言方
湖南省株洲市天元区株洲大道北1号高新大厦
0731-28665233
8:30-12:00,14:00-17:30(冬令时), 8:30-12:00,14:30-18:00(夏令时)
(一)贯彻执行国家、省、市有关水利工作的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并对实施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制定全区水利工作的规章制度,促进全区水利法制建设;制定全区水利工作的中长期发展规划和年度计划并承担组织和监督实施;拟订全区水资源保护规划;拟订有关水利工作规范性文件并对实施情况进行监督检查;编制全区江河湖泊的流域综合规划、防洪规划等重大水务规划并组织实施;承担保障全区水资源的合理开发和利用。
(二)统一管理全区水资源。承担水资源调查、监督和保护;承担组织实施取水许可证制度和水资源费征收制度。
(三)承担全区水旱灾害防治工作;拟订全区防汛抗旱应急预案并组织实施;承担协调、监督全区防汛抗旱工作,对湘江和重要水利工程实施防汛抗旱调度和应急水量调度,指导水利突发公共事件的应急管理工作;承担管理全区防洪排渍工作,承担防洪工程设施、全区防洪排渍设施的管理和汛期水库、排渍站的防洪排渍调度运行;承担防汛抗旱队伍组织、物资器材调配和防汛抢险抗旱救灾工作的具体实施;承担区防汛抗旱指挥部办公室的日常工作。
(四)承担全区水利工程的建设与管理;承担全区水利工程设施的建设和运行监管,指导全区农村水利工作;组织协调农田水利基本建设,指导农田水利、农村饮水安全、节水灌溉等工程建设与管理工作;指导农村水利社会化服务体系建设;管理全区农村水利机电排灌管理工作,承担泰山路2号污水提升泵站的日常运行维护管理;承担办理工程质量监督、工程报建和主体工程开工报告报批手续。依法对工程项目的勘察、设计、监理、施工和材料及设备等组织招标,并签订有关合同。监督检查现场管理、机构建设管理情况,包括工程投资、工期、质量、生产安全和工程建设责任制情况等。承担组织工程项目的验收工作。承担工程档案资料的管理。
(五)承担全区河道管理工作;承担水环境保护工作;承担水利工程设施、水域及其岸线的管理与保护;会同有关部门组织全区水域范围内砂石资源的开发、利用、保护。
(六)承担全区水土保持预防监督工作。
(七)承担全区大中型水库的移民安置工作;指导全区移民的生产开发和工程建设的有关工作。
(八)承担水利科技、教育工作,抓好全区水利队伍建设。
(九)完成工委、管委会、区委、区政府交办的其它工作。
一、根据主要职责,天元区水利局内设2个机构
(一)河长制工作及水政水保股
负责协调、调度督导、检查考核等河长制实施具体工作;做好上传下达工作,指导镇(街道)河长制办公室开展工作;负责水生态文明建设、水政执法、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农村饮水安全工程日常管理等工作。统一管理全区水资源,组织对全区水资源的调查和监测,做好取水许可工作;承担河道管理工作,组织河道清障、河道巡查工作;承担水土保持与水土流失治理工作,组织编制水土保持规划,做好水土保持预防监督工作;承办有关水利的行政应诉案件;承办局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二)水利工程技术股
指导全区水利工程的建设管理工作;承担审核、审批规定范围内的水利建设项目;负责农村饮水安全、节水灌溉等工程建设管理工作;承担本辖区规定范围内的水利工程、勘测与设计工作,承担水利工程建设中的技术指导和质量监督工作,并编制有关技术规范;组织对水利工程的竣工验收,做好各种工程技术资料收集和整理分类。承担大堤、河坝、水库安全的行业监督工作;承担水利综合开发利用、水利普查和水利技术推广工作;指导全区移民的生产开发和工程建设的有关工作;负责落实综合防灾减灾规划相关要求,指导实施洪水干旱灾害防治工作;承担机电排灌工作;协调搞好各种水利工程的管理工作,承担全区水利系统安全生产监管工作;指导和监督全区水利行业安全生产工作。承担天元区农村排渍站、杨柳水库管理所的业务指导;承办局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二、天元区水利局领导和管理单位
(一)天元区农村排渍站,副科级全额拨款事业单位
负责辖区内防汛抗旱日常及技术指导工作;负责城区内陈埠港、韶溪港、隆兴港三个泵站的排渍、维护运行管理工作。负责凿石港、三鑫路、韶溪港、隆兴港(在建)四个污水提升泵站的运行维护管理工作。
(二)天元区河湖管理服务中心,副科级全额拨款事业单位
负责水库枢纽工程的安全运行及日常维护管理,科学调度,确保水库下游防洪安全。负责承担水库大坝枢纽工程的安全监测、水情测报和水文观测记录,确保水库工程设施安全运行。负责杨柳灌区灌溉渠道(干支)的日常维护管理工作,负责杨柳灌区农田灌溉工作。管理保护水源林,控制和预防水库径流区的水土流失。协调查处辖区内的涉水违法案件。参与全区的抗旱抢险服务工作,负责抗旱设备的日常管理维护及旱灾期间的抗旱设备的调度运行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