株洲高新区管委会 株洲市天元区人民政府关于公布规范性文件清理结果的决定
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区直机关各单位,高科集团,市直驻区各单位:
为维护社会主义法制统一和政令畅通,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加快建设法治政府,根据《湖南省行政程序规定》(省政府令第222号)《湖南省规范性文件管理办法》(省政府令第242号,第289号修改)《株洲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株洲市行政规范性文件〉的通知》(株政办发〔2020〕12号)等文件精神,高新区管委会、天元区人民政府对2017年1月1日起至2021年10月30日制定的高新区管委会、天元区人民政府、高新区管委会办公室和天元区人民政府办公室规范性文件进行了全面清理,现将清理结果公布如下:
一、确认《株洲市天元区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天元区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的通知》等50份规范性文件继续有效(见附件1)。
二、重新公布《株洲市天元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天元区政府法律顾问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见附件2)。
三、宣布《株洲市天元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株洲市天元区公益性简易公墓建设和管理暂行方案〉的通知》等6份规范性文件失效(见附件3)。
四、废止《株洲市天元区人民政府关于划定畜禽养殖禁养的通告》等2份规范性文件(见附件4)。
上述确认继续有效的规范性文件,有效期与本决定公布前连续计算;宣布废止的规范性文件,自本决定公布之日起不再执行,重新公布的规范性文件,自本决定公布之日起重新计算有效期。为适应机构改革需要,确保有关部门的主体合法性和执法合法性,现行有效的规范性文件,其中涉及原有关部门职责和工作的,由机构改革后承继该职责和工作的部门承担,高新区管委会、天元区人民政府不对相关规范性文件另作修改。
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各部门要认真执行该决定,切实做好有关规范性文件修改、废止后的后续管理工作,严格施行继续有效、重新公布的规范性文件。规范性文件一般有效期为5年,文件名中含暂行或试行的规范性文件有效期为2年。对于临近有效期的规范性文件起草单位应当在规范性文件有效期届满前6个月内对有效期是否需要延续进行评估。规范性文件经评估,认为有效期届满后需要继续执行的,应当在有效期届满30日前按照本办法规定重新登记、编号和公布,并重新计算有效期;需要修改后继续实施的,应当在有效期届满60日前进行修改,并按照本办法规定重新登记、编号和公布,重新计算有效期。各规范性文件起草、执行单位要密切关注现行规范性文件效力,对情况变化需要修改、重新公布、宣布失效、废止的规范性文件,应当及时处理,以保证规范性文件的合法性、有效性和可操作性。
附件:1.株洲高新区管委会、株洲市天元区人民政府决定
..继续有效的规范性文件目录
2.株洲高新区管委会、株洲市天元区人民政府决定
.重新公布的规范性文件目录
3.株洲高新区管委会、株洲市天元区人民政府决定
宣布失效的规范性文件目录
4.株洲高新区管委会、株洲市天元区人民政府决定
.废止的规范性文件目录
附件1
株洲高新区管委会 株洲市天元区人民政府
决定继续有效的规范性文件目录
序号 | 文件标题 | 文件号 |
1 | 株洲市天元区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天元区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的通知 | 株天政发〔2017〕8号 |
2 | 株洲市天元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天元区城市道路命名管理办法》的通知 | 株天政办发〔2017〕53号 |
3 | 株洲市天元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关于在市场体系建设中建立公平竞争审查制度的实施方案》的通知 | 株天政办发〔2017〕54号 |
4 | 株洲市天元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关于做好天元区种植结构调整工作的实施办法》的通知 | 株天政办发〔2018〕6号 |
5 | 株洲市天元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株洲市天元区森林火灾应急预案》的通知 | 株天政办发〔2018〕7号 |
6 | 株洲市天元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关于在全区生产经营单位继续实行安全生产隐患自查自改月(季)报制度》的通知 | 株天政办发〔2018〕13号 |
7 | 株洲市天元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株洲市天元区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规定(修订)》的通知 | 株天政办发〔2018〕14号 |
8 | 株洲市天元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株洲市天元区农村公益性公墓建设管理办法》的通知 | 株天政办发〔2018〕15号 |
9 | 株洲市天元区人民政府印发《关于支持检察机关依法展公益诉讼工作的意见》的通知 | 株天政发〔2018〕6号 |
10 | 株洲市天元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天元区加快发展养老服务业的实施方案》的通知 | 株天政办发〔2018〕27号 |
11 | 株洲市天元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株洲市天元区突发重大动物疫情应急预案》的通知 | 株天政办发〔2018〕34号 |
12 | 株洲市天元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株洲市天元区畜禽养殖污染治理实施方案》的通知 | 株天政办发〔2018〕35号 |
13 | 株洲市天元区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株洲市天元区统计工作规范》的通知 | 株天政发〔2018〕8号 |
14 | 株洲市天元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天元区区本级群众和企业到政府办事“最多跑一次”事项清单(第二批)》的通知 | 株天政办发〔2018〕38号 |
15 | 株洲市天元区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区“十三五”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规划》的通知 | 株天政发〔2018〕10号 |
16 | 株洲市天元区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天元区养殖水域滩涂规划、天元区水库渔业利用规划》的通知 | 株天政发〔2018〕12号 |
17 | 株洲市天元区人民政府关于严厉打击非法捕捞行为的通告 | 株天政告〔2018〕1号 |
18 | 株洲市天元区人民政府关于对病死畜禽实行无害化处理的通告 | 株天政告〔2019〕1号 |
19 | 株洲市天元区人民政府印发《关于进一步促进就业稳业的若干措施》的通知 | 株天政发〔2019〕1号 |
20 | 株洲市天元区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城镇小区配套幼儿园专项治理工作方案》的通知 | 株天政发〔2019〕3号 |
21 | 株洲市天元区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株洲市天元区2019年度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工作方案》的通知 | 株天政发〔2019〕4号 |
22 | 株洲市天元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株洲市天元区公办敬老院社会化运营改革实施方案》的通知 | 株天政办发〔2019〕17号 |
23 | 株洲市天元区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天元区政府投资项目管理实施办法》的通知 | 株天政发〔2019〕6号 |
24 | 株洲市天元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株洲市天元区全面推行行政执法公示制度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的实施办法》的通知 | 株天政办发〔2019〕19号 |
25 | 株洲市天元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株洲市天元区培育支持社会应急救援力量发展工作方案》的通知 | 株天政办发〔2019〕21号 |
26 | 株洲市天元区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天元区农村村民住宅建设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 | 株天政发〔2019〕12号 |
27 | 株洲市天元区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天元区厘清城乡结合型社区边界和服务职能提升为民服务水平工作方案》的通知 | 株天政发〔2020〕3号 |
28 | 株洲市天元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天元区绿心保护管理条例》的通知 | 株天政办发〔2020〕4号 |
29 | 株洲市天元区人民政府关于开展农村宅基地和集体建设用地房地一体确权登记颁证工作的通告 | 株天政告〔2020〕5号 |
30 | 株洲市天元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株洲市天元区区长质量奖管理办法》的通知 | 株天政办发〔2020〕6号 |
31 | 株洲市天元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天元区湘江干线非法码头、渡口专项整治工作方案》的通知 | 株天政办发〔2020〕7号 |
32 | 株洲市天元区人民政府关于划定畜禽养殖禁养的通告 | 株天政告〔2020〕6号 |
33 | 株洲市天元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株洲市天元区市场监督领域全面推行部门联合“双随机、一公开”监管重点任务实施方案》的通知 | 株天政办发〔2020〕8号 |
34 | 株洲高新区管委会 株洲市天元区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株洲高新区(天元区)区属国有企业工资总额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 | 株高天政发〔2020〕7号 |
35 | 株洲高新区管委会 株洲市天元区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株洲高新区(天元区)区属国有企业专职国有产权代表考核评价办法(试行)》的通知 | 株高天政发〔2020〕8号 |
36 | 株洲市天元区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天元区残疾儿童康复救助制度实施细则》的通知 | 株天政发〔2020〕6号 |
37 | 株洲市天元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株洲市天元区生活垃圾分类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 株天政办发〔2020〕15号 |
38 | 株洲高新区管委会 株洲市天元区人民政府印发《关于促进株洲高新区(天元区)产业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政策措施(暂行)》的通知 | 株高天政发〔2020〕9号 |
39 | 株洲高新区管委会 株洲市天元区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株洲高新区(天元区)区属国有企业投资监督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 | 株高天政发〔2021〕1号 |
40 | 株洲市天元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天元区农村生活垃圾分类处理工作方案(试行)》的通知 | 株天政办发〔2021〕1号 |
41 | 株洲高新区管委会 株洲市天元区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株洲高新区(天元区)区属国有企业出资人审批事项清单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 | 株高天政发〔2021〕2号 |
42 | 株洲市天元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株洲市天元区城区水体(渠道)保持长制久清管理细则(试行)》的通知 | 株天政办发〔2021〕2号 |
43 | 株洲高新区管委会办公室 株洲市天元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关于支持建安房地产企业高质量发展的实施办法》的通知 | 株高天政办发〔2021〕1号 |
44 | 株洲市天元区人民政府关于严禁耕地抛荒和确保粮食安全的通告 | 株天政告〔2021〕1号 |
45 | 株洲市天元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株洲市天元区2021年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 株天政办发〔2021〕4号 |
46 | 株洲市天元区人民政府关于行政复议体制改革的实施意见 | 株天政发〔2021〕4号 |
47 | 株洲高新区管委会办公室 株洲市天元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株洲高新区、天元区科技企业孵化器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 | 株高天政办发〔2021〕3号 |
48 | 株洲市天元区人民政府关于开展殡葬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整治的通告 | 株天政告〔2021〕2号 |
49 | 株洲市天元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健康天元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 | 株天政办发〔2021〕9号 |
50 | 株洲市天元区人民政府关于禁止在林区野外用火的通告 | 株天政告〔2021〕4号 |
附件2
株洲高新区管委会 株洲市天元区人民政府
决定重新公布的规范性文件目录
序号 | 文件标题 | 发文号 |
1 | 株洲市天元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天元区政府法律顾问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 | 株天政办发〔2017〕51号 |
附件3
株洲高新区管委会 株洲市天元区人民政府
决定宣布失效的规范性文件目录
序号 | 文件名 | 发文号 |
1 | 株洲市天元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株洲市天元区公益性简易公墓建设和管理暂行方案》的通知 | 株天政办发〔2017〕52号 |
2 | 株洲市天元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株洲市天元区2018年度地质灾害防治方案》的通知 | 株天政办发〔2018〕16号 |
3 | 株洲市天元区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天元区2020年度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参保缴费工作方案》的通知 | 株天政发〔2019〕7号 |
4 | 株洲市天元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株洲市天元区2019年度地质灾害防治方案》的通知 | 株天政办发〔2019〕12号 |
5 | 株洲市天元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天元区中小学生校内课后服务工作实施办法(试行)》的通知 | 株天政办发〔2019〕13号 |
6 | 株洲市天元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株洲市天元区2020年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 株天政办发〔2020〕5号 |
附件4
株洲高新区管委会 株洲市天元区人民政府
决定废止的规范性文件目录
序号 | 文件名 | 发文号 |
1 | 株洲市天元区人民政府关于划定畜禽养殖禁养的通告 | 株天政告〔2020〕1号 |
2 | 株洲市天元区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天元区政府购买民办学校义务教育阶段学位服务的实施意见(试行)》的通知 | 株天政发〔2020〕1号 |
政策解读链接:区司法局《关于规范性文件清理的决定》的政策解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