区农业农村局关于起草《株洲市天元区农业发展体系建设 实施方案》的说明

发布时间:2023-08-25 15:26浏览次数:字体:[ ]

  一、制定该《方案》的目的和必要性
  将更多的资金和资源投入农业农村,逐步构建更高标准的农业保险体系、更便捷的物流冷链体系、市场化的农业机械化体系、畅通的销售体系、更先进的农业技术服务体系、质量更好的农资供应体系、更好的检验检测、绿色认证、产品溯源等体系,以产业兴旺助力乡村振兴。
  当前我区农业发展体系还不健全,存在不少短板,如农技人员缺乏、农机配置不合理、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不全面、冷链存储体系不完备等问题,极有必要建立健全农业发展体系。
  二、制定的法律、法规、规章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业技术推广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业机械化促进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产品质量安全法》、《湖南省农业农村厅 湖南省财政厅关于印发的通知》。
  三、拟解决的主要问题
  1.培育和打造一支技术水平较好的农业技术服务队伍和一批生产技术水平较高的农业经营主体,构建农技服务体系,弥补农技服务短板。
  2.成立农机联社,推进先进农机具装备和技术,解决农机管理不规范、驾驶员缺口大、专职作业人员少、配置不合理等问题。
  3.通过打造追溯板块,对农产品从生产源头到消费市场实施精细化管理,全程对农产品质量进行监管和检测,使农产品质量有了较强的可追溯性,提高农产品品质。
  4.健全农产品供应链,完善现代农产品流通体系,从源头解决农产品出村进城“最初一公里”问题,更好地满足城乡居民农产品消费需求。
  四、《方案》的可行性
  已向区主要领导汇报,并取得同意;区财政等部门对《方案》表示支持;调研走访镇(街道)、村(社区)和农业相关经营主体,《方案》可行性较强。
  五、听取和采纳意见的情况
  多次广泛听取镇、村、村民代表、经营主体的意见,征求区财政局、栗雨街道、马家河街道、群丰镇、雷打石镇、三门镇等单位意见,反馈意见7条,采纳3条。


政策文件链接:株洲市天元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印发《株洲市天元区农业发展体系 建设实施方案(试行)》的通知