徐向荣
湖南省株洲市天元区株洲大道北一号天元区政府副楼一楼
0731-28665078
8:30-12:00,14:00-17:30(冬令时) 8:30-12:00,14:30-18:00(夏令时)
(一)贯彻执行国家、省、市有关依法治区、法治政府建设、司法行政工作的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提出具体措施和工作建议;拟订全区司法行政工作发展规划和年度计划并监督实施。
(二)会同有关部门监督法律、法规、规章的执行情况,组织对区直各执法部门的执法工作进行检查,指导、监督、规范行政执法行为,依法监督纠正本级政府工作部门和下级政府做出的违法或者不当的行政行为,推行行政执法责任制。
(三)承办全面依法治区工作规划建议的协调工作;组织起草全面依法治区有关重要文件;研究提出建设法治政府、推进依法行政的意见和措施。
(四)编制区政府年度规范性文件计划,负责以区政府和区政府办公室名义发布的规范性文件的合法性审查及规范性文件的“三统一”工作,组织全区规范性文件的清理工作,并对区政府各部门的规范性文件审核备案。
(五)负责对管委、区政府重大行政决策进行合法性审查,为管委、政府决策提供法律依据、法律建议和意见,负责对管委、区政府重大行政决策进行合法性审查;承办管委、政府进区合同协议的合法性审查工作,参加重大进区项目的谈判及合同起草。
(六)办理区人民政府所受理的行政复议的案件,承办诉区人民政府的行政诉讼、民事诉讼案件及区政府作为被申请人的行政复议、国家赔偿案件。
(七)制订法治宣传教育、普及法律知识规划和年度计划,并组织实施;组织、指导普法依法治理工作,并负责区委全面依法治区委员会办公室的日常工作。
(八)指导全区人民调解工作及司法助理员、基层司法所和基层法律服务工作,参与社会治安综合治理。
(九)负责全区社区矫正工作的组织实施,对全区社区矫正工作进行监督、检查。会同有关部门负责对全区刑满释放和期满解矫人员的安置帮教工作。
(十)负责依法确认和规范行政执法主体资格,组织实施全区行政执法人员的资格认定、培训、考试、发证及执法证管理工作。
(十一)管理、指导辖区律师事务所和法律服务所工作,管理社会法律服务机构。
(十二)监督管理全区公共法律服务中心工作。
(十三)指导全区司法行政系统的队伍建设和思想政治工作。
(十四) 配合区人民法院做好人民陪审员的培训、考核和奖惩等日常管理工作。
(十五)承办党委、管委、区委、区人民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十六)职能转变。加强法制建设和管理,将区政府办公室的法制管理职责划入区司法局
天元区司法局设5个内设机构,1个二级机构。
(一)办公室。承办工委、管委、区委、区政府及上级业务主管部门交办的事项;承担区委全面依法治区委员会办公室的日常工作;承担局机关文电、会务、文书档案等日常工作;承担局机关信息、综合性文件材料、保密、信访、督查、建议提案办理、政务公开、统计、对外联络、档案管理、劳动工资、保险福利、财务核算、行政后勤等工作;拟订司法行政工作发展规划和年度计划;承担全区司法行政调研工作;指导全区司法行政系统政务公开和信息网络建设工作。
(二)政府法制服务办公室。贯彻执行国家和省市有关依法行政和法治政府建设工作的方针政策,提出具体措施和工作建议;承担区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工作,组织对区直相关单位的法治政府建设的考核;负责对管委、区政府重大行政决策进行合法性审查,为管委、政府决策提供法律依据、法律建议和意见,负责对管委、区政府重大行政决策进行合法性审查;承办管委、政府进区合同协议的合法性审查工作,参加重大进区项目的谈判及合同起草;会同有关部门推进全区行政执法体制改革工作;办理区人民政府所受理的行政复议的案件,承办诉区人民政府的行政诉讼、民事诉讼案件及区政府作为被申请人的行政复议、国家赔偿案件;负责管委、政府的法律顾问管理工作,对全区政府法律顾问工作进行监督指导。
(三)普法依法治理股。拟订全区法治宣传教育、法治天元建设、依法治区规划并组织实施;承担指导全区法治宣传和依法治理的工作;负责行政执法监督工作,组织对区直各执法部门的执法工作进行检查,指导、监督、规范行政执法行为,依法监督纠正本级政府工作部门和下级政府做出的违法或者不当的行政行为,推行行政执法责任制;组织政府常务会法律学习,负责指导区直行政机关依法开展执法业务知识培训和全区法制工作人员的业务培训;参与指导基层民主法治建设;负责依法确认和规范行政执法主体资格,组织实施全区行政执法人员的资格认定、培训、考试、发证及执法证管理工作。
(四)人民参与和促进法治股。指导全区基层司法所建设、人民调解、司法助理员和基层法律服务所工作;参与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参与组织和指导人民调解、司法调解、行政调解的衔接联动工作;负责区政府行政调解工作,参与办理区政府信访复查案件;管理、指导辖区法律服务所工作,管理社会法律服务机构;配合区人民法院做好人民陪审员的培训、考核和奖惩等日常管理工作。
(五)社区矫正管理股。负责指导、监督管理社区矫正工作;组织协调社区服刑人员的接收、管理、教育、帮扶、考核奖惩、解除矫正工作;协调处置社区服刑人员重大突发性事件;加强指导管理司法所社区矫正工作;承担指导全区刑释人员和解矫人员的安置帮教工作。
二级机构:公共法律服务中心(法律援助中心)
区法援中心坚持以“应援尽援”为目标,不断强化工作举措,加强法律援助工作宣传,完善法律援助工作站点,优化法律援助窗口服务,降低法律援助门槛,简化法律援助手续,不断扩大法律援助的覆盖面、受援面,确保每件符合法律援助的案件及时得到法律援助。
派出机构:设立泰山、嵩山、栗雨、马家河、群丰、雷打石、三门7个基层司法所,为天元区司法局派出机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