区司法局《关于规范性文件清理的决定》的政策解读
一、制定目的
为贯彻落实法律法规以及上级工作部署的要求,通过对株洲高新区管委会、天元区人民政府及区政府办制定的现行规范性文件进行全面清理,进一步推进政府职能转变,加快建设法治政府,维护区人民政府文件的权威性和严肃性。
二、主要内容
为进一步推进政府职能转变,加快建设法治政府,维护区人民政府文件的权威性和严肃性,根据《湖南省规范性文件管理办法》要求,区政府对59件规范性文件进行全面清理,经区政府常务会议审议通过,决定51件规范性文件继续有效,7件规范性文件确认废止,1件规范性文件需重新发布。
三、制定程序
《株洲市天元区人民政府关于规范性文件清理的决定》由天元区司法局拟稿,由区政府办、区司法局审核把关,由区人民政府区长何柢签发,于2021年10月25日公布实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