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区商务局

  (一)贯彻执行国家、省、市有关国内外贸易、国际经济合作和区域经济合作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组织拟订、实施全区内外贸易、承接产业转移、对外经济合作的中长期发展规划。
  (二)推进流通产业结构调整,指导流通企业改革,促进商贸服务业发展;提出促进商贸中小企业发展的政策建议,推动流通标准化和连锁经营、商业特许经营、物流配送、电子商务等现代流通方式的发展。
  (三)组织拟订内贸发展规划,促进城乡市场发展,针对国内外资金投向市场体系建设的政策制订提出建议,指导大宗产品批发市场规划和城市商业网点规划、商业体系建设工作。
  (四)组织实施重要消费品市场调控和重要生产资料流通管理,建立健全生活必需品市场供应应急管理机制,监测分析市场运行、商品供求状况,调查分析商品价格信息,进行预测预警和信息引导;按有关规定对石油成品油流通进行监督管理,负责辖区范围内成品油零售经营许可(变更)资格初审、加油站新建(迁建、原址改建)初审。
  (五)贯彻执行国家、省、市进出口商品、加工贸易管理办法和进出口管理商品、技术目录;贯彻执行国家、省、市对外技术贸易、出口管制以及鼓励技术和成套设备进出口的贸易政策;执行关于促进外贸增长方式转变的政策,指导贸易促进活动和外贸促进体系建设。
  (六) 贯彻执行我国多双边(含区域、自由贸易区)经贸合作战略和政策,推进我区与其他国家(地区)的经贸往来与投资贸易合作。
  (七)执行上级对外开放口岸的规划、申报等有关工作;参与口岸工作,推动建立大通关机制。
  (八)承担会展业促进与管理有关工作;组织、指导、协调、参与境内外举办的贸易交易会、展览会、展销会等活动。
  (九)完成区委和区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天元区商务局设下列内设机构:
  (一)综合股(加挂行政审批和政务服务办公室)
  承担局机关文电、会务、档案等日常工作;承担局机关信息、政务公开、宣传、保密、信访、安全、督查、建议提案办理、后勤服务等工作。
  承担局机关和直属事业单位的干部人事、教育培训、考核奖惩、劳动工资、保险福利及机构编制等工作。
  承担局机关及所属事业单位财务、国有资产和基本建设资金管理工作;承担与商务工作相关的各项业务资金、专项资金的具体使用和管理工作,编报预决算并下达预算。
  承担局机关行政审批、行政复议、行政诉讼和行政赔偿工作。
  负责机关日常运转工作。
  (二)外经外贸管理股
  负责牵头拟订并组织实施全区服务贸易发展规划和政策措施;会同有关部门拟订全区服务外包发展规划和政策措施并组织实施,指导协调服务外包平台建设工作;依法监督管理全区技术进出口工作。
  拟订全区对外贸易发展规划和政策措施,指导对外贸易促进体系建设;组织企业参加境内外举办的国际性商品展览会等外贸促进活动;承担全区对外贸易经营者备案登记;拟订全区加工贸易、机电产品和高新技术产品进出口发展规划和政策措施;指导全区加工贸易、机电产品和高新技术产品进出口工作;拟订并组织实施促进优化机电产品进口结构的政策措施;承担全区商务领域涉及世界贸易组织事务的相关工作;组织协调反倾销、反补贴、保障措施及其他与进出口公平贸易相关的工作;协助开展对外贸易调查和产业损害调查,指导协调产业安全应对工作;协助对经营者集中行为进行反垄断审查;协调有关部门推动口岸“大通关”建设;指导协调口岸物流园区建设。
  拟订全区对外经济合作及境外经贸合作区发展规划和政策措施;管理全区对外投资、对外承包工程、对外劳务合作和设计咨询等对外经济合作业务;协助外派劳务和境外就业人员的权益保护工作;指导管理全区对香港、澳门特别行政区和台湾地区的经贸业务;建立经贸合作和交流机制,联系重要经贸组织和跨国公司。
  拟订全区承接产业转移和区域经济合作发展规划、政策措施并组织实施;指导全区承接产业转移和区域经济合作工作;承担承接产业转移项目调度、跟踪和服务工作。
  (三)内经内贸管理股  
  拟订市场运行调节的政策措施;监测和调查分析商品市场运行、供求和发展,并进行预测预警和信息引导;承担区内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的监测分析工作;负责重要商品(肉类、食糖、边销茶、小包装食品等)储备管理;按有关规定对石油成品油流通进行监督管理,负责辖区范围内成品油零售经营许可(变更)资格初审、加油站新建(迁建、原址改建)初审;统筹全区商务领域消费促进工作,开展促消费活动,按相关规定负责区域内零售商促销活动备案。
  拟订促进城乡市场体系建设发展的政策措施,并对其进行指导;制定农贸市场、大宗产品批发市场、各类物流规划,并推进建设;推进农产品流通体系建设,促进产销对接;做好农贸市场资金引导工作;承担汽车(含二手车、报废车)流通行业监督管理工作。
  拟订推动流通业发展的政策措施,推动现代流通的发展;负责大型流通领域企业的安全生产管理工作;推进现代物流、品牌建设和绿色流通发展;按有关规定对拍卖、典当、租赁、旧货流通等特殊流通行业进行监督管理,按相关规定负责区域内再生资源回收企业备案工作。
  统筹全省跨境和境内电子商务工作,制订区内电子商务发展规划,拟订运用电子商务开拓国内外市场的相关政策措施并组织实施;支持中小企业电子商务应用,促进面向消费者的电子商务健康发展。
  牵头拟订并组织实施全区商贸服务业(包括餐饮业、住宿业)发展规划和政策措施,并负责管理与促进工作;统筹全区商务领域展会工作,配合和组织开展大型展会。
  牵头协调和规范市场经济秩序;参与全区消除地区封锁、打破行业垄断的有关工作;按有关规定对特殊流通行业进行监督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