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区委统一部署,2022年9月2日至11月2日,区委第三巡察组对天元区发展和改革局(以下简称"区发改局")党组开展了为期两个月的常规巡察。2023年2月24日,区委第三巡察组向区发改局反馈巡察意见。按照党务公开原则和巡察工作有关要求,现将巡察整改情况予以公布。
一、组织整改落实情况
区发改局党组坚持把巡察整改作为政治任务、头等大事来抓,对于巡察组反馈的问题全盘接受、照单全收,扎实开展整改。
一是加强组织领导,提高政治站位。区发改局党组高度重视,切实承担起巡察整改主体责任,于2月27日召开党组专题会,专题研究巡察反馈问题整改工作。成立巡察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局党组书记认真履行巡察整改第一责任人职责,对整改工作进行全面部署,统筹抓好巡察整改工作;其他党组成员按照职责分工,主动认领问题、主动承担责任、认真落实整改,形成了有效的整改合力。
二是制定工作方案,细化整改清单。区发改局党组于4月28日召开了领导班子巡察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局党组紧紧围绕巡察反馈意见和巡察整改工作要求,认真学习领会,深刻剖析原因,坚持做到举一反三,逐条逐项研究整改措施,制定下发了整改工作方案。针对巡察反馈的问题,形成了整改任务清单,逐条研究整改措施,明确了责任领导、责任股室(中心)、责任人和整改时限,切实做到领导责任到位、任务分解到位、工作部署到位、制度机制到位。
三是强化督促指导,跟进整改落实。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由分管办公室的党组成员兼任办公室主任,每月督促跟进各项整改任务的进度,及时研究解决整改过程中出现的问题。对进度偏慢、聚焦不准、整改不力的股室和人员,通过催办、督促等形式加以推动,确保整改成效经得起检验。
二、具体整改工作开展情况
截至目前,巡察反馈的问题已基本整改到位。
(一)反馈问题:聚焦党的理论路线方针政策和党中央、省委、市委、工委区委决策部署贯彻落实情况
1.政治意识不够强,落实决策部署有偏差。
(1)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不深入。没有严格落实第一议题制度,没有将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特别是习近平经济思想作为首要政治任务。理论联系实际不够,没有把习近平经济思想学习和全区发展改革工作相结合,对当前发改工作形势研判和任务把握不精准。
整改情况:严格落实"第一议题"制度,完善中心组学习机制,每次党组会议第一个议题都传达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精神等内容。把学习内容和本职工作进行深度融合,把习近平经济思想学习和全区发展改革工作相结合,当前我局参与开展物流企业降本增效改革工作,深入物流企业调研,以学习内容指导工作,以学习内容促进工作,以学习内容检验工作,力争精准把握当前的我区面临的经济形势和任务。
(2)贯彻上级和工委、区委决策部署不够有力。对上级政策文件直接传达转发多,深入研究解读少,结合全区实际情况制定落地措施少。①领会"三高四新"高度不够。在实施"三高四新"战略中,推动项目全链条管理、全方位服务不积极,调度项目成效不佳。项目未完成率持续上升。②重视上级重点工作力度不够。2019年至2020年意识形态专项工作报告均少一次。没有严格执行保密制度,对保密文件没有进行专柜管理,没有借阅、归还台账登记。国家粮食安全观树得不牢,全区粮食安全监管力量薄弱。
整改情况:一是充分发挥参谋辅政的作用,加强对全区经济社会发展前瞻性的调查研究,高度重视并贯彻部署上级重点工作。项目建设方面,先后制定并下发《株洲高新区(天元区)2023年"项目攻坚年"活动实施方案》、《株洲高新区(天元区)重点项目全生命周期管理协调机制工作方案、株洲高新区(天元区)加强项目策划和转化工作方案》和《株洲高新区(天元区)重点项目管理办法》等文件。坚持项目全生命周期"高效"管理,今年以来,先后于1月30日、3月30日、5月27日举行联诚轨道、菲仕绿能、博鲁斯潘项目开工、竣工仪式,5月5日德智新材举行项目观摩仪式。1-5月,推动湖南联诚轨道等23个重点项目开工,10个重点项目竣工投产。二是已补齐缺失的意识形态工作报告,并按照规定要求开展意识形态相关工作。三是严格执行保密制度,将保密文件放在财务室保险柜,建立借阅、归还台账登记。四是加强学习,树牢国家粮食安全观念,党组成员学习习近平同志对粮食工作的有关论述。强化全区粮食安全监管,稳妥处置好2022年地方稻谷销售工作,安排专人进行全过程监督。强化粮食力量建设,已明确1名事业编工作人员牵头负责粮食安全工作。紧紧围绕粮食购销领域的薄弱环节和风险点,加强粮食安全监管,推进2023年粮食流通"强监管严执法重处罚行动年"活动走深走实,见行见效。今年以来,我局共开展粮食安全检查5次,检查企业15家次,检查覆盖率100%,发现和整改隐患问题3条,粮食行业无重大安全生产事故发生,安全生产形势持续保持平稳。
2.聚焦主责不够突出,服务大局有落差。
(3)发挥参谋辅政作用不够充分。战略思维和前瞻思维不强,从全区经济社会全局和长远发展谋划不够,围绕市委和工委、区委部署的重大任务开展调查研究不多。调研存在当"甩手掌柜"的现象。规划存在"两张皮"现象。在制定全区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中长期规划后,统筹推进落地不力。
整改情况:一是全局上下统一思想,充分认识到要发挥发改局参谋辅政的作用,强化对全区经济社会发展的前瞻性调查研究,认真研究分析全区经济形势、项目、固定资产投资等工作情况,提升宏观经济谋划水平和能力。二是借助两业融合等调研成果,针对我区企业发展方向,结合上级两业融合试点、第一批湖南省现代服务业创新发展区建设工作的政策,指导高科园创按照申报节点推进相关工作,为接下来省预算内服务业专项资金申报创造必要条件,有力促进我区服务业公共服务平台建设、重点企业品牌培育、重大项目建设。三是已启动全区"十四五"中期评估工作,推进我区规划"十四五"规划各项指标、任务切实落地。
(4)2020、2021年度安全生产计划内容雷同,照搬照抄,仅修改年度。
整改情况:在巡察整改期间已完成。一是强调安全生产的重要性,对2022年初制定的2022度安全生产计划进行修改和调整。根据《株洲市天元区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分解2023年度湖南省安生产综合巡查工作任务的通知>》精神,制定天元区发展和改革局2023年度安全生产工作实施方案,对物流、粮油企业、重点项目、人防工程开展安全生产检查。二是局党组在2022年9月23日、10月11日认真学习《湖南省安全生产条例》及全市安全防范专项督查情况通报,局党组书记强调坚决克服麻痹思想、厌战情绪和侥幸心理,进一步增强临战意识、保持临战状态,以如履薄冰的态度抓紧疫情防控、森林防火和安全生产各项工作。
(二)聚焦群众身边腐败问题和不正之风
3.纪律规矩不够严明,全面从严治党有缺位。
(5)落实主体责任有缺失。研究部署不到位。"一岗双责"压得不实。
整改情况:一是强化党组主体责任,新建《株洲市天元区发展和改革局廉政风险防控制度》、《株洲市天元区发展和改革局廉政风险预警制度》、《中共株洲市天元区发展和改革局党组廉政谈话工作实施细则》、《株洲市天元区发展和改革局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责任制》四项制度。2023年2月17日,党组书记组织党组成员召开2023年度党风廉政年度计划会议,对年度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进行安排布置;2023年3月2日,党组书记组织党组成员召开一季度落实党风廉政建设和意识形态工作会议,对相关工作进行督促。每月对重要岗位的风险点进行摸排和防范,分析和解决党风廉政建设方面存在的问题。二是强化纪检监督责任。推进廉政谈话制度化、常态化,定期对班子成员和重点岗位责任人进行廉政谈话,班子成员定期对股室(二级机构)负责人和重点岗位工作人员进行廉政谈话。
(6)奖补资金审批程序有漏洞。内控制度不健全。审核把关不到位。
整改情况:一是核实情况,两型和绿心的奖补资金均附有天元区人民政府专题会议纪要、区发改局党政联席会议纪要,在资金拨付流程中,已由分管业务领导证明、财务分管领导签字同意支付、局长签字同意。二是学习已建立的内控制度,严格执行内控制度,及时吸取教训,要求相关业务科室、财务严格审核,杜绝此类问题再次发生。
(7)执行财经制度纪律有走样。政府采购政策执行不力。财务支付凭证依据不全。以施工单位报价作为定价。
整改情况:一是针对政府采购限额以下采购无电子卖场合同问题,因财务凭证均已装订成册,采购订单均发生在以前年度,现已无法补充相关电子卖场合同。对缺失的银行回单及其他财务支付凭证进行完善。我局吸取教训,积极整改,要求相关业务科室、财务今后严格按制度执行,杜绝此类问题再次发生。在集中巡察结束后,经自查,我局无此类问题发生,政府采购限额以下采购均有电子卖场合同。二是完善局内包括二级机构的采购程序及财务制度,并要求相关人员在今后工作中认真履行政府采购政策,执行财经制度纪律。三是核实是否存在报价虚高情况,在今后涉及到物品或服务报价时进行多方比价。
(8)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有距离。
整改情况:巡察整改期间已完成,已退回相应金额。在以后工作中严格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杜绝超额发放奖金和违规发放物资情况再次出现。更加规范党员过政治生活的政治仪式,提高站位和思想认识,更多从精神层面满足党员同志的幸福感、归属感和仪式感。
4.宗旨意识树得不够牢,解决群众困难有温差。
(9)为民服务措施不够优。审批企业主申报项目延期。价格临时补贴发放超时。
整改情况:一是经核实项目申报延期是由于审批窗口出现网络故障造成的延误,经中国电信株洲分公司确认出具证明并报省市发改相关部门认可,省发改委未对此事进行通报,分管领导已要求投资审批科室吸取本次经验教训,在审批时限内尽可能提早对项目进行审批。二是价格临时补贴工作由发改局牵头,财政局负责保障资金,发放人员为区民政局、退役军人事务局和人社局统计上报人数。发改局每月在收到上级部门启动价格临时补贴工作通知后,立马通知3家单位上报发放人数并向区人民政府打资金拨付申请报告,待流程走完,财政局将价格临时补贴指标下到3家单位,再由3家单位申请用款计划自行拨付,发改局负责督促发放到位。价格临时补贴发放超时是由于3家单位中个别单位用款计划未及时批复导致发放时间有所延误。分管领导已要求相关经办人员及时吸取教训,紧跟财政,缩短资金申请流程时间,及时督促民政局、退役军人事务局和人社局3家单位做好拨付准备,确保各单位能按时发放到位。2020年后,没有再出现类似的问题,均在规定时间内完成价格临时补贴发放。
三、聚焦基层党组织领导班子和干部队伍建设
5.党组统揽全局不够有力,领导核心作用有弱化。
(10)党组集体决策不规范。对党组定位不准,党组管大局、抓大事的领导作用发挥不充分。
整改情况:巡察整改期间已完成。一是9月27日上午,党组书记主持召开区发展和改革局党组工作会议,对照问题讨论发言,深刻反思,形成整改意见。二是深刻反思原因,召开会议专题学习了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坚持党的全面领导的重要论述和《中国共产党党组工作条例》,明确党组成员要切实提高政治站位,强化政治担当,严格按照《中国共产党党组工作条例》规定开展党组工作会议,合理确定议事决策范围,杜绝以党政联席会代替党组会议的现象。
(11)重业务轻党建仍然存在。没有坚持党建工作与业务工作同谋划、同部署、同推进。党史学习教育质量不高。
整改情况:健全党建工作责任制。把党建工作摆在重要议事日程,切实担负起管党的政治责任,要把党建工作同行政、业务、经济工作一同布置,一同检查,一同落实。党组中心组在2023年1月10日研究了2022年度民主生活会工作并开展会前学习;在2023年2月17日开展了2023年度党风廉政年度计划讨论会议,对年度党风廉政工作计划进行了安排部署;在2023年3月2日召开党组会议听取一季度党风廉政和意识形态工作的情况。局党组分别在2023年3月31日和4月3日开展了巡察整改民主生活会会前学习,学习了《关于新形势下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和《中共株洲市委巡察工作实施细则》。
(12)主动担当作为有差距。争先创优意识不明显。政策业务宣传指导不到位。
整改情况:一是围绕国、省、市、区产业政策,结合区域、行业实际,依法对全区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进行监测,今年以来全区固定资产投资平稳发展,较去年度有所提升。二是加大政策宣传力度,督促镇(街道)完善绿心地区违法违规行为日常巡查制度,加大违法违规行为巡查力度。三是严格履行绿心建设项目准入、审批手续。
(13)党内政治生活不严肃。党建述职整改走过场。民主生活会搞形式。
整改情况:在巡察整改期间已完成。一是严格履行党支部书记第一责任人制度,发挥好书记管党治党的职能,局党组书记在2022年10月11日召开局党组会议,高度重视并强调党内政治生活的严肃性,严格把关党内相关文件,管理好局干部队伍建设。二是提高党务工作者对党建工作的认识,始终把党建工作作为首要的政治任务,全力提高党务工作者的党建专业知识素养。三是强化对支部党建工作的日常监督。充分发挥支委委员对党建工作的监督职责,尤其是对民主生活会、组织生活会、党日活动、党建归档等日常工作进行监督,促进党建工作无死角。
(14)干部业务素质不突出。业务培训少,对年轻干部"传帮带"不够,中层骨干断层,核心业务掌握在少数干部手中,对上面政策领悟不透,对基层情况了解不深。
整改情况:加强对干部的业务培训,做好"传帮带"工作,深入研究和解读上级各种业务政策,积极宣传政策精神,并深入基层,强化指导,及时协助各行业主管部门按照要求做好相关工作,以争取好结果。今年以来,全局工作人员先后参加了"发改讲堂"培训、株洲高新区(天元区)"青训营"及价格认定、碳达峰碳中和等多种业务培训。
(15)内外沟通协调不畅通。
整改情况:一是做好局内常态化信息沟通,及时召开局例会,就相关工作进行安排部署,畅通局内信息。二是岗位更换后及时做好工作交接和"传帮带"工作。
四、聚焦巡察和审计的整改情况
6.巡察审计整改不够全面,长常整治有缺失。
(16)整改"落实重要制度抓得不紧、监管不严"问题不到位,招投标核准容缺后未按要求补齐资料。整改"兼职会计存在弊端"问题不到位,代理做账的漏洞仍然凸显。
整改情况:一是项目业主单位已将预算评审定案表补交。二是已要求相关人员积极完善各项财务凭证资料,更换代理记账公司,并在以后工作中对这方面工作严格要求,防止再出现相关漏洞。
三、继续深化后续整改
经过前阶段努力,我局巡察问题整改工作取得了阶段性成效。但也清醒地看到,全面从严治党永远在路上,巡察整改工作还需继续努力、不断深化。局党组将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落实全面从严治党要求,持续深入做好巡察问题整改,切实将巡察整改成果转化为推动应急管理事业高质量发展的强大动力。
(一)强化担当,夯实责任。局党组将继续把做好巡察整改工作作为一项重要政治任务,加强对巡察整改工作的组织领导,切实将责任放在心上、扛在肩上、抓在手上,确保整改落实不走偏。同时,继续以严的标准、实的作风、铁的纪律抓好后续整改工作。
(二)持续发力,全面整改。巡察问题整改实行逐项对帐、逐项销号,确保巡察问题全面整改到位。对已基本完成的整改任务,开展"回头看",防止发生"回潮"现象;对尚未完成的整改任务,紧盯不放,加强督查推进,确保在规定的时间内完成整改;对需要长期坚持的整改任务,坚持治当前与管长远相结合,做到持久深入、常抓不懈。
(三)巩固成果,推动发展。充分用好、用活巡察整改成果,将巡察整改与强化局党组建设结合起来,推动领导班子建设呈现新气象、新干劲、新活力;与落实"两个责任"结合起来,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与干部队伍建设结合起来,塑造对党忠诚、纪律严明、赴汤蹈火、竭诚为民的队伍。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察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联系电话:0731-28665241;联系地址:湖南省株洲市天元区株洲大道北1号高新大厦(邮编412000);电子邮箱:fgj28665241@163.com 。
中共株洲市天元区发展和改革局党组
2023年6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