株洲市天元区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2024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布时间:2025-01-14 15:46浏览次数:字体:[ ]



本年度报告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国务院办公厅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办公室关于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有关事项的通知》等有关文件要求编制。全文由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主要存在的问题及改进情况、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等六部分组成。本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时限为2024年1月1日至2024年12月31日。本报告发布在"株洲市天元区人民政府门户网站",欢迎查阅。

一、总体情况

2024年,区城管局在工委、管委、区委、区政府的正确领导下,认真贯彻落实《条例》精神,进一步加强政务信息发布和政策解读回应,按要求开展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工作,加大重点领域公开力度,不断提升政府信息透明度。

(一) 主动公开信息情况

区城管局通过区政府门户网站实时更新本单位的部门动态、财政信息、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依法行政、行政执法文书、行政许可等信息,2024年全年在区政府门户网站主动发布各类信息612条。

(二)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办理情况

2024年度区城管局共收到信息公开申请0件,通过公开窗口当面提交的0件,同意公开的0件。

(三)政府信息管理情况

区城管局注重完善和加强政府信息公开制度建设工作,根据《条例》要求,结合区城管局工作实际,严格落实由工作人员初审,办公室主要负责人复审,分管信息工作副局长终审的"三审"工作制度,审核工作责任到人。同时进一步健全保密管理机制,严防泄密问题发生,确保政府信息公开内容的安全性。

(四)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情况

区城管局按要求严格落实信息公开制度,持续做好区政府门户网站的相关信息及时发布。同时,积极开展与新闻媒体沟通合作,充分利用媒体平台公开工作动态、政策发布及解读,做好正面宣传,巩固舆论阵地。进一步巩固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

监督保障情况

区城管局为确保政务公开工作责任落实,持续坚持落实《株洲市天元区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信息公开发布"三审"制度》,明确不同类别信息公开的初审、复审及终审负责人员及具体流程,确保信息发布合法合规、及时,建立信息公开长效机制,保障信息公开制度和相关工作得到落实。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466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116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1314.97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0

0

0

0

0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一是部门动态发布不及时,缺少重点、亮点工作开展情况,政策解读落实不够。二是审批许可文书数量较多,存在公开公示不及时的现象。三是执法案件类型较多,涉及办案部门多,且使用办案系统办案,导致案件案号不连贯,可能存在查询困难情况。

针对存在的问题,下一步工作,区城管局将加强组织领导,提高思想认识,强化责任落实:一是进一步加强信息工作人员培训,加强信息工作与业务工作的沟通衔接,加强主动公开,注重公开实效。确保各项重点、亮点工作的及时发布,确保各项政策解读及时到位。二是积极探索创新工作方式,加强信息公开与行政审批、执法办案等业务工作对接衔接。切实解决目前工作中遇到的各项困难和问题。三是健全公开机制,规范工作运行。坚决执行好政府信息公开"三审"制度,提升工作效能,确保政务公开各项工作规范化运行。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2024年未向申请人收取信息处理费。








天元区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

                          2024年1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