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株洲市天元区交通运输局党组
关于巡察整改进展情况的通报
(社会公开稿)
根据区委统一部署,2023年8月21日至10月13日,区委第二巡察组对区交通运输局党组进行了巡察。2024年4月26日,区委巡察组向区交通运输局党组反馈了巡察意见。按照巡察工作有关要求,现将巡察整改进展情况报告如下:
一、 组织整改落实情况
区交通运输局党组高度重视巡察反馈问题,切实把巡察整改作为重大政治任务,以坚决的态度、有力的举措,扎实推进整改工作。于2024年4月29日,召开巡察问题整改专题研究部署会,对巡察反馈问题展开深度剖析,逐一“过筛子”,并结合实际情况制定了对应的具体整改措施,狠抓整改落实,明确时限要求,对标对表,制定明细表格,责任到人。
截至10月26日,巡察反馈的20个具体问题,已完成整改19个,阶段性完成整改1个,未完成整改0个;巡察移交的5个立行立改问题,已完成整改5个;巡察移交0件信访件,先后修改完善、重新制定有关制度5项。
二、巡察反馈问题整改进展情况
(一)反馈问题:思想认识有差距。
1.学用脱节方面问题:如2022年2月21日党组会组织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交通强国的重要论述》,班子成员未充分深入研讨,没有将总书记对“四好农村路”建设重要指示和交通发展纲要相关要求与我区交通建设现状紧密结合,深入践行还有差距。
完成状态:已完成
整改情况:①提高认识、压实责任。在4月29日的党组会扩大会议中对该问题进行通报,党组班子成员分别对“学用脱节”问题作自我检讨。强调要带头做好加强学习与实践相结合的表率。②组织重新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交通强国的重要论述》等相关学习内容,班子成员逐一研讨发言。③完善制度,规定党组班子及成员每月至少召开1次(自2024年4月接到巡察反馈后至同年10月已开展6次)理论和业务集中学习,每月至少1次(自2024年4月接到巡察反馈后至同年10月已开展6次)下基层调研实践,并对学习上级文件精神作出要求,政治理论和文件的学习必须结合天元区实际做好会前准备工作,要坚持把学习和实践紧密结合,会上必须结合工作实际发言讨论。
2.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压得不实方面问题:党组没有意识到抓该项工作的极端重要性,党组主要负责同志抓意识形态工作不到位,未将该工作纳入党组重要议事日程和班子目标管理,分管领导和专干不熟悉意识形态相关知识,将意识形态工作混同于党建工作。
完成状态:已完成
整改情况:①在4月29日的党组会扩大会议中通报了该项问题,党组主要负责人、班子成员和相关责任人均进行自我检讨和自我批评,同时强调将意识形态工作列入党组重要议事日程和工作目标,与业务工作同部署、同落实、同考核,进一步压实了责任。②在2024年5月16日党组会议上,重新学习了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意识形态工作的重要论述,并由分管领导和专干组织对意识形态相关知识进行了学习。③建立了意识形态责任落实情况相关工作机制:一是构建定期汇报制度,各部门每月汇报意识形态工作动态、风险点,梳理问题台账,便于集中研讨、精准施策;二是强化教育培训常态化,由分管领导和专干组织,原则上每季度开展专题培训,内容涵盖舆情应对、思想引导等,提升全员意识形态方面实践能力;三是完善监督考核,成立局意识形态工作领导小组,不定期抽查意识形态工作相关情况,研究解决相关问题。
(二)反馈问题:履行职责使命有温差相关问题
1.落实建好“美丽农村路”的要求有差距方面问题:对道路建设监管不到位。如2021年石三门大道改造工程项目概算投资3700万元,仅邀请2名专家进行专业评审,对项目投资把控存在一定风险;巡察实地走访发现,石三门大道月形村至梽木村路段总长8公里,沿线路面存在规律性起拱、部分沥青跑砂等病害,现场路面维修约100余处。又如2021年6月完工的三谭线改造工程在同年10月出现边坡松垮、路面开裂病害。
完成状态:已完成
整改情况:①立行立改,加强道路建设监管。一是捋顺内部机制,重新划分科室职责,杜绝交叉管理的推诿现象,让每项监管任务都有专人专责。二是强化人员能力,定期开展法规、应急处置等业务培训,提升监管人员实操水平,不达标者集中补训。三是畅通群众举报渠道,对核实线索给予奖励,内外合力,让道路监管常态化。②加强建设项目全过程监管,其中对招投标项目严格按照《招投标法》实施,要求招投标代理公司严格落实评委人数、身份、选取方式等各项要求。③加强与相关部门的沟通协调,防止再次发生三谭线改造工程的类似问题。
2.农村公路养护有短板方面问题:一是管理体制改革滞后。近年来对农村公路重建轻养,市级要求2022年基本建成权责清晰、齐抓共管的体制机制,但该局路长制改革、养护市场化改革、信息化管理等改革基础工作直至2023年4月才启动,造成改革工作被动、滞后。二是养护不及时、不到位。日常巡察、路面养护等工作薄弱,未达到“有路必养,养必到位”的要求。
完成状态:已完成
整改情况:①加快管理养护体制改革进度,集中力量推动落实,2023年7月,我区已正式实行天元区农村公路日常养护市场化,已完成日常养护招投标,日常由各路段路长兼顾巡查,发现问题交养护单位整改,并开展了每月1次的日常养护考核,年内养护体制改革工作目标完成。②及时对农村道路进行养护。针对巡察提出的问题进行立行立改,目前三谭线出现的隐患问题已处理整改到位。同时虚心接受巡察工作提出的要求,加强日常养护巡查,自2023年8月以来,先后开展日常养护巡查50余次,并及时完善日常养护记录和养护工程资料,做到“有路必养,养必到位”,有效保障农村道路的安全畅通。
3.运输监管有隐患方面
(1)重要场所监管不严方面问题:重要场所监管不严。一是株洲西站监管乏力。该局落实管理责任决心不大、统筹调度不力,未建立完整的工作制度和考勤考核制度,5个职能单位工作人员履职不到位。二是汽车客运站监管不力。安全检查不到位,2022年9月、2023年5月省检发现:商务快客公司存在消防安全不合格、工作人员不安全操作,无应急预案等问题。三是渡口监管不严。安全教育培训和常态化检查不到位,工作人员安全意识不强、操作不规范不安全,安全隐患仍然突出。
完成状态:已完成
整改情况:①加大对株洲西站监管力度。自2023年7月株洲西站综合服务中心成立以来,编制了株洲西站综合服务中心-总体管理方案(制度汇编);加强了株洲西站人员的纪律管理,并通过与公安、交警、城管、市交通执法支队等单位的齐心协力,目前针对出租车和黑车的投诉同比和环比下降70%,西站秩序不断向好,城市窗口形象得到了维护和提升。②加大对汽车客运监管力度。针对2022年9月、2023年5月省检发现的问题,当即进行了整改,其后联合天元交警和市交通执法支队天元大队对商务快客公司相关负责人进行了约谈。要求企业“举一反三”切实履行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加强安全生产工作。此外强化了相关工作制度,至少每月1次对辖内汽车客运公司开展“三不进站、六不出站”情况进行督查,凡发现问题立即下达整改通知并要求限时整改到位,确保交通运输安全。③严格开展渡口监管。联合水上执法大队开展渡船渡工及签单发航员集中安全教育培训每年不少于1次每次4个小时,每月各渡口组织常驻渡船渡工及签单发航员安全培训及应急演练不少于1次,强化工作人员安全意识,规范操作方法;加大对渡口的常态化检查,制定辖区渡口年度检查方案,在重大节假日前后按农村水路客运重大安全隐患判定标准进行安全检查,每年不少于15次;对市检发现问题,于2022年9月、2023年3月1日、2023年7月19日完成整改,并举一反三杜绝此类问题的发生。
(2)道路治超工作有缺陷方面问题:道路治超工作有欠缺。一是对货运源头企业缺乏有效管控。该局自身监督巡查不到位,且作为治超工作牵头单位,协调组织交通执法(市局支队)、交警、公安、城管等部门开展联合执法不够有力、配合不足。二是工作干劲不足。治超实效与考核要求有差距。
完成状态:已完成
整改情况:①加大对货运源头企业管控。进一步加强对货运源头企业的监管,加大货运源头企业检查频次,开展每月明检1次,同时还将进行不定时检查和在线监管,2024年截止目前共开展不定时检查和在线监管21次;加大对源头企业及合作厂商的宣传教育,形成治超共识,不断压实企业主体责任;加大违法违规执法整治力度,对再次发现督查通报问题,发现一起严惩一起,提高违法违规成本。②积极调动治超工作积极性。积极对接协调,加强与市治超办的工作沟通与联络;加大统筹调度,积极与市交通运输执法支队天元大队、市交警支队天元大队等执法队伍的合作协作力度;截止目前,我区联合市交通执法天元大队、市交警天元大队、天元城管、市城郊养护中心等部门单位开展“路警联合执法”行动72次,查处违法超限运输车辆94辆(含现场和非现场执法),卸载货物824.867吨;停业整顿货运企业8家;对3家源头企业下达责令改正通知书;查处非法改装车辆35台次,罚款36.91万元。(2024年起,上级部门未再对超工作进行排名通报。)
4.落实区委、区政府的安排部署不坚决方面问题:2021年3月11日区级项目调度会明确该局作为株洲大道南辅道-新马东路项目的责任牵头单位,应在3月底完成前期相关工作,但直至4月25日该项目三证办理和固定资产投资入统工作均未完成,基础施工完成仅15%,被区级发文通报批评。
完成状态:已完成
整改情况:①2021年株洲大道南辅道-新马东路项目三证办理和固定资产投资入统问题,均在当年5月整改到位,该项目当年已竣工通车。②举一反三,针对2021年在株洲大道南辅道-新马东路项目推动迟缓问题进行了反思,作为反面典型对单位职工进行了警示教育。③吸取教训,今后对区委、区政府安排布置的任务及时跟踪推进,坚决落实到位,杜绝类似事件的发生。
5.为民办事意识淡化方面问题:一是道路交通安全设施不足。道路交通安全形势仍然严峻,安全隐患大、交通事故频发。如雷打石镇农村道路15处临水临崖、急弯陡坡无防护栏或防撞桩,栗雨街道9处岔路口和事故多发路段无减速带、未设置警示牌,未安装凸面镜等。二是未以群众利益作为决策依据。调查研究不主动不充分,未把群众的需求和利益作为工作的出发点和目的。2020年4月该局对“群众强烈要求保留白沙洲渡口和雷打石镇菜码头的需求”了解不足,按照“省市20公里内原则上只保留一处渡口”的文件要求,上报保留雷打石镇菜码头、取缔白沙洲渡口的整治方案,引起群众多次市级上访。虽然2022年3月市局局长亲自调研并向省级申请保留2个码头,但至今仍未得到批复。
完成状态:已完成
整改情况:①加大道路交通安全设施投入。认清道路交通安全形势,摸清安全隐患路段,并登记造册;于2023年12月前对雷打石镇农村路段的15处临水临崖、急弯陡坡设置了防护栏或防撞桩;栗雨街道路安全设施不足路段属城市管辖范围,我局于2024年5月将问题反馈至城管局等相关单位,城管局已进行相关处理,保障群众出行安全。②针对白沙洲渡口和雷打石镇菜码头问题,坚持从群众利益和实际情况出发,2024年3-4月期间,经过多次与渌口区人民政府和渌口区交通运输局协商,已达成一致意见,两个码头都保留,其中由渌口 区运行雷打石菜码头渡口,由天元区运行白沙洲渡口,双方对向渡口均保留。③举一反三,在今后的工作中,把群众的需求和利益作为工作的出发点和目的。站在群众的需求和利益的角度,认真研究项目的实操性,再作决策。
(三)反馈问题:履行管党治党责任不到位
1.管党治党责任扛得不牢方面问题:党组专题研究部署会重数量不重质量,查看近年会议资料发现工作举措与具体业务结合不紧密;2023年清廉建设工作推进部署迟缓6个月。一把手未组织分析党员干部作风、纪律方面的整体状况,全面从严治党压力传导不到位,部分干部劳动纪律松弛。分管领导对株洲西站协管员从严管理不足,廉洁纪律强调不够,2023年8月发生4起的士司机反映协管员余某某索要香烟和请客消费的投诉,产生不良社会影响。
完成状态:已完成
整改情况:①完善制度、强化落实,高质量召开党组会议。在召开党组会议前对会议议题进行充分酝酿、研究,如2024年4月15日、4月29日、5月16日、6月4日开展了学习习近平近期讲话精神,并结合实际开展深入讨论,同时严格根据上级文件精神及时研究部署相关工作。②立行立改,加快清廉建设工作推进进度。在2023年9月19日党组会议上专题研究部署我局清廉建设工作,会议决定将清廉建设工作纳入全局重点工作中,并对清廉工作进行了再部署。③严格管理株洲西站协管员工作纪律。在2023年9月的党组会议中,作出对余某某给予辞退的决定。9月11日,局党组委托西站综合服务中心主任组织西站全体工作人员召开工作作风专题会议,再次强调工作纪律,坚持常抓不懈。
2.作风顽疾仍然存在方面:
(1)对部分工作不作为、慢作为方面问题:对部分工作不作为、慢作为。一是该局对自身职能职责认识不清晰,做事拖拉、推诿。如2021年“朝华888”起重船停泊存在重大安全隐患,该局一直以“群丰砂石场项目被依法取缔,但并未明确该船的处置和安全管理主体责任单位”为由拖延,其间市局多次对接要求该局处置无果,于2022年5月发出市级交办函催办,2022年6月才对该船进行加固。又如2022年7月25日收到市河长制交办函,要求安全处置“平原18”沉船,该局推诿拖延8个月才处置完毕。二是衔接项目资金不力。如2020年8月市局承诺统筹配套三门防污码头项目建设资金,该项目总造价134.69万元,至2023年9月该局仍有34.69万元市级经费未衔接拨付到位。
完成状态:阶段性完成
整改情况:①强化职责认识,提升工作效能。“朝华888”起重船、“平原18”沉船事件均处置完毕,并进行深入反思,引以为戒,举一反三,杜绝此类事件的发生。如:2023年8月初,天元区交通运输局接到区河长办发函要求处理古桑洲水域一沉船事宜,区交通运输局联合区河长办、马家河街道及属地社区多次与船主就打捞沉船事宜进行沟通协商,并于11月21日在马家河街道召开专题会议研究处理,决定由马家河街道为打捞工作主体单位,区交通运输局配合。12月4日至14日开展现场打捞工作,12月20日,区河长办现场验收,马家河街道古桑洲段沉船已全部清理整改到位。②加大衔接项目资金力度。对局内项目进行统计,按项目所需资金提前做好预算规划,加大与上级各部门的衔接,及时衔接好项目资金。③针对三门防污码头项目建设资金,我局于2024年5月17日再次向市交通运输局提交《关于请求拨付天元区栗雨、三门防污码头项目建设剩余经费的请示》,请求市局拨付项目建设剩余资金43.9431万元至天元区交通运输局。目前市局表示暂无资金安排,我局将继续跟进。
(2)形式主义屡禁不绝方面问题:形式主义屡禁不绝。部分工作敷衍了事,不求实效。如2020年7月为应付上级要求,花费1万元委托第三方编制内控制度,该制度不符合上级文件精神和单位实际情况,可操作性不强,甚至部分关键性条款错误。又如该局2022年制定的《廉政风险防控机制工作制度》,大部分内容从网上抄袭,存在10处表述错误,并沿用至今。
完成状态:已完成
整改情况:①从实际出发,立行立改。对照中央、省、市、区最新相关文件、制度和政策,结合区交通运输局的实际情况,安排对内控制度进行全面梳理、校对修改,确保内控制度符合各级文件规定和区交通运输局具体情况;②重新制定《廉政风险防控机制工作制度》,立即废除了相关有表述错误的文件,召开党组会议重新研究廉政风险防控工作,并制定相关文件。③举一反三,对局内文件、制度进行自查,对发现有表述错误等问题的文件进行重新制定,如:《意识形态工作分工方案》中出现党委等错误表述、《网络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方案》中只有指导思想却无具体工作办法等问题,进行了重新研究后作出修改。
3.工程领域有廉洁风险方面问题:工程合同及造价管理多级把关不严。一是工程项目先施工后走程序。该局先安排施工队伍后补合同,存在合同风险,项目负责股室审查、分管领导审核、局长审定3级把关不严。二是同类型设计合同计费标准不一致。在运用相关行业标准文件上把握不精准、理解不深入。三是工程项目造价管理违反程序规定。
完成状态:已完成
整改情况:①严格按照工程项目程序施工。区交通运输局通过自查自纠,制定了《株洲市天元区交通运输局合同管理办法》和《交通局工程项目签证管理制度》,在后续年度已规范了工程合同及造价管理审核工作,实现合同流程管理到位、逐级把关严格、预算结算分置、严格签证管理;②严格按程序完成合同计费。目前测量、设计、监理、预算、招投标、检测、结算等项目前期和后期费用,首先通过政府购买服务项目审批表进行程序性审批,附带详细取费计算公式和计算依据、系数及优惠率。审批通过后将作为各类前期和后期费用的合同上限值。③加大工程项目造价程序管理。制定了《交通局政府采购限额标准以下的工程造价咨询服务项目外委选聘管理办法》;要求预算、结算等所有服务类,都通过专业的第三方机构,让专业的人做专业的事。
4.财务管理不规范方面,整改情况
(1)资产管理有不足方面问题:资产管理有不足。一是资产未计入正确科目核算。经抽查发现,2019—2023年购入的办公桌、手机及财务软件未计入固定资产和无形资产。二是治超站资产盘亏。三是防疫物资管理不善。2022年疫情防控购买水马1400个,在9个月时间内损毁600个,总价4.3万元。
完成状态:已完成
整改情况:①对资产未计入正确科目核算问题进行通报,组织局相关人员对有关财务制度进行学习;对治超站及局机关未入账的固定资产、无形资产进行摸底分析,已经对应入账而未入账资产的进行补充登记,对不适宜入账的进行解释说明。②对治超站新旧物业交接过程中发现的资产盘亏问题进行跟踪处理,目前已经依照财务制度,依法依规进行财务资产盘亏、核销等账务处理。③关于疫情防控期间隔离水马损毁问题,主要是由于疫情防控时间长。水马为塑料制品,内注水后形成隔离阻挡作用,在长达9个多月的时间内,由于风吹、日晒、雨淋,以及过路车辆撞毁、压坏、碰撞等原因导致隔离水马损毁数量较多,情况基本正常,部分也存在管理不细致等问题,今后我局将加强单位公共物资资产的管理,吸取教训,举一反三,防范此类问题的发生。
(2)执行政府采购制度不严方面问题:2020年规避采购程序,将治超站年度物业管理合同拆分成4个季度签订,每季度支付物业费16万元,该年度共计支付64万元。
完成状态:已完成
整改情况:①对该问题在2024年4月29日党组(扩大)会议上进行通报,要求严格按照政府采购程序进行采买;②引以为戒,在2024年5月局务会上对政府采购制度进行学习,防范杜绝此类事件的发生。目前,我局所有采购项目均严格按照采购制度执行。
5.政府购买服务随意性大、效果不佳方面问题:一是将本职工作外包给第三方。该局在出纳、会计人员齐全的情况下,累计4.4万元聘请事务所帮助财务人员完成内控报告、财务报告编制,凭证审核等日常管理工作,以“不专业”掩饰不履职。二是项目决策不注重成效。2021年6月以9.8万元价格委托第三方开发“区级农村公路养护智能管理平台”,该系统直至2023年9月才录入20条养护明细。经了解,目前主要使用市级管理平台和在微信工作群内报送信息,该系统没有发挥实质性作用。
完成状态:已完成
整改情况:①严格管控购买第三方服务问题。加强对单位的分工调度,加强对干部职工的业务能力培训,减少或杜绝业务外包现象发生;如:2024年3月我局已由区人社通过社会统一公开招考录用1名事业编制人员负责财务工作。目前我局购买服务方面,已全部按照政府采购制度实行。②注重项目决策成效,针对巡察指出的问题,组织养护班组及相关人员召开天元区日常养护业务暨农村公路智能化养护管理信息化培训;加大“区级农村公路养护智能管理平台”使用频率,2024年3月该平台已录入144条农村公路养护信息,已经逐步充分发挥了该系统的作用。
(四)反馈问题:党组织核心作用发挥不足
1.干事创业激情不足方面问题:干部安于现状,查摆自身问题少,强调客观困难多,攻坚克难劲头不足,全局上下一致强调无审批权和执法权、人少事多、资金不足等困难,解决问题方法少。
完成状态:已完成
整改情况:对干事创业激情不足问题。①在2024年4月29日党组(扩大)会议上进行通报,引以为戒,同时将干事、工作落实情况纳入交通运输局绩效考核制度,作为干部职工评先评优的依据。②对局机关干部进行思想教育,强调干事创业的主观能动性,在今后的工作中要克服困难,迎难而上,对工作始终保持激情。
2.民主集中制执行不到位方面问题:一把手没有落实党组会末位表态制。议题讨论由他最先发言,之后再由班子成员发言表态,如2022年6月14日关于4项资金拨付、2023年7月28日关于12条道路养护工程的研究决策,一把手均先表态同意通过,然后其他班子成员附和同意。
完成状态:已完成
整改情况:①在4月29日的党组会扩大会议中通报了该项问题;②立行立改,自2023年7月巡察组指出相关问题后,天元区交通运输局党组严格落实一把手党组会末位表态制,同时完善了党组议事流程,规范党组议事制度。
3.人员聘用不规范方面问题:原单位主要领导于2019年4月聘用其外甥媳妇胡某从事财务工作,并于2019年10月聘用其妻侄潘某某从事治超工作,造成不良影响。
完成状态:已完成
整改情况:①对该问题进行全局通报,吸取教训。②立行立改,于2023年底解除原单位领导外甥媳妇胡某劳动合同;原单位领导其妻侄潘某某已于2022年8月从交通局主动离职,所有离职人员依照《劳动法》解除劳动关系,未引发劳动纠纷问题。③引以为戒,对全局临聘人员亲属关系进行再次排查,杜绝此类事件发生。
4.党建工作弱化方面
(1)党建责任未压紧压实方面问题:党建责任未压紧压实。主要负责人落实第一责任人责任不到位,如无党支部书记近3年述职评议整改方案;2022年支部书记履行基层党建工作责任述职评议中查摆的4个问题作书面整改,至巡察时问题依然存在。2名党支部委员将自身职责交由党建专干完成,影响了支部工作的质量和效果。
完成状态:已完成
整改情况:①提高认识、压实责任。在4月29日的党组会扩大会议中通报了该项问题。党支部书记做了自我批评;②结合2020—2023年党支部书记述职报告,完善制定党支部书记近年来的述职评议整改方案;③对2022年支部书记履行基层党建工作责任述职评议中查摆的4个问题落实整改措施,逐项整改到位;④针对2名党支部委员履职不到位的问题,支部书记对2人进行了谈话,要求2人严格履行自身职责,积极参与到党组织日常管理和建设当中来。
(2)教育管理不到位方面问题:一是“三会一课”不到位。落实省委组织部“一课一片一实践”要求迟缓,自2022年10月以来未组织党员讲“微党课”,至2023年5月未按要求观看教育片和开展社会实践活动。二是党员意识淡化。欠缴党费现象突出,2名领导干部缴费不及时,另7名党员也存在党费补缴现象。三是不重视对聘用身份党员的教育管理。未及时将2名劳务派遣人员的党组织关系从居住地迁入工作地,长期处于两地党支部“脱管”状态。
完成状态:已完成
整改情况:①强化党员教育管理,规范开展“三会一课”。2023年5月后,我局更换了党建专干,并对“三会一课”工作做了重点安排,严格执行党组织生活的基本要求,已开展书记讲党课2次,组织普通党员讲“微党课”4次,观看党员教育影片17次,积极组织开展社会实践活动5次。②强化党员意识。于2023年9月19日召开全体党员会议,对未及时交纳党费党员进行通报批评,并要求立即补交党费。于2023年10月起均能及时足额交纳党费,并建立了提醒督促、通报机制。③加强聘用身份党员管理。我局劳务派遣人员张某已于2022年11月,王某已于2023年10月转入我局党支部,今后我局将引以为戒,杜绝“脱管”党员现象发生。
三、继续深化后续整改
今后我们将以本次巡察整改工作为契机,以问题为导向,全面自查自纠,深刻反思,举一反三,做好巡察整改“后半篇文章”,坚持全面加强党的领导,充分发挥局党组班子作用,提升为民服务情怀,积极履行职责使命,全面从严治党,提升内部管理水平,大力提升队伍的凝聚力、战斗力,把巡察整改工作的成效转化为真抓实干、创先争优源源不断的动力,切实不断推动我区交通运输事业高质量发展。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察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联系电话:0731-28668810;邮政信箱:412000;电子邮箱:409655367@qq.com。
中共株洲市天元区交通运输局党组
2025年2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