评定残疾情况公示书
根据《伤残抚恤管理办法》第十条第一款的规定,现将申请人评残有关情况公示如下,在公示期内,如有异议可通过信函、电话或直接到本局反映该申请人相关情况。
公示时间为7个工作日,从2022年9月19日至2022年9月27日。
姓名 | 张俊斌 | 性别 | 男 | 出生年月 | 1997.8 | |
工作单位 | 天元区嵩山路派出所 | |||||
住址 | 天元区蓝筹公寓 | |||||
致残时间 | 2021.4 | |||||
致残地点 | 株洲市公安局 | |||||
致残原因 | 参加市局组织的足球比赛,变向过人导致左膝严重扭伤 | |||||
残疾性质 | 因公 | 拟评残疾等级 | 八级 | |||
残疾情况 | 2021年4月24日14时许,参加市局组织的足球比赛,变向过人导致左膝严重扭伤,诊断结果为:1、左前交叉韧带断裂;2、左膝关节外侧半月板桶状撕裂;3、左股骨髁及胫骨平台骨挫伤。 | |||||
注:对涉及隐私或不宜公开的,不公示;公示期不计入审批办事时间。
株洲市天元区退役军人事务局(章)
2022年9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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