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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元区人民政府关于开展集体土地所有权确权登记成果更新汇交工作的通告(征求意见稿)


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

集体土地所有权确权登记是全面推进乡村振兴战略的重要基础,是维护农民财产权益的核心内容。根据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和自然资源部工作安排,按照《自然资源部关于加快完成集体土地所有权确权登记成果更新汇交的通知》(自然资发〔2022〕19号)、《湖南省自然资源厅关于印发<湖南省集体土地所有权确权登记成果更新汇交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湘自然资发〔2022〕73号)文件精神,结合我区实际,现就开展集体土地所有权确权登记成果更新汇交有关事宜通告如下:

一、主要目标

全面完成集体土地所有权确权登记成果更新汇交。按照《不动产登记数据库标准》《集体土地所有权确权登记成果更新汇交技术指南》等技术规范要求,整理现有集体土地所有权确权登记成果,纳入不动产登记数据库,对集体土地所有权有关情况发生变化的,通过不动产登记系统办理登记、更新成果,保持成果现势性,完成数据汇交。健全成果应用机制,充分发挥集体土地所有权确权登记成果在自然资源管理相关业务中的基础作用。

二、完成时间

2023年10月底前完成天元区管辖范围内的集体土地所有权确权调查成果更新汇交工作。

三、工作任务

共有五项主要任务,一是资料收集整理与分析。收集整理基础资料对比分析各权属资料,分类建立工作台账。二是权属状况核实与调整。根据需要补充地籍调查,通过不动产登记系统,集中办理集体土地所有权的注销、变更和更正等相应登记业务。三是成果整理入库。按照技术规范要求,将整理后的登记成果、核实调整后的登记成果以及集体土地所有权地籍图等全部纳入不动产登记数据库。四是成果检查汇交。完成全区集体土地所有权确权登记成果更新,经省、市审核通过后离线汇交至国家。五是构建成果更新与应用机制。坚持以日常更新为主、定期更新为辅,实现土地"批、供、用、补、查"数据实时联动管理,保证成果现势性。

四、调查方法

根据外业调查工作底图,通过内、外业核实与实地调查相结合的方法,遵循"主体平等"和"村民自治"的原则,按照乡镇、村两类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确定所有权主体,将集体土地所有权确认到每个具有权利主体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形成符合国家相关标准的集体土地所有权确权登记成果。

五、配合事项

各镇(街道)要配备专人,负责本辖区内的宣传发动、矛盾协调、权属纠纷调处,对接各村民委员会做好前期权属情况摸底,资料收集、调查指界、外业调查等事项。

                                              天元区人民政府

2023年6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