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 2024-01-08 访问量:次 编辑:医保局 字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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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月5日,湖南省医疗保障局、国家税务总局湖南省税务局发布了《关于开展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参保补缴工作的通知》。为进一步做好基本医疗保险参保全覆盖工作,有效防范未参保缴费群众因病返贫致贫风险,经研究,决定开设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补缴窗口期。待遇享受期时间为自缴费到账之日起30日后至2024年12月 31日,待遇享受期前发生的医疗费用原则上不予报销。小医郑重提醒广大人民群众,这是2024年度城乡居民参保的最后缴费时限,为了您和您家人的健康保障,千万不要再错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