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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第三巡察组对天元区民政局党组巡察整改情况的公布 

根据区委巡察工作统一部署,2022427-627日,六届区委第三巡察组对天元区民政局党组进行了全面巡察,并于729日对巡察发现的问题进行了集中反馈。目前基本完成整改。按照党务公开原则和巡察工作有关要求,现将巡察整改情况予以公布。

一、贯彻落实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党中央、省委、市委、工委、区委决策部署

(一)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学用结合不够紧密。

整改措施及成效1.严格落实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制度与党组会议制度,坚决把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与党组会区别开来,把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制度与党组会议第一议题制度区别开来。严格对照六个环节开展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及时组织学习领会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确保用最新的思想理论武装头脑,指导实践,推动工作。2.加强党的十九届六中全会精神学习宣讲力度,开展喜迎二十大奋进新征程庆祝中国共产党成立101周年 活动,进一步引导党员干部、社会组织增强理想信念。3.认真学习了《株洲高新区(天元区)落实党委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实施方案》等文件,出台了局机关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实施方案,进一步压实党管意识形态责任制。

(二)党的全面领导弱化。

整改措施以及成效:1.强化政治规矩,进一步完善了党组会、局长办公会会议制度,严格落实党组会议、局长办公会议、局务会等相关制度,杜绝行政会议代替党组会议的现象。2.进一步压实党组主体责任,充分发挥党组的核心作用,在研究和解决重大问题时,充分发挥党组领导和推动的作用,在研究和解决重大问题时,充分征求意见、会上充分发表意见,凝聚全局力量攻坚克难。3.强化党的全面领导,启动慈善会换届工作,促使区慈善会发挥作用服务大局

(三)政治站位不高,思想认识有误区,对巡察工作有抵触情绪.

整改措施以及成效:组织召开全局干部职工会议,重新学习并强调巡察工作的重大意义,教育、引导党员干部正确认识到巡察的政治体检功能。对当事的2名工作人员进行提醒谈话,责成他们作出深刻检讨,要求全局干部引以为戒。

(四)殡葬工作作为不够

整改措施以及成效:1.大力推进殡葬改革管理工作。一是分级组织开展惠民礼葬政策宣传活动,倡导移风易俗截止当前,督促各镇(街道)、村(社区)开展宣传活动100余次,不断提高辖区居民对火葬区概念及惠民礼葬政策知晓度。二是开活人墓、搭棚治丧、乱埋乱葬等顽瘴痼疾的联合执法行动,整治殡葬领域突出问题。从20228月份以来,我局联合相关街道、社区工作人员处理4例不文明治丧和乱埋乱葬事件。三是根据区政府常务会议精神,尽快启动群丰镇石塘公墓建设2.强化责任担当,严把惠民礼葬费用审核关。针对反馈的问题,我局立行立改,于7个工作日内完成整改,并对具体负责此项工作的人员进行了批评教育,要求其加强相关业务、政策知识学习,提高责任意识,确保工作做实做细

(五)养老机构管理服务水平需提高

整改措施以及成效:

1. 不断提高养老床位数。2022年,新建4个社区老年人日间照料中心改扩建2所民营养老机构提质改造区敬老院新增床位估计170张。2023,提质改造马家河街道敬老院启动株洲城发共享之家二期项目建设,预计可新增床位100余张。

2. 加强辖区养老机构信息管理。已全面复核辖区11家养老机构、95个社区日间照料中心、22所农村幸福院、18个养老服务示范点的床位数、负责人信息、运营现状以及资金补助等情况,并及时更新信息,建立了动态更新管理机制

3.持续提高床位利用率。一是推进天元区敬老院提质改造,确保在满足特困人员集中供养的前提下,为社会老人提供养老服务,提高床位利用率。同时,正在为区敬老院储备人员力量,按需招聘管理人员和护理人员,提高为社会老人提供养老服务的能力二是聘请经验丰富、资深管理人员和技术人员深入乡镇敬老院,实地开展养老政策、业务知识和护理技能培训学习和实操演练,进一步提升公办养老从业人员的职业技能和管理水平,为公办敬老院吸纳社会老人养老打基础。

(六)基本社会服务有差距

整改措施以及成效:强化公办养老机构托底保障。一是加快推进天元区敬老院的提质改造,预计20236可完成建设。指导并督促镇(街道)加快启动三门敬老院、群丰敬老院、马家河敬老院的改造,这几家乡镇敬老院改造竣工后,将进一步将其打造成区级、乡镇级失能、半失能特困老人集中照护机构,实现有意愿入住特困人员应住尽住,以发挥公办养老机构托底保障作用。二是持续指导并督促镇、街道加大工作力度,动员有需求的特困老人集中入住公办养老机构。

(七)养老领域防范化解重大风险的意识不强

整改措施以及成效:1.深刻反思明月湖事件的成因和教训,制定《关于加强养老服务领域重大风险隐患防范化解工作的通知》推动落实,加强对养老领域非法集资风险打击力度。2加强宣传引导。指导并督促基层对空巢、孤寡、失能老年人经常性地开展探视探访,并做好探视探访记录,同时,开展好非法集资、电信诈骗宣传。督促养老服务机构定期开展宣讲活动,定期组织观看案例分析,不断强化老年人防范意识。3.建立信息共享机制。10月份,加强与区市场监管局的合作,调取了登记名称含养老或经营范围含养老字样的企业信息,共72家,建立了最新的摸排清单,已将清单信息反馈至区打击防治养老诈骗专项工作联席会和镇、街道民政办,安排基层对清单内企业进行摸排,重点排查是否涉嫌养老诈骗风险。下一步,将与公安、金融办等部门,开展联合执法,在源头防控、打早打小上积极作为。

(八)养老领域落实安全生产有差距

整改措施以及成效:1.持之以恒开展安全生产检查,督促整改问题。7月以来,对9家正在运营的养老机构开展安全生产检查43次,开展双随机、一公开执法检查4次,发现重大安全隐患6处,整改销号6处,督导问题38个,立行立改38个,整改率100%2.加快推进三门、群丰、马家河三家公办敬老院消防改造。马家河街道敬老院已启动消防改造设计和项目报批工作,目前已将院内老人分流。三门镇敬老院已区自然资源局申请补办不动产权证,并联系消防技术人员现场勘察,编制了敬老院消防整改图纸及预算方案,目前该工作正在推进中。群丰镇敬老院已与区自然资源局、区住建局、区消防部门对接申请办理消防改造审验等有关手续,已编制改造方案,正在筹资启动改造3.加强执法力度。20228月,缘善居老年照护中心存在的消防隐患已整改到位。

(九)社会救助工作不到位

1.加强社会救助政策宣传和业务培训提升居民救助知识知晓率以及基层服务能力水平。自825日起,分别7个镇办面对面为分管领导、民政办工作人员及100个村(社区)民政专干讲授救助政策和案例,指导基层在第一时间能够正确规范引导申请对象提交资料,确保救助更加及时。进一步简化审批流程,及时办理急难型临时救助,杜绝类似现象再次发生。

2.建立健全主动发现机制和救助帮扶机制。相继出台《关于建立社会救助兜底保障对象救助帮扶长效机制的通知》等一系列文件,指导并督促基层做实主动发现主动帮扶的工作,确保困难对象能够得到及时帮扶,应保尽保、应纳尽纳。截止10月份,新增特困供养、低保、临时救助、特困人员特殊救助154223

3.创新救助方式、方法,注重个人隐私保护。春节慰问金发放时,将考虑采取银行代发或拍照前征求对象意愿的方式进行。完善《天元区困难群众特殊救助实施方案》,将简化入户送达公示程序,采取新区APP线上公示方式,以避免对象心理负担过重的情况出现。并严格要求基层在救助公示环节对未成年人重要信息予以隐蔽。

(十)一卡通管理制度执行不到位

整改措施以及成效:1.出台《天元区民政系统开展社会救助领域综合治理专项行动实施方案(2022-2025)》《进一步做好审计和巡察交办社会救助问题排查整改工作的通知》,重点排查民政惠民惠农资金发放延迟等问题,要求基层举一反三,避免再次出现类似问题。2.完善惠民惠农资金发放流程。协调相关部门已将发放流程为镇办上报基础信息民政申请资金财政乡财中心拨付资金到个人,将拨付单位上移至乡财中心,避免基层再次出现延迟发放惠民惠农资金的问题。3.对新增民政惠民惠农财政补贴资金及时纳入一卡通发放管理,确保惠民惠农资金及时、足额发放到人民群众手上

(十一)政府购买服务项目管理质量不高

整改措施以及成效:1.开展“三社联动”专项问题整治。针对三社联动存在的问题展开专项调研,形成了调研报告,在听取了区委区政府意见后,暂停“三社联动”项目,探索构建“五社联动”。2.强化项目专业社工人员队伍建设督促指导社工站项目承接机构、社工总站针对基层驻站社工的培训督导需求,定期开展系统性、针对性的督导与培训,推动星级社工站(室)创建及项目品牌化建设。20228月份以来,开展督导3次、培训43.加强对社区实施惠民项目的指导。2021年设立三社联动专项资金后,三社联动项目费用不再从惠民资金中列支,只做社工专业服务,不开展文体节日活动社区申报的各类文体活动属于社区惠民项目,每个项目不超2万元。出台《<天元区社区惠民服务项目资金使用管理办法>的补充规定》,对文体娱乐、节庆活动类、公益课程和志愿服务活动类作了更详细的规定,进一步规范资金使用

二、聚焦群众身边腐败问题和不正之风

(十二)工会超标发放福利

整改措施以及成效:加强工会经费支出管理,严格执行《湖南省基层工会经费收支管理实施细则》,对2020年、2021年购买扶贫产品导致超过正常工会待遇标准支付的1.03万元进行退款。已全部退款到位。

(十三)违反财务制度

整改措施以及成效:1.完善《天元区民政局财务内部管理制度》,明确岗位职责,加强财务印章管理,财务人员必须严格执行财务印鉴管理办法,印鉴必须单独保管,做到人走柜锁。完善财务收支监督制度,出纳、会计必须分设,财务专用章、法人印鉴和现金支票必须分管理,开支票、用印鉴必须相互监督2.严格执行行政事业单位内部控制规范,严格货物采购验收审核程序,强化财务人员责任,督促其加强对原始凭证及附件资料的审核。3.严格执行《会计法》,固定资产登记和管理时要将软件系统等无形资产纳入管理内容,及时据实入账。已将区级养老服务信息平台升级软件补录无形资产

(十四)建设补贴发放不规范。

整改措施以及成效:加强了与基层镇街道协调,共同推进社区日间照料中心建设。在发放建设补贴资金中,严格审查养老机构建设和运营资质,全面规范和完善财政资金申请、项目申报审批、以及项目预、结算审核等程序,确保财政资金拨付合法合规。

(十五)合同管理不规范

整改措施以及成效:强化合同管理,已补齐相关手续。已与5家服务商补签20211-202212月居家养老上门服务合同,并组织智慧养老信息平台和服务商进行了业务培训和指导,进一步提升智慧养老服务质量。

(十六)政府采购制度落实不到位。

整改措施以及成效:落实政府电子卖场进行采购程序。20226月份,已督促指导5家服务商在政府采购电子卖场开户,正式进驻政府电子卖场。支付20221季度居家养老服务补贴资金时,已按先完成电子买场采购手续后再支付资金的办法进行结算。

(十七)居家养老购买服务中存在廉政风险点

整改措施以及成效:已启用爱老卡充值的方式为老人发放补贴。今后,将严格审核并签订合同,严格审验结算资料,严格防范居家养老购买服务等工作中可能出现的廉政风险并加强居家养老服务监督管理,今年9月,对现有服务对象开展年审工作,本次年审取消11人,并上年度和今年死亡对象的爱老卡余额进行清零,清零35涉及金额1.4万元。

(十八)履约及支付中存在廉政风险点

整改措施以及成效:对智慧养老服务平台运行,已重新组织运营单位招标,重新研究制定考核办法,加强监督和管理。区智慧养老综合信息中心运营已到期,今年6月份已重新组织招标,中标单位为株洲颐宁园托养中心。本次中标后,我局对运营方提出了进社区、小区广泛宣传,以提升社会老人覆盖面的要求,并完善了运营合作协议。2.根据最新的运营合作协议和工作要求,已重新修订完善考核细则,严格兑现考核结果

(十九)专项资金使用不规范

整改措施以及成效:规范专项资金使用,在今后年度预算安排中,我局将请求区财政细分各类专项预算,以避免挤占专项资金。加强对财务事项监督管理,涉及结余资金,已于20226月上缴至财政。

(二十)廉洁风险把控不严

整改措施以及成效:1.加强《招标投标法》和《政府采购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学习培训,严格落实政府采购招标的规定,规范政府采购产品的行为。即使遇到特殊紧急情况,需报请上级和领导批准后才办理。2.提前谋划工作,合理安排资金预算,以便应对突发事件。

(二十一)三重一大议事决策制度流于形式

整改措施以及成效:1.落实“三重一大”会议制度使用大额资金均需提前召开会议集体研究,并将会议纪要作为付款附件。2.认真贯彻民主集中制,严格执行党组会议议事规则和程序,会上要充分讨论发言,尽量听取各方面意见,一把手要做到末位表态,不搞“一言堂”。

(二十二)形式主义、官僚主义方面

整改措施以及成效:力戒形式主义,认真做好民生实事。一是着力推进困难老年人居家适老化改造工作,目前全部完成120户改造任务二是着力推进养老机构护理型床位建设。全力推进区敬老院改造提质工程建设,20216月至202212月,项目竣工后新增护理型床位100张。完成后将达到养老床位180张,新增120张。三是开展孤寡、留守、空巢老人探访帮扶活动。通过电话问候、上门访问、生活照料等方式,探访孤寡、留守、空巢老人约2000人次。四是着力基层减负。认真落实为基层减负赋能的要求,带头推进为基层减负的工作。收集上报情况时,注意各业务线信息、资料共享,对已掌握的就不再要基层提供

(二十三)主动担当、积极作为不够

整改措施以及成效:强化领导班子成员的责任,不断推进民政各项工作向前发展。1.抓实党建工作责任。不断完善党组负总责、党组书记为第一责任人、班子成员分工负责、党支部推进落实的党建工作责任体系,进一步强化一把手抓党建的责任,一把手一定要亲自抓细抓实党建工作。2.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牢牢把握意识形态领域话语权。制定了《天元区民政局舆情风险评估制度》等制度,不定期分析民生保障、社会组织管理、社区治理等方面的突出问题,对重大事件、重要情况中带苗头性、倾向性的问题有针对性地进行引导,维护意识形态安全。3.扎实推进放管服改革,对城乡低保、临时救助、婚姻登记、社会组织登记等45项为民服务事项进一步简化办理程序、压缩办理时限,不断提升服务水平。4.加强社会救助动态管理,完善社会救助发现机制,强化救助力度,强化民生保障力度。

三、聚焦基层党组织软弱涣散、组织力欠缺问题

(二十四)党组织生活不严肃

整改措施以及成效:1.严格落实三会一课制度,坚决做到每月至少召开一次支委会,每季度至少召开一次党员大会,每半年至少上一堂党课。加强日常监督力度,定期自查抽查,对于执行有偏差、不到位、走形式的现象要及时制止并严肃批评,全力维护制度执行的严肃性,确保各项制度见效落地。2.领导班子带头落实三会一课、谈心交心、双重组织生活等党内生活制度。召开民主生活会、组织生活会时,充分利用批评与自我批评武器,辣味十足地提出意见,真诚帮助同志进步。今年以来,共开展三会一课”20余次,谈心谈话60余次,筑牢党员干部思想堡垒。

(二十五)对社会组织党建指导不够

整改措施以及成效:加强对社会组织党建指导,党委增派1名社会组织党建指导员,充分发挥社会组织党建指导员作用,走访社会组织党组织推进党建工作。探索党建+公益模式,指导社会组织党组织落实第一议题制度,结合业务范围开展志愿服务活动和党建活动,引导社会组织党支部在文明城市建设、乡村振兴等重点工作中发挥重要作用。

(二十六)党员管理不到位

整改措施以及成效:1.完善《中共株洲市天元区民政局支部委员会党员积分管理制度实施方案》,进一步规范党员积分管理。2.严格党内组织生活会,落实民主评议制度,按要求进行党员评议。3.加强党务工作管理,不定期对党务工作进行抽查、检查,做实做深党建工作。对党建专干不认真、不细致的表现进行严肃的批评教育,并责成其立即改正。

(二十七)用人不规范

整改措施以及成效:1.合理分配工作任务,进一步规范劳动用工,尽量减少外聘人员。对于占用创建名义留人做事的工作人员,已全面解聘。2.逐步解决人员混岗问题,按照株天府阅[2018]100号文件,指导社工总站2名人员,30%精力负责民政工作,70%精力从事社工站服务与指导工作。

(二十八)巡察发现的问题未彻底整改,改后又犯

整改措施以及成效:局党组多次召开会议,研究部署巡察整改工作在党组织生活、专项资金监管、财经纪律、三重一大执行等方面进行了进一步规范、彻底整改。彻底从完善制度、健全机制上推进工作,杜绝头痛医头,脚痛医脚”“整改一阵风等现象发生。

下一步,区民政局党组将以最坚决的态度,继续发力,抓好主体责任履行、强化督促检查,严格按照民政局党组落实区委第三巡察组反馈意见整改方案要求深入抓好整改工作,确保整改取得成效,为民政工作上台阶打下基础。重点抓好以下工作:

一是持之以恒地继续抓好后续整改工作。按照力度不减的原则,继续抓好整改落实工作,对区委巡察组反馈的问题继续抓好整改、抓好落实,确保高标准、高质量全面完成整改任务。对已完成整改的事项,继续巩固,严防回潮;对个别仍未完成整改的事项,挂牌督办,逐个销号;对需要长期坚持的事项,明确责任领导、责任股室,加强监督检查,确保取得实效。

二是以长效机制巩固并扩大整改成果。针对此次整改的问题,持续倒查制度缺陷,加强制度建设,实现制度管人、制度管事。对整改工作中已经建立的各项制度,坚决抓好落实,确保真正发挥作用。全面梳理完善局内控制度,堵塞漏洞,防止有关问题反弹。

三是深入落实新时期全面从严治党要求。坚持党要管党、从严治党,严格落实局党组主体责任,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切实做到认识到位、监督到位、管理到位、执纪到位,推动党风政风持续好转,真正做到务实、高效、廉洁,营造风清气正干事创业氛围。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察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

联系方式:电话:0731-28665229(工作时间);

邮政信箱:株洲市天元区高新大厦民政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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