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据《农业机械安全监督管理条例》(国务院第563号令)将对达到三年以上(含三年)未进行年检手续的牌证机具将在公示期满后,在《湖南省拖拉机和联合收割机牌证管理系统》具予以注销,对其登记证书、号牌、行驶证公告作废。公告作废牌证及有关信息见附件。
公示期为2023年9月1日至9月30日。
公示期内如有异议,可在本公告公示期内向株洲市天元区农业农村局反映,联系电话:177733969390。
附件:天元区牌证机具达到三年(含三年)未进行年检的机具情况表
株洲市天元区农业农村局
2023年9月1日
依据《农业机械安全监督管理条例》(国务院第563号令)将对达到三年以上(含三年)未进行年检手续的牌证机具将在公示期满后,在《湖南省拖拉机和联合收割机牌证管理系统》具予以注销,对其登记证书、号牌、行驶证公告作废。公告作废牌证及有关信息见附件。
公示期为2023年9月1日至9月30日。
公示期内如有异议,可在本公告公示期内向株洲市天元区农业农村局反映,联系电话:177733969390。
附件:天元区牌证机具达到三年(含三年)未进行年检的机具情况表
株洲市天元区农业农村局
2023年9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