区司法局关于《株洲市天元区政府法律顾问管理办法》的政策解读
一、制定该《办法》的目的和必要性
为规范政府、各部门法律顾问管理,推进依法行政,建设法治政府,拟制定该办法。该办法通过明确法律顾问任职条件、权利义务等,将有效规范现有我区各单位选聘法律顾问程序,确保法律顾问为全区各项工作提供高校优质的法律服务,提高政府决策科学性和合理性。
二、制定的法律、法规、规章依据
依据《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湖南省政府法律顾问工作规定》《株洲市政府法律顾问工作规定》等法律法规的规定制定该通告。
三、主要内容
《办法》中政府法律顾问是指受天元区政府及其所属单位、部门(以下简称各单位)聘请,为其提供法律服务的法律专业人士。通过《办法》明确政府法律顾问选聘条件,设立备案制度,加强对法律顾问的管理,捋顺法律顾问选聘机制。
四、制定程序
《办法》由天元区司法局草拟,经区政府研究同意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