评定残疾情况公示书
根据《伤残抚恤管理办法》第十条第一款的规定,现将申请人评残有关情况公示如下,在公示期内,如有异议可通过信函、电话或直接到本局反映该申请人相关情况。
公示时间为7个工作日,从2022年9月19日至 2022年9月27日。
姓名 | 刘勇 | 性别 | 男 | 出生年月 | 1987.6 | ||
工作单位 | 天元公安分局嵩山路派出所 | ||||||
住址 | 天元公安分局集体宿舍 | ||||||
致残时间 | 2021.3 | ||||||
致残地点 | 天元区金彩明天小区 | ||||||
致残原因 | 在抓捕毒犯过程中造成左股骨骨折 | ||||||
残疾性质 | 因公 | 拟评残疾等级 | 十级 | ||||
残疾情况 | 2021年3月2日,在抓捕贩毒分子过程中不慎将双膝撞伤,诊断结果为:1、左股骨外髁骨骨折;2、双侧膝关节损伤;3、双侧踝关节扭伤;左侧腕关节扭伤 |
注:对涉及隐私或不宜公开的,不公示;公示期不计入审批办事时间。
天元区退役军人事务局(章)
2022年9月19日
联系电话:0731-2866806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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