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基本案情
2023年9月28日,株洲市天元区住建局联合雷打石镇应急办、城管办、派出所对雷打石镇养鲤村姜某私房突击检查,发现姜某私房内非法储存17瓶实瓶燃气罐,3瓶空瓶燃气罐,另查,姜某泉没有储存危险物质的资质
二、法律依据
《城镇燃气管理条例》第二十八条规定“燃气用户及相关单位和个人不得有下列行为:……(五)在不具备安全条件的场所使用、储存燃气;……《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三十条:违反国家规定,制造、买卖、储存、运输、邮寄、携带、使用、提供、处置爆炸性、毒害性、放射性、腐蚀性物质或者传染病病原体等危险物质的,处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情节较轻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
三、处理结果
本案中,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三十条之规定,现决定对姜某行政拘留五日,由株洲市公安局天元分局送湖南省株洲市拘留所执行行政拘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