区农业农村局关于起草《天元区“三农”保险实施方案》的 说明

发布时间:2022-11-01 16:09浏览次数:字体:[ ]

  一、制定该《方案》的目的和必要性
  以服务“三农”为根本,坚持人民为中心宗旨,促进农业发展为目标。
  当前我区政策对群众尤其是困难群众难以做到应帮尽帮,群众应对生活意外的能力不强,极易因疾病、意外事故等因素返贫;同时,我区除水稻、生猪养殖等有政策性农险外,尚无特色农险为我区特色优势产业发展“保驾护航”,农业产业抗风险能力不强。需要“三农”保险保障群众生活和产业发展。
  二、制定的法律、法规、规章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农业保险条例》、《农业保险承保理赔管理办法》,财政部、农业农村部、银保监会、林草局《关于加快农业保险高质量发展的指导意见》(财金〔2019〕102号)及湖南省财政厅、湖南省农业农村厅、中国银保监会湖南监管局、湖南省林业局《关于加快湖南省农业保险高质量发展的实施方案》(湘财金〔2020〕48号)。
  三、拟解决的主要问题
  聚焦防返贫监测户、低保、特困等重点群体,保障农民生产生活、人身财产安全;聚焦农业产业发展,围绕果蔬等我区优势特色产业,大力发展特色农业保险,逐步实现有灾保成本、无灾保收益;聚焦农险服务“最后一公里”,多措并举引导农户和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参保,力争实现愿保尽保,参保主体风险保障获得感大幅提升。
  四、《方案》的可行性
  已向区主要领导汇报,并取得同意;民政、医保、残联等部门对《方案》表示支持,并愿意配合提供相关信息和数据;调研走访群众和农业相关经营主体,参保意愿较高。《方案》可行性较强。
  五、听取和采纳意见的情况
  听取了区纪委、区财政局、区司法局、区审计局、区民政局、区教育局、区医疗保障局、区残联、群丰镇、雷打石镇、三门镇等单位意见,采纳了“《方案》要体现对弱势群体的重点关注,对其有所倾斜”“《方案》走规范性文件审查流程”等意见,对《方案》进一步优化,降低特困户、低保户、监测户等困难人群的理赔起付线,调高赔偿比例,并对理赔资料、理赔时限等进行了明确。



政策文件链接:株洲市天元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印发《株洲市天元区“三农”保险实施方案》的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