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组织开展巡察整改工作情况
专题召开了党组会议,认真研究部署巡察整改工作,成立了领导小组,制定了方案,建立了台账,将巡察整改责任条条落实到人,先后召开党组会5次,及时统筹调度推进巡察整改工作。
二、巡察反馈问题的整改落实情况
(一)政治理论学习不够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加强和改进人民信访工作的重要思想有差距。
整改情况:一是2023年党组会议上均积极落实了“第一议题”制度,对党的二十大精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信访工作指示批示精神、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等文件进行了学习。二是2023年全年每月均开展了中心组学习、集中学习了党的二十大精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党风廉政和反腐败斗争的重要论述等,并开展了研讨。三是出台了《第二届北斗规模应用国际峰会期间信访维稳工作的舆情应对预案》。四是出台了《株洲市天元区信访局保密工作制度》,办公室已配备保密柜,已联系专业工作人员清除非涉密电脑秘密文件,同时建立完善涉密文件登记台账。
(二)以人民为中心树得不够牢固,化解人民群众信访突出问题有温差。
整改情况:一是已建立督查督办工作台账,并对交督办事项持续跟踪,推动化解。通过发放《交办函》、《督办函》合计34份,《工作提示函》12份,《追责建议函》1份,提高各单位对信访事项的重视程度,提高办理质量。二是通过运用宣传栏、宣传手册等综合手段,加强对信访群众《信访工作条例》的政策宣传、解疑释惑,规范信访秩序。今年以来,无规模进京集体上访、无重大影响的省内涉访规模聚集、无因信访问题引发负面舆情炒作。三是信访事项复查复核委员会工作机制及人员结构已发文并调整到位,并严格按照《湖南省信访复查复核办法》办理信访复查。截止目前,共受理和出具复查意见5件。四是截至2023年12月底,一次性化解率已达97.38%,已超全国平均水平。五是正在开展天元区信访法治化工作,针对初访且能够在短期内解决的信访事项,及时召集相关职能部门现场进行解决或者交办。六是2023年第四季度,已通过购买服务的方式聘请律师、心理咨询师。2023年12月14日,已组织召开信访工作人员心理培训会议。七是持续落实“应录尽录”原则,截至到目前,共线上录入600件来访登记事项。2023年,信访事项参评率98.44%,参评满意率98.87%,已超过全省平均水平。
(三)清廉机关建设推进不够有力,落实全面从严治党责任有落差。
整改情况:一是已完善了局班子《党风廉政建设清单》。对廉政风险点进行研讨,并提出改进措施。二是召开班子成员扩大会议,明确了财务报销流程,财务管理制度已同步修改完善,已完成整改。三是结合工作实际已制定信访救助、特护期信访维稳、驻长、驻京工作人员等专项资金制度,同时实行台账管理。下一步组织财务室、办公室工作人员对固定资产进行全面清查,及时更新固定资产保管使用信息等。四是已及时完善我局财务管理制度,并组织全局干部职工进行学习,要求财务人员对事前未经审批的差旅费一律不予报销。在编在岗职工已办理公务卡,严格执行现金支付控制制度。五是年初主动谋划2024年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年度计划。六是已组织完成办公电脑资产清查工作,经查,共有16台已到报废期限,目前暂未履行相关报废手续,下一步将进行资产报废处置工作。
(四)党建引领作用发挥不够充分,干部担当作为有短板。
整改情况:一是坚持把党建工作与业务工作同谋划、同部署、同推进,把党建工作摆上重要议事日程。发挥把方向、管大局、保落实的领导作用,二是召开专题会议,要求严肃党内政治生活,认真落实“三会一课”,批评与自我批评严肃认真,达到“咬耳扯袖,红脸出汗”的效果。三是严格党员积分管理制度。已将“参加2020年度组织生活会”、“党内组织生活积极发言”等加分项删除。四是统筹协调,整章建制,充分发挥信访局的检查、督促和考核作用,制定了《关于进一步健全信访工作长效机制推动解决群众信访问题的实施方案》和领导包案、坐班接访、接访劝返、网信办理等系列工作规范,出台了《株洲市天元区学习践行“浦江经验”实施工作方案》,进一步完善了《天元区信访工作联席会议工作规则》。
三、下一步工作打算
我们将以本次巡察整改为契机,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在前一阶段整改工作的基础上,继续坚持党的领导,聚焦全面从严治党,严格落实党组主体责任,切实履行第一责任人责任和“一岗双责”,不断强化责任担当,层层传导工作压力。严明党的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严肃党内政治生活,确保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区委、区政府决策部署在信访系统得到不折不扣的贯彻执行。切实把党的政治建设、思想建设、组织建设、作风建设、制度建设和党风廉政建设贯穿于各项工作当中。继续大力推进整改工作,巩固拓展整改成果。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察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和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联系电话:28665833,邮寄地址:株洲市天元区株洲大道1号。
中共株洲市天元区信访局党组
2024年1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