株洲市天元区行政审批服务局2023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布时间:2024-01-18 09:17浏览次数:字体:[ ]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特向社会公开株洲市天元区行政审批服务局《2023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本年度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为2023年1月1日至2023年12月31日。
  一、总体情况
  (一)主动公开
  2023年主动公开发布各类信息6875条。持续优化天元区政府门户网站栏目设置,开设26个重点领域栏目公开,开设“湘易办超级服务端”、“湖南省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数据库”等专栏。首创“微视频”政务公开,首创区级政务品牌“天小审”视频号,聚焦“政策简读”一件小事,推行“一把手走流程”政务公开主题日活动14次,进行政策解读,依托“数字化+自媒体”赋能推动政务“大公开”。
  (二)依申请公开
  建立健全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登记、审核、办理、答复、归档等闭环管理制度,进一步规范化、标准化、制度化工作流程。建立法律顾问制度,法律顾问全流程参与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的受理、答复、应诉等各环节。2023年度,本机关共收到6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答复6件。行政复议1件,申请人撤回行政复议申请,行政诉讼10件,无信息公开行政败诉案件。
  (三)政府信息管理
  严格按照制定的信息发布制度、信息保密制度、依申请公开工作制度等信息工作制度抓好落实,规范工作程序,强化政府信息工作管理,确保政务公开工作稳步推进。
  (四)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
  加强线下政务公开平台建设,组织、指导七个乡镇(街道)做好基层政务公开专区建设,在档案馆、图书馆场所增设政务公开信息查询专用设备;完成天元区政府门户网站适老化改造,符合老年人使用习惯;利用微信公众号开展政务直播,对一些群众办理比较多的业务进行网上指导办理。
  (五)监督保障
  2023年6月正式发文《关于调整区政务公开政务服务领导小组成员的通知》(株天政办函7号);更新政府信息公开办理流程,启用天元区人民政府办公室政府信息公开专用章;继续推行部门、乡镇(街道)信息发布预审机制,严格执行信息发布流程,按照“三审制度”执行内容发布审核700余次,优化审核发布流程,切实减少表述错误、错别字、敏感信息泄露等现象;常态化督促有关单位按频次及时更新网站及新媒体的内容,做好互动交流。组织教育、住建、卫健等十六个重点单位参加株洲市首届“政务公开主题日”活动暨业务培训。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0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6

  0

  0

  0

  0

  0

  6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2

  0

  0

  0

  0

  0

  2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4

  0

  0

  0

  0

  0

  4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6

  0

  0

  0

  0

  0

  6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0

  0

  1

  0

  1

  10

  0

  0

  0

  1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存在的主要问题:一是部分单位缺乏政务公开意识,人员变动频繁,不利于工作开展和延续;依申请公开回复不够规范。二是部分单位政务新媒体运营有待加强,政务新媒体内容发布、栏目设置、互动交流等有待进一步优化。
  改进情况:下一步,区行政审批服务局将针对上述问题,将全面开展依申请公开工作专业培训,全覆盖所有相关单位,进一步提升工作人员的职业素养和法律素养,提高答复水平;进一步加强政务新媒体管理,推进政务新媒体健康有序发展。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2023年未向申请人收取信息处理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