序号 | 政策主管部门 | 政策项目名称 | 政策优惠对象 | 政策优惠标准 | 申报流程 | 发放频次 | 发放时间 | 文件依据 | 备注 |
1 | 天元区乡村振兴局 | 雨露计划职业学历教育补助 | 就读中等职业学校(含普通中专、职业中专、成人中专、职业高中、技工院校,以下同)、高职高专院校、技师学院已注册普通全日制正式学籍的本省脱贫家庭子女(含监测帮扶对象家庭)。 | 每生1500元/学期 | 区乡村振兴部门组织乡镇(街道)、村(社区)以往期补助名单为基础,将补助学期已毕业或休学、辍学、参军、服刑等类型的学生剔除,将新入学的学生纳入,同时对全国防返贫监测信息系统内监测对象家庭就读职业学历教育学生资质进行摸底核查,以每年4月30日(春季学期)、10月31日(秋季学期)为补助认定截止日期,对系统内所有监测帮扶对象(含风险消除和未消除对象)就读职业学历教育学生进行补助,确定该学期补助名单。初核通过的拟补助对象由乡镇人民政府汇总名单公开公示7天无异议后,报县级乡村振兴部门审定,经财政局发放部门发放补助资金。 | 一年2次/人 | 每年6月25日、12月26日之前 | 湘振局发﹝2021﹞23号《关于继续开展雨露计划职业学历教育补助工作的通知》 | 已纳入惠民惠农财政补贴“一卡通”发放 |
2 | 天元区乡村振兴局 | 防返贫应急救助专项资金 | (一)因家庭成员患有重特大疾病,家庭承担医药支出费用较高,且家庭收人镜减,导致基本生活出现严重困境的;(二)因重大灾害导致家庭遭受重大损失,导致基本生活出现严重困境的;(三)家庭主要劳动力身亡或丧失劳动能力,家庭收入大幅减少,导致基本生活出现严重困境的;(四)家庭成员就读本科院校学费开支巨大,尚未获得资助政策和社会帮扶,导致学生可能失学较学的。 | 3000 元/ | (一)申请。符合救助条件的对象填报《防返贫应急救助专项资金申请表》,并提交相关佐证资料。无申请能力的对象可由村支两委、亲戚邻居代为申请。(二)核查。由2名以上驻村工作队、村支两委干部开展入户核查,核实申请对象是否符合救助条件,对符合条件的报送县市区乡村振兴局。(三)审核。县市区乡村振兴局根据村核实情况和意见,审核相关佐证资料,确定救助对象。(四)发放。对符合救助条件的,将应急救助资金发放至救助对象个人账户。 | 一年1次/人/同一事由 | 根据实际情况 | 湘振局发﹝2021﹞5号《株洲市防返贫应急救助专项资金管理办法(暂行)》 | 已纳入惠民惠农财政补贴“一卡通”发放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