株洲市天元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株洲市天元区2021年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株天政办发〔2021〕4号
株洲市天元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印发《株洲市天元区2021年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相关单位:
《株洲市天元区2021年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工作实施方案》已经区人民政府常务会议审议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
株洲市天元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1年5月25日
株洲市天元区2021年义务教育阶段
学校招生工作实施方案
为深入贯彻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深化教育教学改革全面提高义务教育质量的意见》(中发〔2019〕26号)、湖南省教育厅《关于进一步加强普通中小学招生入学管理工作的实施意见》(湘教发〔2021〕16号)和株洲市教育局《关于印发〈株洲市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实施方案〉的通知》(株教函〔2021〕15号)等文件精神,切实规范义务教育招生入学行为,大力促进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结合我区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基本原则
(一)坚持属地管理。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关于义务教育实行“县级人民政府为主管理的体制”的规定,义务教育招生入学工作在市级教育行政部门统筹协调下,区教育局负责组织实施本区义务教育招生工作。
(二)坚持免试入学。所有义务教育学校必须严格遵守义务教育免试入学规定,均不得以各类考试、竞赛、培训成绩或证书证明等作为招生依据,不得以面试、面谈、评测等名义选拔学生。公办义务教育学校全部实行划片招生,免试就近(或相对就近)入学,每所学校生源由划片入学方式确定;民办义务教育学校招生纳入审批地统一管理,实施超员电脑随机派位的招生方式。
(三)坚持公平公正。公开招生信息,加强招生监督,规范招生行为,切实保障招生程序公开、机会公平、结果公正。
(四)坚持公共服务全覆盖。依法保障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农村留守儿童、经济困难家庭子女、适龄残疾儿童等接受义务教育的权利。严格执行国家、省、市、区关于烈士子女、符合条件的现役军人子女、公安英模和因公牺牲伤残警察子女、符合条件的消防救援人员子女、株洲市高层次人才子女、高新区(天元区)“双创人才”子女、高新区(天元区)重大投资者子女、高新区(天元区)招商引资重点企业高管子女、区属公办学校教师子女、投资建校方职工子女等各类优惠优抚对象的政策。
(五)坚持标准班额。起始年级按照标准配置班额,小学45人每班,初中50人每班。杜绝出现56人以上(含56人)大班额。其它年级加强学籍异动管理,杜绝由于转学新增大班额。
二、组织机构
为加强全区义务教育招生工作的领导与组织协调,成立天元区2021年义务教育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由分管教育工作的副区长担任组长,区纪委监委、区委组织部、区委宣传部、区财政局、区招商合作局、区教育局、天元公安分局及各镇(街道)、各派出所为成员单位,具体负责招生政策的贯彻落实。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在区教育局,区教育局局长任办公室主任。办公室下设资格审查组、监督检查组、技术保障组、招生工作组和政策宣传组。各组组长、成员及职责分工见附件2。
三、开班计划和入学方式
(一)开班计划。根据学校办学规模和实际开班能力,以方便学生入学为基本原则,确定2021年开班计划(详见附件4、附件5)。
(二)入学方式。根据适龄儿童(少年)户籍、家庭住房、其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就业等情况,实施划片入学、统筹入学或直升入学。
有户有房、有户无房、有房无户这三类新生纳入划片招生范围,按类别顺序依次派位。有房无户类新生根据片区学校剩余学位情况实行划片入学或电脑摇号派位至周边有学位的学校。无房无户类新生根据各学校剩余学位情况由区教育局统筹安排入学。九年一贯制、十二年一贯制学校的初中部可采用直升方式入学。
四、公办义务教育学校新生入学
(一)入学条件。入读小学一年级的新生必须年满6周岁,即2015年8月31日(含)前出生,以适龄儿童户口本登记的出生日期为准;入读天元区初中一年级的学生必须是小学应届毕业生。
(二)入学生源排序。根据适龄儿童(少年)户籍、其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住房或就业等情况,按下列顺序进行生源排序。
1. 有户有房。适龄儿童(少年)本人和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户籍与房产均在天元区城区,且户主为适龄儿童(少年)的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房主为适龄儿童(少年)本人或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以户籍所在地为依据划片入学。
2. 有户无房。适龄儿童(少年)本人和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户籍属于天元区城区且在株洲城市五区(指芦淞区、荷塘区、石峰区、云龙示范区、天元区,下同)均无房产,户主为适龄儿童(少年)的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以户籍所在地为依据划片入学。
3. 有房无户。适龄儿童(少年)本人和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在天元区城区购买住房并实际居住,但户籍在株洲城市五区以外,以房产为依据报名。其中,有多套住房的,以报名提供的住房为依据。有房无户类新生根据片区学校前两类派位后剩余学位情况实行划片入学或电脑摇号派位至周边有学位的学校。
4. 无户无房。适龄儿童(少年)本人和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户籍均在株洲城市五区之外;适龄儿童(少年)的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在天元区务工或经商一年以上,居住在天元区并持有合法居住证。由区教育局根据剩余学位情况,统筹安排入学。
(三)报名及审核方式
1. 报名方式。适龄儿童(少年)符合天元区城区公办义务教育学校报名条件的,其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必须在规定时间内登录“株洲市义务教育招生便民服务系统”进行网络报名,要求根据自身实际情况如实、准确填报相关信息。具体报名步骤见附件1。
2. 审核方式。入读天元区城区公办学校的有户有房、有户无房、有房无户这三类学生信息,通过市公安局的户籍信息和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的不动产信息,系统数据自动对接,网上审核。家长可通过株洲市不动产登记中心微信公众号查询不动产信息。入读公办学校的无户无房类学生信息,由区教育局进行网络审核。
考虑农村实际情况,我区农村学校暂不启用网络报名,由农村学校接受新生家长到学校现场报名,区教育局审核后将新生名单录入报名系统。农村学校新生现场报名时间和要求,由各农村学校自行合理确定并提前在校门外公示告知新生家长。
(四)公办中小学校招生日程安排见附件1。
五、民办义务教育学校新生入学办法
民办义务教育学校新生入学办法见附件3。
六、插班生入学
因天元区城区学校非起始年级的班级均达到或临近班额上限,城区公办中小学校仅接收天元区城区户籍儿童(少年)转学插班。区教育局严格按照湖南省教育厅《关于印发〈湖南省中小学生学籍管理办法〉的通知》(湘教发〔2015〕8号)文件中的转学规定,在不出现“大班额”的原则下,根据户籍对应片区学校或周边学校相应年级的秋季最新学位情况,于秋季开学第二天统筹安排插班生入学。
报名时间:2021年7月1日至7月15日
报名方式:符合条件的插班生必须在规定时间内登录“株洲市义务教育招生便民服务系统”进行网络报名。
民办义务教育学校转学插班不受户籍限制,有意愿者可自行咨询民办义务教育学校招生办。
七、特殊情况入学
以下特殊情况经调查核实后,根据学位情况,由区教育局根据政策统筹安排。
(一)本区农村进城购房户(含本区农村征地拆迁户)子女新生入学。具体指天元区农村户籍(三门镇、雷打石镇、群丰镇)小一或初一新生的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在天元区城区购买住房且实际居住、在农村确无监护能力的,参照有房无户类新生于7月1日至7月15日进行网络报名。
(二)符合条件的优待优抚对象子女入学。具体分为:
1. 烈士子女、符合条件的现役军人子女、公安英模和因公牺牲伤残警察子女、符合条件的消防救援人员子女、株洲市高层次人才子女入学:于7月1日至7月15日进行网络报名。
2. 高新区(天元区)重大投资者子女、高新区(天元区)招商引资重点企业高管子女入学:于6月1日至15日向区招商合作局进行申报后,于7月1日至7月15日进行网络报名。
3. 高新区(天元区)“双创人才”入学:于6月1日至15日向区委人才办进行申报认定后,于7月1日至7月15日进行网络报名。
4. 区属公办学校教师子女、投资建校方职工子女入学:由家长本人向编制所在学校或由投资建校方向所建学校进行申报认定后,于7月1日至7月15日进行网络报名。
(三)特殊户籍适龄儿童(少年)新生入学。具体指适龄儿童(少年)和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落户天元区城区集体单位的,或适龄儿童(少年)和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户籍寄挂在天元区城区的新生入学,于7月1日至15日进行网络报名,由区教育局根据学校剩余学位情况于8月31日统筹安排入学。
八、报名注意事项
(一)自愿报名申请民办义务教育学校新生学位的适龄儿童(少年)成功派位民办学校且家长缴费确认入学后,不再参加其他民办学校的摇号,不再参与公办学校的派位。
(二)房屋产权性质、周期要求
入学报名提供的房产产权须为适龄儿童(少年)本人或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单独拥有或共同拥有,交房时间须在2021年12月31日(含)前,房屋产权性质必须为住宅(使用年限70年)。非住宅性质的房产不能作为学生申请入学依据。
天元区城区范围内的二手房(含继承、赠予的房产),如果自2020年1月1日起已用于报名入学,则自报名入学小学六年后方能再次申请报名入小学、自报名入学初中三年后方能再次申请报名入初中;自2021年1月1日起已用于报名入学,则自报名入学后六年后方能再次申请中小学报名。同一业主的多个子女不受此限制。
(三)户籍迁入时间要求
适龄儿童(少年)和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的户籍须在2021年6月30日(含)前迁至自己名下的天元区城区房产上。
(四)信息资料上报要求
适龄儿童(少年)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为孩子报名填报的信息和提交的资料必须真实、合法、有效。经有关部门查实存在隐瞒、欺骗、提供虚假证明材料或材料不全,造成适龄儿童(少年)不能顺利入学的,后果由报名申请人自负。
(五)招生入学时间要求
报名、审核、派位、入学等招生环节均有时限要求,适龄儿童(少年)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须在规定时间内完成相关手续的办理要求,逾期未办理或不服从安排的,作自动放弃学位处理。放弃学位后区教育局不再予以安排。
九、招生工作要求
(一)统一报名方式。义务教育学校招生入学必须使用全市统一的平台进行报名、审核、录取。我区农村学校在规定时间段接受家长现场报名,由区教育局审核后将学生名单录入报名系统。任何学校不得以任何形式组织提前招生。
(二)加强政策宣传。各中小学必须大力做好招生政策宣传和解释工作,确保每位教师、家长、学生知晓招生政策。
(三)坚持均衡编班。按照标准配置班额。所有义务教育学校起始年级均在区教育局的统筹下,按照男女比例由电脑随机均衡编班,学校均衡配置师资。严禁义务教育任何学校举办和变相举办重点班、快慢班、特长班、实验班。杜绝出现56人以上(含56人)大班额。
(四)严禁违规招生。严禁自行组织或与社会培训机构联合组织以选拔生源为目的的各类考试,或采用社会培训机构自行组织的各类考试结果;严禁学校单独或与社会培训机构联合或委托举办以选拔生源为目的的各类培训班;严禁任何学校收取或变相收取与入学挂钩的“捐资助学款”、招生报名费、资料费、押金;严禁任何学校以各类竞赛证书、学科竞赛成绩或考级证明等作为招生依据;严禁公办学校与民办学校混合招生、混合编班;严禁在职教师替民办培训机构进行招生宣传和组织生源,或者向招生学校和机构提供学生信息;严禁向长沙等外地招生学校提供生源信息,组织学生参加考试;严禁公办学校招收择校生;严禁将片区学位挤占用来择校或跨片区招生。
(五)严格规范收费。民办义务教育学校应提前向社会公布收费标准,同时告知学生(家长)招生和收费的相关政策,依法依规招生。民办义务教育学校招生期间,不得以任何理由收取报名费;严禁提前收取学生学费。严格执行行政部门审批的相关收费文件,坚决查处违规收费行为。
十、纪律监督
区教育局对辖区内的招生工作负总责。区教育局将中小学招生入学工作纳入日常督导,适时对各校招生入学政策落实情况开展专项督导。对于因违规招生造成不良影响或严重后果的学校,视情节轻重给予约谈、通报批评,追究相关人员责任、依照有关规定给予减少下一年度招生计划、停止当年招生直至吊销办学许可证等处罚。对学校疏于管理造成严重后果的,对直接责任人和负有领导责任的人员,依照有关规定进行严肃追责问责。
十一、本方案由株洲市天元区教育局解释。
附件:1. 天元区2021年公办中小学校招生日程安排及报名
.方式步骤
2. 天元区2021年义务教育招生工作小组分工
3. 天元区民办义务教育学校新生入学办法
4. 天元区2021年秋季学校开班计划(小学)
5. 天元区2021年秋季学校开班计划(初中)
6. 天元区2021年公办学校招生范围划分
7. 天元区2021年城区公办学校招生划片图(小学)
8. 天元区2021年城区公办学校招生划片图(初中)
附件1
天元区2021年公办中小学校招生日程安排
及报名方式步骤
一、日程安排
网络报名时间 | 生源类型 | 网络报名所需上传资料 | 审核时间及方式 | 派位时间及方式 |
7月1日至 7月15日
| 有户有房 | 1.户口本 2.房屋产权证(或购房合同) 3.出生证(小一) 4.预防接种查验证明(小一) 5.学生手册(初一、插班生) | 7月1日至20日,网络审核。 | 7月20日,家长登陆报名平台查看派位结果。 |
有户无房 | 1.户口本 2.全家无房证明 3.出生证(小一) 4.预防接种查验证明(小一) 5.学生手册(初一、插班生) | |||
有房无户 | 1.户口本 2.房屋产权证(或购房合同) 3.出生证(小一) 4.预防接种查验证明(小一) 5.学生手册(初一) | |||
7月1日 至 8月5日 | 无户无房 | 1.户口本 2.居住证 3.劳动合同 4.出生证(小一) 5.预防接种查验证明(小一) 6.学生手册(初一) | 8月10日至15日,网络审核。 | 8月20日,家长登陆报名平台查看派位结果。 |
说明:预防接种查验证明由家长带孩子及预防接种证到居住地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或卫生院办理。劳动合同是指适龄儿童(少年)的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与用工单位法人代表签订的真实、合法、有效的正规劳动合同;个体经营业者可提供工商营业执照及税务凭证代替;网络经营业者可用经营资质证明及纳税证明代替。
二、报名方式及步骤
网络报名有微信端和电脑端两种方式,推荐使用微信端报名(后续可以接收到报名平台统一推送消息)。报名入口仅在规定报名时间段开放。
一、微信端报名步骤:家长在微信中搜索并关注“株洲教育阳光服务平台”——点击左下方的“报名入口”进入“株洲市义务教育招生便民服务系统”——点击“公办报名”——点击“天元区”——点击“公办小学报名”或“公办初中报名”——点击相应的学生类别——前三类点击进入对应划片学校后填报信息、第四类直接填报信息——确认信息无误后点击提交。
二、电脑端报名步骤:家长在电脑上(推荐使用360、谷歌、火狐或IE8以上版本浏览器)进入“株洲教育网”,点击飘窗“株洲市义务教育招生便民服务系统”,其余步骤同上。
三、符合条件的插班生报名:必须在规定时间内登录“株洲市义务教育招生便民服务系统”进行网络报名,具体报名步骤同上,点击进入学生户籍对应的片区学校后,在“是否插班生”选项选择“是”,然后准确填好秋季就读年级。经审核符合条件的插班生由区教育局根据户籍对应片区学校或周边学校相应年级秋季最新学位情况于秋季开学第二天统筹安排入学。
附件2
天元区2021年义务教育招生工作小组分工
一、资格审查组
组长:张志成
成员:区教育局、天元公安分局及各派出所、各中小学校招生办以及报名系统负责人。
职责:天元公安分局及各派出所负责协助学生户籍信息或居住证信息审查,严格查处户籍、居住证造假行为,规范居住证办理程序,必须核实居住情况后才能办理居住证。在报名系统自动核验报名信息的基础上,区教育局牵头各学校招生办审核片区内学生报名信息。
二、监督检查组
组长:何静
成员:区纪委监委、区财政局、区委编办、区教育局。
职责:负责监督《株洲市天元区2021年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工作实施方案》(以下简称“招生工作实施方案”)落实,对各部门落实相关责任和各学校执行政策情况进行监督和执纪问责,查处招生过程违规违纪问题。对违规招收学生,区财政局不拨付违规招收学生的公用经费和生均经费,区委编办不予以按比例配备教师编制,区纪委监委追究有关人员责任。监督民办学校执行招生计划、规范招生行为,民办学校和培训机构违规招生行为由区教育局教育股负责查处。区教育局督导室将中小学招生入学工作纳入日常督导,适时对各校招生入学政策落实情况开展专项督导。对招生过程中出现的各类投诉问题由区教育局人事政工股负责受理和回复。
三、技术保障组
组长:胡岚
成员:区教育局装备站、各中小学校信息部
职责:负责“株洲市义务教育招生便民服务系统”天元区端口的建立、维护、技术保障,确保系统正常使用。
四、招生工作组
组长:张志成
成员:区教育局教育股、各中小学校
职责:教育股负责招生工作实施方案的起草解读,受理入学咨询、做好宣传解释,对“株洲市义务教育招生便民服务系统”天元区端口进行管理,做好学位安排,严格学籍管理,严格执行招生实施办法,并指导学校落实。各学校负责配合、落实教育股的招生工作安排部署。
五、政策宣传组
组长:胡岚
成员:区委宣传部、天元公安分局、区教育局办公室、各镇(街道)和村(社区)、全区中小学校和幼儿园
职责:负责招生工作实施方案对外宣传和解释,其中天元公安分局主要负责居住证政策的宣传解释。
附件3
天元区民办义务教育学校新生入学办法
天元区民办义务教育学校在株洲市范围内招生,均不得跨市州招生。纳入审批地统一管理,按市教育局统一规定的时间,与公办义务教育学校同步招生。
一、招生计划
民办义务教育学校由区教育局根据其现有办学条件核定其办学规模,再依办学规模核准年度招生计划。未取得办学许可证或在办学水平评估中整改后不合格的民办学校不准招生。
二、招生方式
民办义务教育学校按照“一事一议”“一校一案”的要求,优先安排配套楼盘学生、本校教职工子弟、高层次人才子女、十二年一贯制民办学校小学直升初中生入学。根据优先录取的学生人数,核定派位计划。对报名人数超过派位计划的,由市教育局组织实施电脑随机派位,派位结果由区教育局监督落实。
已被民办学校录取的学生,不得再参加其他民办学校的摇号,不再参与公办学校的派位。所有民办义务教育学校录取的学生,按照民办义务教育学校收费标准收费。
三、优先入学类别
(一)配套楼盘业主子女。民办义务教育学校出资人自身建设的楼盘,与购买了该楼盘的学生(家长)有协议的,可以入读该民办义务教育学校。其业主子女不再参与民办义务教育学校的电脑随机派位。
(二)高层次人才子女。严格执行《株洲市高层次人才子女入学就读实施办法》(株教发〔2018〕4号),经认定的A、B、C、D类高层次人才子女,根据家长意愿,优先安排入读,不再参与民办义务教育学校的电脑随机派位。
(三)民办义务教育学校职工子弟。民办义务教育学校的职工子弟,有意向就读本民办学校的,可以提前录取,不再参与电脑随机派位。
(四)直升生。在十二年一贯制民办义务教育学校的小学毕业生,且学籍在本民办义务教育学校,有意向就读本民办学校初中的,可以直升本民办学校初中部。若报名人数超过可提供的学位数,则采取电脑随机派位,根据派位结果确定录取名单。
四、报名及审核
(一)报名:学生根据自身意愿可以选择民办志愿。民办义务教育学校实施多轮多批次报名。在首轮民办义务教育报名中,对报名人数超过派位计划的,实行电脑随机派位确定录取名单;报名学生数小于派位计划数,则直接录取,并根据空余计划数组织学生进行第二轮报名和录取。在民办义务教育学校完成两轮报名录取后,再启动公办义务教育学校招生工作。如果第二轮报名录取后,仍有民办义务教育学校没有招满,在公办义务教育招生期间仍可以启动报名。
(二)审核:入读民办学校的优先安排的配套楼盘业主子女、高层次人才子女、九年一贯制、十二年一贯制民办学校直升生,通过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不动产信息、学籍系统信息、高层次人才信息,系统数据自动对接,网上审核。入读民办学校的优先安排的本校教职工子弟,由学校申报名单,区教育局审核。
五、民办义务教育学校招生日程安排
6月10日,民办义务教育学校网络报名系统开放。
6月13日前,民办义务教育学校小学直升初中、高层次人才子女等几类学生完成网上报名。
6月14日至15日,区教育局组织人员对以上四类学生进行审核,确定录取名单。
6月16日,市教育局公布民办义务教育学校的派位计划。
6月18日前,参加民办义务教育学校派位的学生完成网上报名。
6月19日至20日,学生(家长)填报《2021年株洲市城区民办学校双(多)胞胎子女就近入学捆绑派位申请表》,并上报区教育局,由区教育局进行汇总并上报市教育局。
6月22日,市教育局组织实施城区民办义务教育学校的电脑随机派位,并公布民办义务教育学校电脑随机派位结果。
6月25日前,已经被民办义务教育学校第一批录取的学生,去民办义务教育学校缴费确认入学。
6月27日0时至6月28日24时,未完成招生计划的民办义务教育学校开启第二轮网上报名,根据剩余计划,按照学生网上报名先后顺序录取,录满为止。
6月30日前,已经被民办义务教育学校第二批录取的学生缴费确认入学。
如果民办义务教育学校第二轮报名后,仍没有招满,在公办义务教育招生期间仍可以启动报名。
六、天元区民办学校咨询电话
北师大株洲附属学校小学部、初中部招生工作办公室电话:0731-22996003、0731-22996005(周老师)
太阳宫小学招生工作办公室电话:18073370369(刘老师)
附件4
天元区2021年秋季学校开班计划(小学)
类别 | 学校 | 2020年秋季 | 2021年秋季 | 班数增减 | |||||||||||||
一 | 二 | 三 | 四 | 五 | 六 | 总班数 | 一 | 二 | 三 | 四 | 五 | 六 | 总班数 | 一年级 | 总班数 | ||
城区公办 | 天台小学 | 7 | 7 | 7 | 6 | 6 | 5 | 38 | 5 | 7 | 7 | 7 | 6 | 6 | 38 | -2 | 0 |
银海集团凿石小学 | 10 | 10 | 11 | 7 | 5 | 3 | 46 | 10 | 10 | 10 | 11 | 7 | 5 | 53 | 0 | 7 | |
泰山学校 | 10 | 10 | 10 | 12 | 14 | 12 | 68 | 10 | 10 | 10 | 10 | 12 | 14 | 66 | 0 | -2 | |
滨江小学 | 3 | 3 | 2 | 3 | 4 | 3 | 18 | 3 | 3 | 3 | 2 | 3 | 4 | 18 | 0 | 0 | |
银海学校 | 9 | 9 | 9 | 9 | 8 | 8 | 52 | 8 | 9 | 9 | 9 | 9 | 8 | 52 | -1 | 0 | |
白鹤小学 | 6 | 7 | 7 | 7 | 6 | 5 | 38 | 6 | 6 | 7 | 7 | 7 | 6 | 39 | 0 | 1 | |
白鹤集团尚格小学 | 10 | 12 | 11 | 8 | 2 | 2 | 45 | 10 | 10 | 12 | 11 | 8 | 2 | 53 | 0 | 8 | |
白鹤集团栗雨小学 | 10 | 10 | 10 | 9 | 9 | 8 | 56 | 8 | 10 | 10 | 10 | 9 | 9 | 56 | -2 | 0 | |
白鹤菱溪小学 | 10 | 8 | 18 | 10 | 10 | 8 | 28 | 0 | 10 | ||||||||
白鹤集团新马小学 | 7 | 11 | 10 | 7 | 4 | 2 | 41 | 8 | 7 | 11 | 10 | 7 | 4 | 47 | 1 | 6 | |
天元小学 | 9 | 9 | 12 | 15 | 18 | 14 | 77 | 10 | 9 | 9 | 12 | 15 | 18 | 73 | 1 | -4 | |
天元集团月塘小学 | 1 | 1 | 1 | 1 | 1 | 1 | 6 | 1 | 1 | 1 | 1 | 1 | 1 | 6 | 0 | 0 | |
二中附小 | 20 | 14 | 10 | 4 | 4 | 3 | 55 | 12 | 20 | 14 | 10 | 4 | 4 | 64 | -8 | 9 | |
天元集团建宁实验小学 | 5 | 5 | 10 | 4 | 5 | 5 | 14 | -1 | 4 | ||||||||
隆兴小学 | 10 | 10 | 10 | 10 | 20 | 0 | 10 | ||||||||||
长沙市一中株洲实验学校 | 2 | 2 | 10 | 2 | 12 | 8 | 10 | ||||||||||
二中附二小 | 8 | 8 | 8 | 8 | |||||||||||||
株洲雅礼实验学校小学部 | 2 | 2 | 2 | 2 | |||||||||||||
小计 | 129 | 116 | 100 | 88 | 81 | 66 | 580 | 135 | 129 | 116 | 100 | 88 | 81 | 649 | 6 | 69 | |
类别 | 学校 | 2020年秋季 | 2021年秋季 | 班数增减 | |||||||||||||
一 | 二 | 三 | 四 | 五 | 六 | 总班数 | 一 | 二 | 三 | 四 | 五 | 六 | 总班数 | 一年级 | 总班数 | ||
农村公办 | 天台集团长岭中心校 | 6 | 6 | 7 | 6 | 5 | 5 | 35 | 6 | 5 | 6 | 7 | 6 | 5 | 35 | 0 | 0 |
银海集团砖桥中心校 | 6 | 6 | 6 | 6 | 6 | 6 | 36 | 6 | 6 | 6 | 6 | 6 | 6 | 36 | 0 | 0 | |
泰山集团三门中心校 | 7 | 7 | 7 | 8 | 7 | 7 | 43 | 7 | 7 | 7 | 7 | 8 | 7 | 43 | 0 | 0 | |
银海集团 雷打石学校小学部 | 1 | 1 | 1 | 1 | 1 | 1 | 6 | 1 | 1 | 1 | 1 | 1 | 1 | 6 | 0 | 0 | |
小计 | 20 | 20 | 21 | 21 | 19 | 19 | 120 | 20 | 19 | 20 | 21 | 21 | 19 | 120 | 0 | 0 | |
民办 | 北师大附校小学部 | 10 | 12 | 14 | 12 | 14 | 13 | 75 | 12 | 10 | 12 | 14 | 12 | 14 | 74 | 2 | -1 |
太阳宫小学 | 2 | 3 | 3 | 2 | 3 | 3 | 16 | 3 | 2 | 3 | 3 | 2 | 3 | 16 | 1 | 0 | |
小计 | 12 | 15 | 17 | 14 | 17 | 16 | 91 | 15 | 12 | 15 | 17 | 14 | 17 | 90 | 3 | -1 | |
总计 | 161 | 151 | 138 | 123 | 117 | 101 | 791 | 170 | 160 | 151 | 138 | 123 | 117 | 859 | 9 | 68 | |
附件5
天元区2021年秋季学校开班计划(初中)
类别 | 学校 | 2020年秋季 | 2021年秋季 | 班数增减 | |||||||
七 | 八 | 九 | 总班数 | 七 | 八 | 九 | 总班数 | 七年级 | 总班数 | ||
城区公办 | 建宁实验中学 | 20 | 20 | 18 | 58 | 18 | 20 | 20 | 58 | -2 | 0 |
天元中学 | 16 | 19 | 18 | 53 | 16 | 16 | 19 | 51 | 0 | -2 | |
天元集团菱溪中学 | 14 | 14 | 9 | 37 | 14 | 14 | 14 | 42 | 0 | 5 | |
二中初中部 | 18 | 20 | 14 | 52 | 16 | 18 | 20 | 54 | -2 | 2 | |
建宁集团隆兴中学 | 12 | 12 | 14 | 12 | 26 | 2 | 14 | ||||
长沙市一中株洲实验学校 | 2 | 2 | 10 | 2 | 12 | 8 | 10 | ||||
株洲雅礼实验学校初中部 | 2 | 2 | 2 | 2 | |||||||
小计 | 82 | 73 | 59 | 214 | 90 | 82 | 73 | 245 | 8 | 31 | |
农村公办 | 天元集团群丰中学 | 2 | 2 | 2 | 6 | 2 | 2 | 2 | 6 | 0 | 0 |
建宁集团雷打石学校 | 3 | 3 | 3 | 9 | 3 | 3 | 3 | 9 | 0 | 0 | |
建宁集团三门中学 | 4 | 4 | 4 | 12 | 4 | 4 | 4 | 12 | 0 | 0 | |
小计 | 9 | 9 | 9 | 27 | 9 | 9 | 9 | 27 | 0 | 0 | |
民办 | 北师大附校初中部 | 10 | 10 | 11 | 31 | 12 | 10 | 10 | 32 | 2 | 1 |
总计 | 101 | 92 | 79 | 272 | 111 | 101 | 92 | 304 | 10 | 32 | |
附件6
天元区2021年公办学校招生范围划分
一、公办小学划片范围〔具体以《天元区2021年城区公办学校招生划片图(小学)》为准〕
类型 | 学校 | 划片范围 | 招生办 负责人 | 联系电话 |
城区小学 | 泰山学校 | 天台路以南,黄河北路—泰山路—珠江南路以东,长江北路—泰山路—滨江南路以西。 | 吴老师 | 0731- 22860217 |
白鹤集团 滨江小学 | 天台路以南、长江北路以东、泰山路以北、滨江南路以西。 | 吴老师 | 0731- 28811912 | |
天台小学 | 珠江南路以西、泰山路以南、明月湖—熹悦花都—珠江花园—珠江丽园以东、衡山中路以北。 | 刘老师 | 0731- 22830073 | |
银海学校 | 天台路—长江北路—嵩山路—黄河北路以北、庐山路以东、滨江北路以西南。 | 赵老师 | 0731- 22873915 | |
白鹤小学 | 长江北路以西、嵩山路以南、黄河北路以东、天台路以北。 | 刘老师 | 0731- 22864967 | |
白鹤集团 栗雨小学 | 株洲大道以北,北汽大道以东,滨江路以南,珠江北路以西。 | 黄老师 | 0731- 28860301 | |
白鹤集团 尚格小学 | 湘山路以东,珠江北路以北,庐山路以西,滨江路以南。 | 刘老师 | 0731 22901399 | |
天元小学 | 西环线以西,泰山西路以北,湘芸路以东,株洲大道以南。 | 文老师 | 0731- 28205607 | |
天元集团 新马小学 | 北汽大道—新马东路一线以西,新马南路以南的金龙、太高、高塘(部分)。(不含月塘社区) | 唐老师 | 0731- 22132065 | |
二中附小 | 衡山西路以南,栗塘路(及向北延伸段接衡山西路)以东,湘莲大道—武广大道以北,西环线—南环线河西段以西。 | 陈老师 | 0731- 28839129 | |
银海集团 凿石小学 | 西环线以东,珠江北路以南,神农大道—泰山路—明月湖、熹悦花都、珠江花园、珠江丽园以西,衡山中路以北。 | 彭老师 | 0731- 28829865 | |
天元集团 月塘小学 | 月塘社区。 | 郭老师 | 18973390217 | |
白鹤菱溪小学 | 泰山西路以南,湘芸路以东,衡山西路以北,西环线以西。 | 龚老师 | 0731- 22523037 | |
天元集团 建宁实验小学 | 黄河北路以西,珠江北路以南,庐山路—神农大道以东,泰山路以北。 | 李老师 | 0731- 22330582 | |
银海集团 隆兴小学 | 湘山路以西,珠江北路以东,滨江路以南,珠江北路—西环线—株洲大道以北。 | 李老师 | 0731- 28780506 | |
长沙市一中 株洲实验学校 小学部 | 京珠高速以东,湘莲大道—武广大道以南,滨江路以西,创新大道以北。 | 何老师 | 0731- 28812153 | |
二中附二小 | 衡山西路—月泉线以南,京珠高速以东,湘莲大道以北,栗塘路(及向北延伸接衡山西路)以西。 | 李老师 | 13907339969 | |
株洲雅礼实验学校小学部 | 衡山中路以南,西环线以东,南环线河西段—滨江路以北,珠江南路以西。 | 陈老师 | 15886308036 | |
农村小学 | 银海集团 雷打石小学部 | 招收雷打石镇铁离村、伞铺村、农科村常住户籍子弟。 | 李老师 | 13973365399 |
天台集团长岭中心校(含长岭、江璜、旗云、妙泉、石塘) | 长岭:招收长岭社区、长岭新街社区、高台岭社区、湘滨社区、湘云社区常住户籍子弟。 | 易老师 | 15973338050 | |
银海集团砖桥中心校(含砖桥、胜塘、霞石、泉丰、建强、新林) | 新林小学:招收新龙村、沙江村常住户籍子弟。 砖桥中心小学:招收砖桥村、养鲤村部分(原养鲤村)、胜利村、神龙村部分(原龙塘村)常住户籍子弟。 胜塘小学:招收沧沙社区、公道社区、清石社区、胜塘村常住户籍子弟。 霞石小学:招收霞石村、盘石村、神龙村部分(原神围村)常住户籍子弟。 建强小学:招收凤凰山村、建龙村常住户籍子弟。 泉丰小学:招收先锋村常住户籍子弟。 | 王老师 | 15886320998 | |
泰山集团三门中心校(含三门、莲花、杨柳、株木、梽木、石亭) | 三门中心小学:招收上节街居委会、湖坪村、苍霞村、湖田村、白石村、响水村(原高峰村部分)常住户籍子弟。 莲花小学:招收南江村、月形村、松柏村常住户籍子弟。 杨柳小学:招收杨柳村、黄田村、松柏村部分常住户籍子弟。 株木小学:招收株木村、月形村、苍霞村常住户籍子弟。 梽木小学:招收梽木村、响水村、护塘村、月福村部分常住户籍子弟。 石亭小学:招收月福村常住户籍子弟。 | 朱老师 | 0731- 27270687 |
二、公办初中划片范围〔具体以《天元区2021年城区公办学校招生划片图(初中)》为准〕
类型 | 学校 | 划片范围 | 招生办 负责人 | 联系电话 |
城区中学 | 建宁 实验中学 | 黄河北路—嵩山路—长江北路—天台路以南,神农大道—明月湖—恒大名都以东,衡山中路以北,珠江南路以东,至滨江南路。 | 马老师 | 0731- 22330398 |
天元中学 | 湘芸路以东,泰山路—泰山西路以北,神农大道—黄河北路—嵩山路以西,长江北路—株洲大道以南。 | 苏老师 | 0731- 22661031 17872057815 | |
天元集团 菱溪中学 | 泰山路—泰山西路以南,明月湖—恒大名都以西,衡山中路—衡山西路—月泉线以北。 | 胡老师 | 0731- 22521539 | |
二中初中部 | 衡山西路—月泉线以南,京珠高速以东,湘莲大道—武广大道以北,西环线—南环线河西段—滨江路以西。 | 杨老师 | 0731- 28839976 | |
建宁集团 隆兴中学 | 湘芸路以东,天台路以西,长江北路—株洲大道以北,滨江北路以南。 | 陈老师 | 0731- 28788973 | |
长沙市一中株洲实验学校 初中部 | 京珠高速以东,湘莲大道—武广大道以南,滨江路以西,创新大道以北。 | 何老师 | 0731- 28812153 | |
株洲雅礼实验学校初中部 | 衡山中路以南,西环线以东,南环线河西段—滨江路以北,珠江南路以西。 | 陈老师 | 15886308036 | |
农村中学 | 天元集团 群丰中学 | 招收创新大道以南的群丰镇常住户籍子弟。 | 刘老师 | 0731- 22832151 |
建宁集团 雷打石学校 | 招收雷打石镇常住户籍子弟。 | 李老师 | 13973365399 | |
建宁集团 三门中学 | 招收三门镇常住户籍子弟。 | 谭老师 | 0731- 22982622 |
株洲市天元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 2021年5月25日印发 |
政策解读链接:区教育局解读《株洲市天元区2021年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工作实施方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