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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 2024年度株洲市城区(天元区)巡游出租汽车补贴资金情况的公示

株洲市天元区交通运输局

关于 2024年度株洲市城区(天元区)巡游出租汽车补贴资金情况的公示

根据《湖南省交通运输厅办公室关于做好 “十四五” 时期农村客运补贴和城市交通发展奖励资金 “一卡通” 申报工作的通知》要求,我区严格按照申报、初审、复审等规定程序,完成了2024年度株洲市城区(天元区)巡游出租汽车补贴资金审核工作。为保障补贴发放公开、公平、公正,主动接受社会监督,现将相关情况公示如下:

一、补贴核心依据

本次补贴严格遵循 “谁审核、谁负责” 原则,依据各市州制定的 “农村水路客运费改税补贴资金分配管理办法” 执行,确保资金申报、审核、发放全流程规范有序。

二、申报及补贴条件

申报对象:株洲市城区(天元区)巡游出租汽车经营者(个体经营部分)。

补贴条件:

1)出租车司机应具备条件一是具有合法有效的〈〈巡游

出租汽车驾驶员从业资格证>二是所属企业具有巡游出租汽车经营范围的〈〈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个体经营者须提供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出租汽车行政主管部门关于个体经营者从事巡游出租汽车客运的证明。

2)营运车辆应具备条件具有县级以上公安交管部门核发并年审合格的〈〈机动车行驶证>以及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出租汽车行政主管部门核发并审验合格的〈〈道路运输证>车辆具有顶灯、计价器等标志。

3)市州制定的管理办法要求的其他申报条件。

三、审核程序

个体经营者通过湖南省惠民惠农财政补贴资金 “一卡通” 阳光审批系统申报并提交相关材料。

区交通运输局完成初审后,按要求公示相关信息。

市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复审并公示,后报省交通运输厅、省财政厅。

四、资金情况

资金分配: 2024年度株洲市城区(天元区)巡游出租汽车补贴资金658.48437万元,全部用于株洲市城区(天元区)巡游出租汽车个体经营者补贴发放。

五、拟补贴金额和对象公示名单

见附件

六、公示期限

自公示之日起 5 个工作日。

七、监督反馈方式

公示期间,如对拟补贴对象及相关情况有异议,请以书面形式、电话或来访等方式实名反映。反映情况需客观真实,提供具体线索和相关证明材料,否则不予受理。

联系地址:株洲市天元区交通运输局(火炬大厦4楼

联系电话:0731-28668950

受理时间:工作日上午 9:00-12:00,下午 14:30-17: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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株洲市天元区交通运输局

2025  12 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