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元区财政局:“四个坚持”强化2022年部门预算编制工作
为全面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市、区决策部署和深化预算管理制度改革有关要求,充分发挥财政职能作用,确保财政收支平稳运行,切实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2022年部门预算编制按照“聚焦三大重点,推进三项改革,坚守两条底线”的总体思路,坚持改革创新,不断深化财税改革,创新财政管理方式,切实加强财政资源统筹,优化支出结构,为深入实施“三高四新”战略,加快营造活力高新、建设现代天元提供有力财政保障。
(一)坚持有保有压,突出重点。积极运用零基预算理念,打破支出固化僵化、预算安排只增不减的格局,取消部门单位预算基数,部门预算支出按照项目逐项核定,2021年预算基数不再作为2022年预算安排的依据,切实清理和调整编制依据过期、任务已经完成、执行效果不佳项目,上级部门文件中无刚性规定的原则上不安排资金。严格落实过“紧日子”要求,建立健全常态化过“紧日子”的长效机制。大力压减一般性支出和非刚性、非重点、非急需项目支出,压减腾出的资金全部统筹用于区委区政府重点项目和民生等重点领域支出。加强支出预算审核,充分运用预算评审、支出标准等政策工具,对部门申报项目从严从紧审核。统筹考虑本级财力状况,充分开展项目论证评审和财政可承受能力评估,不得超越发展阶段和财力可能扩大政策范围、提高补助标准。政府投资项目的预算申报应与发改部门的政府投资计划相衔接,未纳入政府投资计划的不安排项目支出,严格执行政府投资项目财政部门核准机制,规范政府性投资项目管理。
(二)坚持提升绩效,强化执行。一是探索开展事前绩效评估工作。对新增重大政策和项目开展事前绩效评估,重点论证立项必要性、投入经济性、绩效目标合理性、实施方案可行性、筹资合规性及执行风险等。二是规范预算绩效目标管理。建立以绩效目标为先导的预算编制模式,推动绩效目标设定、评审、批复与预算编制同步申报、审核、下达,实现深度融合。三是抓实绩效运行监控。各部门(单位)及镇(街道)对绩效目标实现程度和预算执行进度实行“双监控”,发现问题要及时纠正,确保绩效目标如期保质保量实现。财政部门将通过实地核査、跟踪监控等方式对财政资金绩效情况进行核査、督导。四是实现绩效评价扩围提质。将一般公共预算、政府性基金预算、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社会保险基金预算以及其他各类财政性资金预算全部纳入预算绩效管理范围,做到资金和单位两个全覆盖,不断扩大预算绩效管理的覆盖面和影响力。五是加强绩效评价结果应用。建立健全绩效评价结果反馈和绩效问题整改责任制,推动部门和单位逐步开展评价结果与预决算信息同步公开,实现评价结果与预算安排、完善管理、预决算信息公开的“三结合”。
(三)坚持兜牢底线,防范风险。牢固树立底线思维,强化预算管理,调整支出结构,优化支出次序,坚持“三保”支出在财政支出中的优先顺序,坚持国家和省级标准的“三保”支出中的优先顺序,集中财力、突出重点,优先保障基本民生、工资发放、机构运转和债务还本付息等刚性支出,兜牢兜实“三保”底线。加强区级预算单位用款计划和国库库款管理,确保财政库款保障水平不低于0.3的警戒线,确保“三保”支出不断链。坚决制止违法违规融资担保行为,严控新增融资审批,严禁以PPP、政府投资基金、政府购买服务等名义变相举债,守住不新增隐性债务的底线。科学合理统筹实现土地出让收入,进一步做大收入总量,增强综合财力;创新化债路径,通过提前落实偿债资金来源和平滑缓释等措施,努力化解“三类”债务存量,坚决防范债务逾期风险。坚持“谁举债谁负责”原则,严格执行化债计划,严格压实化债责任,强化工作督导考核,杜绝债务风险事件发生。
(四)坚持统筹资金,优化支出。一是加强“四本预算”之间的统筹衔接。强化全口径预算管理,加大政府性基金预算、国有资本经营预算与一般公共预算的统筹力度,增加资金有效供给,集中力量办大事。二是强化专项资金统筹整合力度。通过部门内整合和跨部门整合等方式,将资金性质和使用方向相同的上级补助专项资金和区级财政安排的专项资金统筹使用,集中资金投向,切实提高财政资金的使用效益。三是加大结转资金与年度预算统筹力度。建立预算编制与结转结余资金管理相结合机制,按照“先存量、再增量”原则,对上年末存量资金规模大的部门单位相应压缩下年度预算安排规模。四是加大财政资金资产盘活力度。对不具备实施条件、项目进展缓慢以及预计难以支出的项目,按规定收回资金统筹用于全区重点工作和经济社会发展亟需资金支持的领域。对各部门(单位)资产经营收入,一律实行“收支两条线”管理,统筹用于部门(单位)支出或其他事业发展需要。五是加大结余结转资金清理回收力度。除当年上级下达的转移支付指标结转及因年终退票等特殊原因需办理结转外,其他所有年终结余结转指标一律收回财政部门,统筹安排用于“三保”等急需支出。对清理收回的特设专户资金,原则上不再追加安排其他支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