株洲市天元区嵩山路街道办事处 2023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布时间:2024-01-12 12:01浏览次数:字体:[ ]

  2023年,街道认真履行政府信息公开职责,扎实推进工作,各项工作有序开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天元区人民政府信息公开办法》等文件要求,街道编制年度报告。报告中列举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23年1月1日起至2023年12月31日止。
  一、总体情况
  (一)主动公开
  街道始终高度重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要求,对于需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在规定时间内及时公布,截至2023年12月31日,共公开部门动态4条、财政信息2条。
  (二)依申请公开
  街道严格遵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规定开展依申请公开工作,参加培训学习,严格答复流程、格式规范,确保及时、准确向申请人提供信息。2023年,街道共收到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办理事项1条。
  (三)政府信息管理
  街道重视日常指导和监督检查,不断规范信息发布与管理,严格根据网站工作管理办法落实政府网站相关工作。
  (四)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
  街道认真落实《嵩山路街道信息公开发布“三审”制度》,明确“三审”责任人员,确保网站信息更新频率和准确性,高效处理网站存在的问题,降低网站运行风险。
  (五)监督保障
  街道加强日常工作督促,定期开展检查,要求对照政府信息公开检查问题情况,规范发布内容。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0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1

  0

  0

  0

  0

  0

  1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0

  0

  0

  0

  0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1

  0

  0

  0

  0

  0

  1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一)存在的主要问题
  一是政府信息公开的内容仍需深入细化,语言表述也相对简单;二是政府公开信息主动性还需要加强,时效性还有待进一步提高。
  (二)改进情况
  一是不断规范和完善政府信息公开的形式、方式和内容,加强公开时效性;二是进一步加强学习培训,不断提高信息公开工作人员的业务水平。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2023年未向申请人收取信息处理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