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社会稳定风险评估事项:株洲市湘江流域天元段水环境综合治理项目
二、实施单位:株洲市天元区河湖管理服务中心
单位地址:株洲市天元区三门镇杨柳村
联系人:文国祥 电话:13974151591
三、评估单位:湖南浩宇企业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单位地址:株洲市天元区大汉惠普16栋403号
联系人:谢工 电话/传真:13807330393 e-mail:397040162@qq.com
四、拟实施项目概况
根据《“十四五”重点流域水环境综合治理规划》《湖南省重点流域水生态环境保护“十四五”规划》等政策要求,对天元区境内湘江支流的水环境进行综合治理。通过实施污染底泥清理、生态护岸、污水管网、河道垃圾清理、人工湿地、生态沟渠等综合治理工程,有效改善项目区水质和水环境,同时构建水质高端、环境优美、宜居宜业的健康生态水系,为湘江流域的可持续发展奠定坚实基础。项目完成后,项目区生活污水收集处理率提升至95%以上,天元区湘江流域水质长期稳定达到《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I类及以上水质标准。
本项目规划面积80.31km²,建设内容为:污染底泥清理28.78万立方米,河道垃圾清理1.50万吨,生态护岸21.60公里,污水管网16.65公里,人工湿地0.56平方公里,生态沟渠22.57公里。
五、社会稳定风险调查主要方式
1、发布公告。向项目实施所在区域进行公告、公示。
2、实地走访、问卷调查。深入走访相关群众及单位、发放问卷调查、开通热线电话和电子信箱等方式,广泛征求意见。
3、必要时召开座谈会,征求与本项目有直接利益关系的相关群众及单位意见。
4、对各方意见进行汇总整理,形成社会稳定风险评估报告。
六、征询公众意见的主要事项
1、拟实施事项影响当地社会稳定的主要风险;
2、拟实施事项是否影响公众利益,有何诉求;
3、对拟实施事项的实施持何种态度;
4、对拟实施事项的意见和建议。
七、公告说明
1、本次公众意见可通过信函、传真、电子邮件等书面形式与评估单位或建设单位联系;
2、对拟实施事项有关社会稳定风险的建议或意见,可自公示之日起十个工作日之内向项目实施单位和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单位提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