作的规范化、制度化,保证公开信息的及时性、准确性。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159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62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1115.45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0

  0

  0

  0

  0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1

  1

  0

  0

  2

  11

  2

  2

  0

  15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一是公开的部分信息存在板块分类不科学等问题,有待改进。二是部分需要公开的案卷文书与审批许可存在有更新不及时的现象。
  针对存在的问题,下一步工作中,我局将进一步提高思想认识,创新工作思路,推动工作落实:一是强化业务培训,坚持对局内信息报送人员进行相关工作培训,提升政务公开业务水平与撰稿能力,确保信息公示全面、准确、及时。二是压紧压实工作职责。进一步细化责任分工,理顺工作机制,健全政府信息公开相关工作机制,坚决执行好政府信息公开“三审”制度,提升工作的执行力和落实力,确保政务公开各项工作规范化运行。三是做好工作留档,对上传政务公开信息进行留档,工作文件、三审流程进行纸质档留存,按季度总结每季度的工作宣传情况,按年度将纸质档汇编成册,以此提升工作质量。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2022年未向申请人收取信息处理费。


  天元区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
  2023年1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