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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元区首笔"森林植被恢复费"划转征缴成功

天元区首笔"森林植被恢复费"划转

征缴成功

"整个办税程序一目了然,通过税务三方协议直接扣款,现场开具统一票据,方便快捷,让企业少跑路,省心又方便!"湖南建工交通建设有限公司办税人员刘伏威点赞道。

2月9日,在株洲市天元区税务局泰山路办税大厅,湖南建工交通建设有限公司所属醴娄高速公路堆料场临时使用地项目完成了森林植被恢复费的申报、缴费和票据开具事项。这是森林植被恢复征收职责划转至税务部门征收后,天元区开具的首张非税收入票据,标志着森林植被恢复划转税务征收工作在我区成功落地。

为确保森林植被恢复费平稳有序划转,天元区林业局主动作为、提前谋划,第一时间向区委区政府汇报划转工作,争取支持,并积极主动与财政、税务主管部门对接,就征收流程和部门协作事项进行深入沟通,聚焦数据通达、互动通畅,实现征管信息共享和业务衔接顺畅。

天元区税务局党委书记、局长黄东梅,副局长谭青锋、佘春彦在现场共同见证划转征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