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株洲市天元区委
株洲市天元区人民政府
2022年度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情况报告
中共株洲市委、株洲市人民政府:
2022年,在市委、市政府的坚强领导下,天元区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全面学习领会习近平法治思想,深入学习贯彻国家、省、市关于法治建设工作的部署,扎实推动法治政府建设取得新成效。现将有关情况报告如下:
一、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深刻领会新时代坚持全面依法治国战略部署
把学习宣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作为首要政治任务和头等大事,按照“全面学习、全面把握、全面落实”的要求,第一时间召开会议传达学习党的二十大精神,深刻领会新时代推进法治中国建设战略部署的重大意义、丰富内涵和精神实质。通过开展专题研讨、讲好微党课、开设“献礼二十大 奋进高新区”宣传专栏,扎实推动党的二十大精神在新区落地生根。
二、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全面统筹法治政府建设
将习近平法治思想列为各级党委(党组)会议第一议题、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的重要内容,区政府党组会议(区政府常务会议)专题学习习近平法治思想。向领导干部发放《习近平法治思想学习纲要》100余本,编印习近平法治思想宣传资料3000余份,将习近平法治思想作为法治宣传教育活动的首要内容。
三、党政主要负责人严格履行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推进法治政府建设落实
(一)全面落实党政主要负责人“述法”工作。组织各单位开展述法工作,将“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情况”纳入绩效考核指标体系,推动现场集中述法工作常态化。
(二)统筹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工作。结合工作实际,制定《落实<法治株洲市建设规划(2021-2025年)>责任分解工作方案》,对法治天元建设、法治政府建设工作进行细化。落实株洲市全面依法治市工作要点,积极推进全面依法治区各项工作,组织参加湖南省第二批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创建活动,并申报单项示范项目——湖南省创新“三段式”服务企业示范单位。雷打石镇伞铺村获评湖南省“民主法治示范村(社区)”,雷打石镇新龙村等5个村(社区)获评株洲市“民主法治示范村(社区)”。
(三)着力提升公职人员法治思维和依法行政能力。严格落实“第一议题”制度,传达学习“一规划两纲要”等文件精神。组织领导干部旁听案件庭审。全区4083人参加2022年度国家工作人员学法考试,参考率、通过率均100%,实现全区干部学法考试全覆盖。
四、加强政府机构职能建设,依法全面履行政府职能
(一)深化“放管服”改革。组织推进政务服务事项“三化”梳理工作,即便利化、规范化、标准化工作,完成了区本级、镇(街道)、村(社区)三级依申请类和公共服务事项目录清单和实施清单“两个清单”的标准化梳理,其中区本级1479项,镇(街道)级279项,村(社区)级97项。完成行政审批事项中介服务事项清单梳理35项,并在政府门户网站上公布,进一步深化了“放管服”改革。
(二)健全权责清单动态管理机制。实现同一政务服务事项无差别受理、线上统一标准办理。实施政务服务事项动态管理机制,召开11场镇(街道)权责清单梳理会,形成《天元区镇(街道)权力清单和责任清单(178项)》和《天元区镇(街道)权责清单动态管理和职能准入制度》。
(三)不断优化政务服务。推广“就近办、一次办、自助办”“全市域通办”“省内通办、跨省通办”,与省内外多地实现政务服务“省内通办”“跨省通办”。建立帮代办机制,为151个项目提供贴心的代办服务,助推项目快速建设。
(四)持续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组织清理滥用行政权力排除、限制竞争政策措施,对制定的行政规范性文件全面开展公平性竞争审查。以高新区体制改革为契机,全面优化项目服务、企业服务机制,切实做好项目从合同签订后到竣工投产前建设期间的管理调度、建设推进和协调服务。
五、推进法治政府建设,提升依法行政能力
(一)加强规范性文件管理。严格按照《湖南省规范性文件管理办法》的规定,加强规范性文件制定的管理和合法性审查,实现区政府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查率、备案通过率100%,从源头上确保政府行政管理依法而为。
(二)提升行政决策公信力和执行力。制定区政府2022年度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落实重大行政决策程序。为土地征收重点项目、重点产业等区委、区政府重点工作提供有力法律保障,为疫情防控、重大项目建设、重大决策、历史遗留问题和突发事件应对提供法律支持,审查各种协议、合同101件,涉及金额200余亿元。
六、推进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提升行政执法水平
(一)加强重点领域执法。全覆盖开展安全生产大排查大整治,继续开展行政执法乱象专项整治工作,不断规范行政执法行为,提升行政执法水平。
(二)完善行政执法程序。严格落实行政执法“三项制度”和“双随机、一公开”。根据湖南省司法厅的统一部署,做好本区全国统一行政执法证的换发和行政执法监督证的申领,认真组织行政执法资格考试报名工作,协助做好株洲市组考工作。
(三)落实“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开展“谁执法谁普法”履职报告评议,推动全区普法工作的责任落实和深入开展,提升普法实效,助推法治社会建设。
七、加强行政预防调处化解,依法有效化解矛盾纠纷
(一)健全社会矛盾纠纷多元化解机制。打造“线下阵地+线上平台”多元调解,建立区、镇(街道)一站式矛调中心,提供“一站式”纠纷调解服务。完善公共法律服务中心、站、点建设,为矛盾纠纷化解提供综合法律服务。
(二)发挥行政复议化解行政争议主渠道作用。将调解作为行政复议办案的重要一环,按照“能调尽调”的原则,主动运用案前调解、案中协调、案后疏导等方式化解矛盾纠纷,当事人主动撤回复议申请12件,“自愿撤案数”占结案的15.2%。
(三)行政应诉工作日益规范。加强行政应诉能力建设,落实行政负责人出庭应诉规则和年度报告制度。2022年共办理区本级行政诉讼案件31件,均按照规定出庭应诉,无一败诉。
八、加强制约和监督机制,推动行政权力规范透明运行
(一)自觉接受人大监督、民主监督。办理人大代表建议、政协委员提案共218件,办结和答复率均100%。
(二)自觉接受司法检察监督。推动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100%落实反馈司法建议书和检察建议书。
(三)加强政府督查。对区委、区政府部署的重要工作事项,区委督查室、区政府督查室开展一线督查,提升督查实效,推动工作序时推进。
(四)加强行政执法监督。定期组织行政执法督察,落实年度行政执法案卷评查机制,以督察、案卷评查为抓手,不断推动行政执法规范化,提升执法质效。
(五)推进政务公开。编制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数据分析报告和典型案例,更新主动公开基本目录和试点领域政务公开事项标准目录,推进财政预算决算和“三公”经费等重点领域信息适时公开。
九、存在的问题和下一步工作安排
2022年天元区法治政府建设工作取得了一些成绩,但还存在一些薄弱环节,如重大行政决策民主化、法治化水平仍有提升空间;镇(街道)综合行政执法改革有待进一步推进,基层行政执法水平有待进一步提升,法治队伍建设有待进一步加强。下一步,我区将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认真践行习近平法治思想,严格按照法治政府示范县(市、区)的标准,持续提高工作标杆,突出创新驱动,补齐短板弱项,推动法治政府建设再上新台阶。
(一)严格规范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管理。严格按照重大行政决策的相关规定,扩大纳入目录事项的覆盖面,做到区政府重大行政决策应纳尽纳,督促各部门严格履行重大行政决策法定程序。
(二)继续深化镇(街道)综合行政执法改革。完善镇(街道)法治建设领导体制和工作机制,强化镇(街道)在基层执法中的统筹指挥协调职能,充实镇(街道)综合执法队伍力量,提升执法人员整体水平。
(三)强化行政执法监督工作。加强行政执法层级监督,全面落实行政执法“三项制度”和“双随机、一公开”监管机制,提高全区行政执法效能。
(四)加强法治力量建设。增强法制审核队伍力量配比,加强公职律师队伍和法律顾问管理,完善科学考评体系与激励机制,配齐配强符合资质的法制机构专业人才。
专此报告。
中共株洲市天元区委
株洲市天元区人民政府
2023年2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