株洲市天元区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
准予行政许可决定书
株天城准许决字〔2024〕2-030号
株洲高新电业集团有限公司:
你(单位)于2024年12月2日提出的临时占用城市绿化用地审批行政许可申请,本机关已于2024年12月2日受理。经审查,符合法定条件、标准。本机关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第三十八条第一款和《城市绿化条例》第十九条、二十一条,《株洲市城市综合管理条例》第二十二条第二款之规定决定准予你(单位)取得行政许可。
许可有效期自 2024年 12月 6 日至 2024 年 12 月 31 日。
项目名称 | 项目地点 | ||
项目负责人 | 联系电话 | ||
公司法定代表人 | 联系电话 |
许可要求:严格按施工图中标注的范围和移栽苗木清单实施,做好施工围挡,注意要安全文明施工;加强栽后管理,确保成活并建立移栽台账。
株洲市天元区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
2024年12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