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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会救助政策——如何申请特困供养人员

一、什么是特困供养人员

特困供养人员就是以前我们俗称的五保户’‘城市三无人员

特困供养人员是指无劳动能力、无生活来源、无法定赡(抚、扶)养义务人或其法定义务人无履行义务能力的老年人、残疾人及未满16周岁的未成年人。

二、特困供养人员认定条件

持有天元区户籍,且同时具备以下条件的老年人、残疾人和未成年人可在户籍所在的村(社区)提出申请:

1.无劳动能力;

2.无生活来源;

3.无法定赡养、扶养、抚养义务人或者其法定义务人无履行义务能力的老年人、残疾人、16岁以下未成年人;

申请人须如实填报家庭收入和家庭财产状况,履行授权核查家庭经济状况相关程序。

三、特困供养人员分类

1.分散供养特困人员:是指符合特困人员救助供养条件,选择在家居住并接受供养的人员。

2.集中供养特困人员:是指接受镇(街道)的供养服务机构如敬老院提供供养服务的特困人员。

四、特困供养人员可享受的救助

1.提供基本生活条件:包括食品、衣物、住房等日常生活必需品。

2.对生活不能自理的给予照料:如提供日常照料服务、康复护理等。

3.提供疾病治疗:包括基本医疗保障和大病救助等。

4.办理丧葬事宜:特困人员去世后,政府会负责其基本丧葬费用的支出。

五、咨询热线

    嵩山路街道民政办:22278812    泰山路街道民政办:28862662

    栗雨街道民政办28821190      马家河街道民政办28783044

    群丰镇民政办28669032        三门镇民政办27394778

    雷打石镇民政办:27343588

    天元区民政局:2866577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