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什么情况可以申请最低生活保障
家庭实际收入扣减刚性支出(医疗、教育、就业成本等)后的家庭月人均收入低于天元区最低生活保障标准(700元/月),且家庭财产状况符合相关规定的家庭。
二、最低生活保障对象能够享受的救助政策
低保对象可以享受医疗救助、教育救助、住房救助、就业救助、受灾救助、临时救助等。
三、如何申请低保
申请人向户籍所在地村(社区)提交救助书面申请、身份证、户口本等资料,如实填报家庭收入和家庭财产状况,履行授权核查家庭经济状况等相关程序。
共同生活的家庭成员户籍所在地不在同一区域的,可以由其中一个户籍所在地与经常居住地一致的家庭成员向其户籍所在地提出申请;共同生活的家庭成员户籍所在地与经常居住地均不一致的,可由任一家庭成员向其户籍所在地提出申请;一户不得多地重复申报。
四、哪些人可以享受低保“单人户”政策
成年、无业、无收入、未婚的重度残疾人:持有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的一级、二级重度残疾人和三级智力残疾人、三级精神残疾人,且个人财产状况符合我区相关规定的人员,经本人申请,可按“单人户”纳入低保范围。
五、咨询热线
嵩山路街道民政办:22278812 泰山路街道民政办:28862662
栗雨街道民政办:28821190 马家河街道民政办:28783044
群丰镇民政办:28669032 三门镇民政办:27394778
雷打石镇民政办:27343588
天元区民政局:2866577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