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行政执法证注销的公告
根据《湖南省行政执法人员和行政执法辅助人员管理办法》第十条等相关规定,现公告以下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执法证注销作废。
株洲市天元区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袁良鸿,执法证号:18020499022
株洲市天元区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陈哲,执法证号:18020499046
株洲市天元区栗雨街道办事处,张晶,执法证号:18020496202
株洲市天元区市场监督管理局,丁永红,执法证号:18020430051
株洲市天元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易振江,执法证号:18020430007
株洲市天元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彭英姿,执法证号:18020430035
株洲市天元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凌国清,执法证号:18020430041
株洲市天元区市场监督管理局,罗云,执法证号:18020430052
株洲市天元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汪振华,执法证号:18020430025
株洲市天元区市场监督管理局,高建平,执法证号:18020430028
株洲市天元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文辉煌,执法证号:18020430015
株洲市天元区市场监督管理局,熊英,执法证号:18020430016
株洲市天元区市场监督管理局,龙畅,执法证号:18020430011
自本公告公示之日起,持以上行政执法证件进行行政执法活动或其他公务活动的,均为冒充的行政执法人员。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可拒绝检查并向我局举报(举报电话:0731-28665920)。利用行政执法证件进行违法犯罪的,司法机关将依法追究其刑事责任。
公告期2024年11月14日至2024年12月14日。
特此公告。
株洲市天元区司法局
2024年11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