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区农业农村局(乡村振兴局)

  贯彻落实党中央、省委、市委关于“三农”工作的方针政策和决策部署,全面落实区委、区政府关于“三农”工作的部署要求。贯彻国家乡村振兴战略有关政策,组织协调乡村产业发展,参与农村产业招商引资工作。巩固脱贫攻坚成果和防返贫监测。组织改善农村人居环境,统筹指导村庄整治、村容村貌提升,协调推动农村社会事业发展、公共服务体系建设和基础设施建设。指导农村集体资产和财务管理、农民合作经济组织和农业社会化服务体系建设。承担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工作。组织指导重金属污染耕地修复和安全利用工作,承担耕地质量管理相关工作。承担农业投资项目、农业综合开发项目、农田整治项目工作。承担种植业、畜牧业、渔业等农业各产业的结构调整、标准化生产和安全生产监督管理等工作。承担区内动植物防疫检疫、农作物重大病虫害防治有关工作。组织农村供销合作社相关工作。指导农业机械化技术推广应用,组织农机安全监理。承担涉农事项的行政审批工作。负责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督检查的抽样检测和日常检验,指导农产品生产企业、基地、合作社等的农产品检测等工作。

  株洲市天元区农业农村局是株洲市天元区人民政府组成部门,为正科级,加挂株洲市天元区乡村振兴局。办公地点位于株洲大道北1号高新大厦二楼。前身为株洲市天元区农村工作局,2019年4月经机构改革正式更名为株洲市天元区农业农村局。天元区农业农村局内设3个职能室(办公室、农村发展办、农业管理办),下设农业农村事务服务中心(副科级,事业单位)。现共有工作人员26人(其中,在岗在编20人,临聘人员6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