株洲市天元区文化旅游广电体育局2023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布时间:2024-01-18 17:21浏览次数:字体:[ ]

  本年度报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令第711号)和《国务院办公厅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办公室关于印发〈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格式〉的通知》要求编制。全文由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行政机关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情况,因信息公开工作被申请行政复议、提请行政诉讼情况,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六部分组成。本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时限为2023年1月1日至2023年12月31日。本报告发布在“株洲市天元区人民政府门户网站”,欢迎查阅。
  一、总体情况
  (一)主动公开
  依托政府网站平台,积极、按时公布单位政务信息、实时更新,全年主动公开政务信息100条,其中工作动态信息29条,资金信息4条,行政行为信息67条。我局即时发布送戏下乡、文艺演出活动、文化志愿活动、旅游资讯、各项赛事活动等信息。
  (二)依申请公开
  2023年度,我局没有收到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三)政府信息管理
  严格落实信息发布“三审”制度,按照“承办人员初审、承办部门负责人审核、单位行政负责人审发”的政府信息公开管理制度执行。进一步健全保密审查机制,全面开展涉及个人隐私信息排查工作,逐步建立检索、函调信息征集制度,推动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办理流程和文书处理标准化、规范化。
  (四)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
  在天元区图书馆设立了政务公开信息查询设备,建立了“天元文旅”微信公众号,2023年5月持续升级“幸福文体学院”“文旅资讯”“场馆预定”“文旅活动”“文旅课堂”等主题版块,致力于为群众提供更加便捷高效的公共文化服务。
  (五)监督保障
  一是严格按照区政务公开相关文件要求,明确信息公开的形式、内容、程序和监督等要求,为开展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提供有力保障。二是对每一条内容,需由办公室主任核稿,分管副局长审核方可公布,确保公布信息的真实性。三是定期对公布信息进行梳理,确保不出现违反国家规定的情况。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118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0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0

  0

  0

  0

  0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由于各部门岗位人员调整涉及面比较广,信息公开的质量和时效性有待进一步提高。针对发现问题,我局将采取以下改进措施:
  1.提高信息公开精准性,对涉及人民群众关心的重大问题,重大信息、决策及时公开,同时有区别地抓好对内与对外公开。
  2.加大公开力度及时效,切实丰富政府信息公开的内容。严格按照要求,除了国家秘密、商业秘密和个人隐私以及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公开发布的其他政府信息外,我们将进一步加大政府信息公开力度,以确保政府信息公开的完整性、全面性和及时性。
  3. 加强政务公开的学习培训,提升人员素质,提高政务公开工作的能力。做好信息工作的情况报道和信息反馈,加强信息公开宣传教育,培训工作,提升工作人员文字能力和水平,做到信息准确、精炼。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2023年未向申请人收取信息处理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