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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元区:清除四乱江水阔


按照省第 8 号总河长令要求,株洲市大力开展妨碍河道行洪突出问题排查整治,已整治河湖“四乱”问题 342 处。天元区妨碍湘江行洪构筑物整治入选“湖南省河湖管理典型案例”。

湘江风光带上,有一个钢筑大棚高10米,占地 60 多平方米,影响到湘江行洪安全。今年 5 月,天元区河长办联合相关部门对其进行拆除。

“大棚建于湘江风光带建设时期,当时是作为风光带的一个配套来建的。”天元区水利局工作人员介绍,根据法律规定,河道之内禁止有构造物和建筑物,因为会严重妨碍河道行洪安全,“当时对河湖保护的意识不强,也是历史原因造成的。”

经多方调查,这个大棚并无相关行政许可手续。天元区河长办走访周边并张贴公告,同时通过媒体发布公告寻找业主自拆。因未寻到业主,最终将其依法拆除。

▲拆除湘江风光带天元大桥底钢筑大棚

经多方调查,这个大棚并无相关行政许可手续。天元区河长办走访周边并张贴公告,同时通过媒体发布公告寻找业主自拆。因未寻到业主,最终将其依法拆除。

2022 年以来,天元区按照市河长办要求,组织各基层单位开展妨碍河道突出问题排查,安排专人重点对水利部、省水利厅推送的 88 个卫星遥感疑似问题图斑进行现场排查复核。核查人员按照遥感图斑显示,逐项逐个到现场进行核实,并将相关问题佐证资料在河湖管理督查 App上上传销号。

▲拆除天元大桥右侧200平方木质阻水建筑物

在自检自查和对水利部推送图斑核查的基础上,我区将湘江河道、各中小型水库(湖泊)以及天元区境内湘江一二级支流纳入排查整治范围,将排查整治目标“10类”任务拓宽为“12类”,将排查整治分为全面排查、集中整治、巩固提升三个阶段,对全区河道再次进行查漏补缺,对发现的问题立即建立问题清理、任务清单、责任清单等“三个清单”,分解至各相关单位开展集中整治,并对照问题清单,建立“一单四制”销号管理制度,确保问题清理整治到位。

▲拆除天元大桥底约100平方游乐场

“我们把妨碍河道行洪突出问题排查整治工作,纳入到河长制重点工作任务和考核激励。区河长办牵头组织河委会成员单位定期开展指导监督、抽查验收,对未按照要求整治的责任单位约谈通报,确保行动达到预期效果。”天元区水利局、区河长办常务副主任言方表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