株洲市天元区泰山路街道办事处2023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布时间:2024-01-16 09:11浏览次数:字体:[ ]

  一、总体情况
  2023年以来,泰山路街道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在区委、区政府的正确领导下,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关于印发《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格式》的通知精神和有关要求,紧紧围绕街道党工委、办事处中心工作,及时、规范公开本街道政务信息,进一步提高政府治理和政府服务水平,现将街道2023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情况总结如下:
  (一)主动公开。我街道坚持“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的工作原则,对街道的工作动态、通知公告、财政预决算等重点领域信息公布在区政府信息公开平台供群众查阅,做到政府信息公开、透明,对于涉及群众利益需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在规定时间内及时公布,2023年共公开组织机构1条、部门文件1条、工作动态21条、人事信息1条、资金信息1条、行政行为1条、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1条。网络舆情回复20余条,市长热线2401条,微信公众号发布24条。
  (二)依申请公开。我街道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的规定开展依申请公开工作,逐步完善依申请公开的程序,规范依申请公开的处理和答复等环节的运行。2023年,我街道收到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办理事项60条。已作答复办理60件,办结率100%。
  (三)政府信息管理。强化组织领导,完善政府信息管理工作机制,明确信息公开工作分管领导,切实落实“三审三校”制度进行发布审查,落实部门负责人初审、分管负责人复审、主要负责人终审的“三审三校”制度,加强政府信息公开保密审查力度,确保发布内容准确、严谨,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动态调整制度,保证各栏目信息及时准确、动态更新。
  (四)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用好了天元区人民政府泰山路街道子网站,主动公开组织机构、政策文件、工作动态等信息。充分利用“幸福泰山人”微信公众号、各社区党群服务中心、电子显示屏等多形式、多渠道发布政务工作动态。
  (五)监督保障。一是建立健全工作机制,层层落实责任,树牢“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意识。二是接受公众监督,积极回应社会关切,畅通线上线下政民互动渠道,市长热线接件2761件,答复2401件,退单360件。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182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60

  0

  0

  0

  0

  0

  6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1

  0

  0

  0

  0

  0

  1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59

  0

  0

  0

  0

  0

  59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60

  0

  0

  0

  0

  0

  6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3

  3

  3

  0

  9

  5

  2

  2

  1

  10

  5

  0

  0

  0

  5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一)存在的主要问题:政府信息公开的宣传力度需进一步加强。政务服务热线咨询类信息较多,群众对政府信息公开了解较少,部分群众对从哪里获取信息、对如何更快获取信息不够了解。
  信息公开的内容需进一步完善深化。
  (二)针对以上存在的问题,拟定了以下改进措施:
  1.加大信息公开宣传力度,积极发动机关干部在微信群、朋友圈等转发微信公众号公开内容等。
  2.加大学习培训力度,提高对政府信息公开的认识,增强政府信息公开的责任感,确保政府信息公开的质量和效率,进一步细化和完善政府信息公开,注重从公众的视角去谋划、审视和优化公开的内容,强化政务信息公开便民利民。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2023年未向申请人收取信息处理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