株洲市天元区发展和改革局2025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布时间:2026-01-15 09:52浏览次数:字体:[ ]

 本年度报告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下称《条例》)和《株洲市政府信息公开办法》(下称《办法》)等相关规定编制。报告全文共分六个部分,具体为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的接收与办理情况、政府信息公开相关行政复议及行政诉讼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与改进举措、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本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25年1月1日起至2025年12月31日止。如对本年报有任何疑问,请与天元区发改局办公室联系(地址:高新大厦1116办公室,邮编:412000,电话:0731-28665241)。
  一、总体情况
  2025年,天元区发展和改革局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深入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推进政府信息公开的决策部署,认真学习贯彻落实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要求,充分发挥政府信息公开在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中的作用,扎实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根据区数据局《关于做好2025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编制发布有关事项的通知》要求,现将我局相关工作总结如下:
  (一)主动公开情况
  我局政府网站累计主动公开政府信息531条,主要包括部门动态、规划计划、行政行为、内需扩量提质攻坚等。
  (二)依申请公开情况
  我局2025年共收到2件依申请公开信息件,均已作出答复。
  (三)政府信息管理情况
  健全工作机制,将信息公开任务细化分解至具体岗位,形成权责清晰、传导顺畅的工作格局。规范管理流程,明确审查程序和责任,对拟公开信息逐一审核把关,确保公开内容准确、合规,全年未发生违规公开信息情况。强化源头管控,围绕核心职能,实行动态更新管理,保障公开信息的系统性和时效性。
  (四)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情况
  以天元区人民政府门户网站信息公开专栏为核心,明确各栏目信息更新责任主体和时限要求,确保法定主动公开内容全部按时、按质公开到位。
  (五)监督保障情况
  强化制度约束,严格按照“谁公开谁审查”“事前审查”和“依法审查”的原则,将信息公开工作纳入年度重点工作,压实工作责任。加强日常监管,定期开展信息公开工作专项检查,重点核查公开内容的完整性、更新的及时性、格式的规范性,对发现的问题限期整改、跟踪问效。主动接受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监督,全年未收到相关举报投诉。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489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0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2

0

0

0

0

0

2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2

0

0

0

0

0

2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2

0

0

0

0

0

2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25年,我局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等相关要求,做好信息公开工作,但离新形势、新任务的要求还有一定差距。主要表现在:一是信息公开精准性有待提升,部分领域信息公开内容不够细化,与群众实际需求契合度不足;二是政策解读形式较为单一,多以文字解读为主,可视化、通俗化解读方式运用不足。针对上述问题,我局将精准施策、靶向发力,推动信息公开工作提质增效。一是聚焦需求优化内容,围绕重大项目、民生政策等群众关切,细化公开内容,提升信息针对性;二是创新解读方式,结合政策特点,增强政策解读的可读性和易懂性。下一步,我局将持续巩固改进成效,不断提升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规范化、科学化水平。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2025年未向申请人收取信息处理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