株洲市天元区人民政府关于天元区全面禁止河道采砂的通告
为维护河势稳定,保障防洪、通航及生态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长江保护法》《湖南省河道采砂管理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规律规范的规定,并结合实际,现就天元区全面禁止河道采砂有关事宜通告如下:
一、天元区境内的所有河道全面禁止采砂(水行政主管部门批准并经其他相关部门许可的河道整治、航道疏浚工程除外)。
二、违反本通告规定的,将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长江保护法》《湖南省河道采砂管理条例》等规定依法依规予以查处;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三、各乡镇(街道)、村(社区)做好河道日常巡查监管,配合相关部门依照相关法律法规严厉打击非法采砂行为;水利、公安、交通运输、自然资源、生态环境、应急管理、市场监管等主管部门,相互配合,共同全面做好全面禁止河道采砂工作。
四、禁止河道采砂工作接受群众监督举报,对举报人的相关信息将予以保密。对举报线索经查证属实的第一举报人,将给予500元奖励。
举报电话:
0731-28665177(工作日接听时间 8:30-17:30);
0731-28665193 ((全天候24小时接听)。
五、本通告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株洲市天元区人民政府
2023年 5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