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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定残疾情况公示

评定残疾情况公示书


根据《伤残抚恤管理办法》第十条第一款的规定,现将申请人评残有关情况公示如下,在公示期内,如有异议可通过信函、电话或直接到本局反映该申请人相关情况。

公示时间为7个工作日,从20229月19 2022927日。

姓名

刘勇

性别

出生年月

1987.6

工作单位

天元公安分局嵩山路派出所

住址

天元公安分局集体宿舍

致残时间

2021.3

致残地点

天元区金彩明天小区

致残原因

在抓捕毒犯过程中造成左股骨骨折

残疾性质

因公

拟评残疾等级

十级

残疾情况

2021年3月2日,在抓捕贩毒分子过程中不慎将双膝撞伤,诊断结果为:1、左股骨外髁骨骨折;2、双侧膝关节损伤;3、双侧踝关节扭伤;左侧腕关节扭伤

注:对涉及隐私或不宜公开的,不公示;公示期不计入审批办事时间。

             

天元区退役军人事务局(章)

                          2022年9月19日

联系电话:0731-28668069

地址:天元区株洲大道北1号高新大厦附楼810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