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天元区文化旅游广电体育局 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布时间:2023-01-12 11:29浏览次数:字体:[ ]


  本年度报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令第711号)和《国务院办公厅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办公室关于印发〈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格式〉的通知》要求编制。全文由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行政机关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情况,因信息公开工作被申请行政复议、提请行政诉讼情况,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六部分组成。本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时限为2022年1月1日至2022年12月31日。本报告发布在“株洲市天元区人民政府门户网站”,欢迎查阅。
  一、总体情况
  (一)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依托政府网站平台,积极、按时公布单位政务信息、实时更新,全年主动公开政务信息117条,其中单位简介1条,组织机构1条,部门文件2条,工作动态信息43条,人事信息1条;资金信息11条,行政行为信息57条,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1条。我局即时发布送戏下乡、送电影下乡、文艺演出活动、文化志愿活动、各公共文化服务场地免费开放动态、各项赛事活动等信息。
  (二)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办理情况
  2022年度,我局没有收到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没有出现不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情况发生。
  (三)政府信息管理情况
  严格落实信息发布“三审”制度,按照“承办人员初审、承办部门负责人审核、单位行政负责人审发”的政府信息公开管理制度执行。进一步健全保密审查机制,全面开展涉及个人隐私信息排查工作,逐步建立检索、函调信息征集制度,推动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办理流程和文书处理标准化、规范化。
  (四)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情况
  无。
  (五)监督保障情况
  一是严格按照区政务公开相关文件要求,明确信息公开的形式、内容、程序和监督等要求,为开展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提供有力保障。二是对每一条内容,需由办公室主任核稿,分管副局长审核方可公布,确保公布信息的真实性。三是定期对公布信息进行梳理,确保不出现违反国家规定的情况。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2

  0

  2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0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企业

  科研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0

  0

  0

  0

  0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措施
  由于各部门岗位人员调整涉及面比较广,对业务工作有一个熟悉适应的过程,信息公开的质量和时效性有待进一步提高。针对发现问题,我局将采取以下改进措施:
  1.进一步健全和完善政务公开制度,规范公开内容,提高公开质量。一是理顺工作机制,及时调整政务公开领导小组,做好牵头和协调。二是对涉及人民群众关心的重大问题,重大信息、决策应及时公开,同时有区别地抓好对内与对外公开,提高公开针对性。
  2.加大公开力度及时效,切实丰富政府信息公开的内容。严格按照要求,除了国家秘密、商业秘密和个人隐私以及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公开发布的其他政府信息外,我们将进一步加大政府信息公开力度,以确保政府信息公开的完整性、全面性和及时性。
  3. 加强政务公开的学习培训,提升人员素质,提高政务公开工作的能力。做好信息工作的情况报道和信息反馈,加强信息公开宣传教育,培训工作,提升工作人员文字能力和水平,做到信息准确、精炼。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2022年未向申请人收取信息处理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