株洲市天元区财政局2024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布时间:2025-01-08 16:06浏览次数:字体:[ ]

一、总体情况

本年度报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株洲市政府信息公开办法》(以下简称《办法》)的要求编制。全文由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共六个部分组成。本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241月1日起至202412月31日止。如对本年报有任何疑问,请与株洲市天元区财政局办公室联系,联系电话:28665338。

主动公开

 我局严格按照《条例》要求,坚持“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的工作原则,加强政府信息公开审查工作,对于涉及群众利益需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在规定时间内及时公布,截至20241231日,我局通过区政府政务网平台共发布18条,其中部门动态6条、工作动态3条行政行为1条、区财政预决算2条、部门预决算和“三公”经费4条政府采购2条

依申请公开 

规范依申请公开事项办理程序,严格登记、审核、办理答复归档流程,及时依法向群众公开申请内容,群众的知情权得到全面保障。

政府信息管理

我单位认真落实国家、省、市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工作的决策部署,将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工作列入全局重要工作内容,积极回应政务舆情,及时完善和更新本单位的基本信息、行政决策及工作动态,主动接受社会监督,按时办结各类信访件,实现办结率100%。

四)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

落实《国务院办公厅秘书局关于印发政府网站与政务新媒体检查指标、监管工作年度考核指标的通知》要求,对我局上传的信息进行逐项自查,保障信息公开质量。

五)监督保障

加强日常工作督促落实,定期检查、及时督办,进一步加强政府网站和政务新媒体等信息公开相关工作的监督保障。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0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27

0

0

0

0

0

27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19

0

0

0

0

0

19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8

0

0

0

0

0

8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27

0

0

0

0

0

27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6

0

1

0

7

000000000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24年,我局在区政府信息公开主管部门的指导下,认真做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但仍存在部分问题:一是收发文不及时导致信息公开请求超时,二是政府信息公开内容需进一步细化、全面;是信息发布内容质量和更新速度有待进一步提高。

下一步,我局将继续做好各项信息公开。一是规范做好收发文,针对信息公开请求第一时间进行处理;二是坚持加强组织领导,进一步完善局内部政务公开机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的要求,规范信息审批和发送程序,确保公开的信息及时、有效;是加强政务信息平台建设,严格把关信息公开内容质量,不断做好政府信息公开自查自纠工作,提高政务信息发布全面性和准确性,进一步提升政府信息公开服务水平和质量。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收取信息处理费的情况:本年度无发出收费通知,无收取信息处理费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