株洲市天元区人民政府关于开展殡葬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整治行动的通告
株天政告〔2021〕2号
株洲市天元区人民政府
关于开展殡葬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整治行动的
通告
为进一步规范全区殡葬管理,革除丧葬旧俗陋习,创树社会文明新风,推动科学、文明、绿色殡葬改革,区人民政府决定在全区范围分区、镇(街道)、村(社区)三级组建专门队伍,集中开展殡葬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整治行动,对违法违规殡葬行为进行严厉打击。现就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全区广大党员干部、群众要解放思想,更新观念,革除陋习,讲文明、树新风,自觉规范治丧活动,用实际行动支持、配合殡葬管理改革工作。
二、下列现象列为本次专项整治的重点问题:
(一)全区范围内违法违规私建“住宅式”墓地、硬化大墓、豪华墓、活人墓等突出问题;
(二)绿心保护区域内用水泥、石材修筑永久性墓冢的问题;
(三)全区湘江河堤内、外乱葬坟墓的问题;
(四)城区范围临街或居民小区内搭棚治丧、沿街游丧的问题;
(五)城镇居民死亡后葬到农村集体土地的问题。
三、凡是从事或参与违法违规殡葬行为的,须从通告发布之日起主动自行整改,未自行整改或拒绝整改的,将依据《国务院殡葬管理条例》、《湖南省实施〈殡葬管理条例〉办法》《株洲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株洲市殡葬管理办法〉的通知》(株政发〔2017〕8号)等法律法规及相关规定,组织相关职能部门进行联合执法,依法进行处罚。
四、全区各级公职人员要带头按要求进行整改,不得支持和煽动亲属或周边群众对抗本次专项整治行动,不得利用职务之便为亲朋好友说情、规避或逃避本次专项整治。
五、为进一步深化殡葬改革,凸显殡葬服务公益性,保障人民群众基本丧葬权益,树立文明节俭办丧事的新风尚,对符合条件的对象,依照株洲市民政局、株洲市财政局、株洲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印发〈株洲市惠民礼葬实施办法(试行)〉的通知》(株民发〔2020〕10号)予以免除基本殡葬服务费及节地生态安葬奖补。
特此通告。
株洲市天元区人民政府
2021年7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