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行政执法证注销的公告
根据《湖南省行政执法人员和行政执法辅助人员管理办法》第十条等相关规定,现公告以下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执法证注销作废。
株洲市天元区马家河街道办事处,田博菡,执法证号:18020496302
株洲市天元区商务局,姚希,执法证号:18020420004
株洲市天元区审计局,贺敏,执法证号:18020426009
株洲市天元区审计局,夏晗,执法证号:18020426012
株洲市天元区审计局,苏美文,执法证号:18020426004
株洲市天元区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彭中睿,执法证号:18020499029
株洲市天元区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唐丽坚,执法证号:18020499012
株洲市天元区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刘俊雯,执法证号:18020499018
株洲市天元区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周洪彪,执法证号:18020499054
株洲市天元区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周丽君,执法证号:18020499019
株洲市天元区科技和工业信息化局,祝慧,执法证号:18020405001
株洲市天元区民政局,李立新,执法证号:18020410001
株洲市天元区民政局,赵安琳,执法证号:18020410007
株洲市天元区应急管理局,谭伟,执法证号:18020424002
株洲市天元区应急管理局,邓婵娟,执法证号:18020424003
株洲市天元区应急管理局,瞿桂龙,执法证号:18020424004
自本公告公示之日起,持以上行政执法证件进行行政执法活动或其他公务活动的,均为冒充的行政执法人员。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可拒绝检查并向我局举报(举报电话:0731-28665920)。利用行政执法证件进行违法犯罪的,司法机关将依法追究其刑事责任。
公告期2025年6月11日至2025年7月11日。
特此公告。
株洲市天元区司法局
2025年6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