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马家河街道新马社区新付组黄某未安装可燃气体报警装置案

一、基本案情

2023年5月12日,株洲市天元区马家河街道对马家河街道新马社区新付组黄某龙虾店突击检查,发现黄某龙虾店使用燃气,未安装可燃气体报警装置。

二、法律依据

《安全生产法》第三十六条规定餐饮等行业的生产经营单位使用燃气的,应当安装可燃气体报警装置,并保障其正常使用。

三、处理结果

本案中,依据《安全生产法》第九十九条第(八)项:“生产经营单位有下列行为之一的,责令限期改正,处五万元以下的罚款:逾期未改正的,处五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的罚款,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一万元以上二万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责令停产停业整顿;构成犯罪的,依照刑法有关规定追究刑事责任: (八)餐饮等行业的生产经营单位使用燃气未安装可燃气体报警装置的。”的规定,决定给予责令限期整改,处人民币伍佰元整罚款的行政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